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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1

作者:司马翎
更新时间:2017-11-07 15:03:43
袖中摸出一块五两金子,放在壮年乞丐鼻子下面。

    乞丐看看他,眼睛很尖很精明,沈神通也看看他。“这气味还不错吧?你要不要赚?”

    五两黄金不是小数目,就算殷实商人也想赚,何况一个乞丐?偏偏这乞丐好像有点特别,他面上挤出笑容,但眼睛却丝毫没有笑意。“如果我赚得到而没命享受,我赚它干什么?”

    “你要了不少年的饭,已经是这一带的头儿。我知道你的眼睛与众不同,所以我请你帮我去看一棵树,你把意见告诉我,这锭黄金就是你的。”

    “只要看一棵树?”

    “对,看不看?”

    “那棵树大概不会吃人。在这儿还没有能吃人的树,但在别的地方却不敢担保了。”

    那棵树的确不会吃人,只不过是一棵平常的槐树,长在很偏僻地方,而且很老,树身很高。故此当那名叫石头二叔的乞丐头儿发觉自己忽然会在离地六丈高的横桠之时,不禁头也昏了,眼也花了。

    “这个地方太高了,我瞧不清楚这棵树。”

    沈神通可真怕他摔跌落地,一手抓住他的胳膊:“石头二叔,高一点才瞧得清楚。”

    “不,不,我这个人平生就怕爬到高的地方。有个秀才告诉我,这叫做什么什么一种病。”

    “你学问好得很,可惜一掉下去,学问也没有了,那什么什么病(惧高症)也没有了。”

    “我为什么要掉下去?我还记得那块黄金。”他狡猾地眨眨眼睛,“我忽然已把这棵树看得十分清楚。我看见每一个从树下走过的人,你想不想知道?”

    沈神通一向认为跟首领阶级(任何行业)打交道都比较有效果比较省时间,现在他又证明这种想法十分正确。

    “那个人不一定从树下走过,但他却时时假扮你们叫花子走动。我知道你们的规矩,如果他不识相也不曾早早跟你讲明白,他一定会有很多麻烦。”

    “所以你找到我头上?如果我没有听过这回事,这个人呢?”

    沈神通冷笑一声道:“那么你恐怕会变成碎裂的石头,躺在树荫下,我希望还会有些小叫花子抬走你,把你送到乱葬岗去。”

    这个人只要推他一把同时松开手,石头二叔就肯定变成破裂的石头。

    而石头二叔只须知道这一件事,那就是以他的经验和观察所得,这个人的的确确做得出这种事,这就够了,谁愿意躺在乱葬岗而不要黄澄澄的金子?石头二叔迅快说了一番话,沈神通大概很满意?所以不但将他平安弄到地上,还当真把金子给了他。

    这棵老树的故事还未结束。因为半个时辰之后在那六丈高的横桠上,又出现两个人。

    一个是沈神通不必说,另一个却是年轻人,穿着很光鲜体面,看来最少是个家财富有的巨商之子。

    沈神通柔声道:“李必成,你年纪还轻,将来前途无量,我瞧你样子也像是多福多寿的人。”

    李必成手掌心脚板心冷汗直冒,他很明白如果对方真的恭维他、看得起他,绝对不会弄到这种地方对他说。

    可惜抓他的人是彭璧,而现在沈神通在他背后,所以他只听得见声音而看不见沈神通。否则他一定认得沈神通,因为他从前已见过了。

    沈神通又柔声说道:“我的手指一生气就会不听话,因此你就会掉下去,你最好别使我生气,你一定不会反对我的意思吧?”

    背后这人话声充满了阴森冷酷的味道,就算傻子也听得出他真的会生气,而生气的结果当然是手指一松,让李必成从六丈高处掉下。

    六丈高度至少有现在五层楼那么高。

    而谁能从五层楼上往下掉而安然无恙?李必成手心脚心冷汗像泉水一样涌出。

    “你老千万不可生气。小人若是知道如何能使您老不生气,就算赴汤蹈火也要去做的。”

    “用不着赴汤蹈火。”

    沈神通冷冷说:“我只爱听老实话,有一句不实,我就会生气,我的手指也会不听话了。”

    李必成一直觉得这个人比鬼还精,同时也冷酷有如鬼魁。他究竟是谁?何以能使人那么害怕呢?李必成裤裆也不禁湿了。

    “李必成,何同在哪里?你一定回答不知道,而且很理直气壮,对不对?但你最好先想一想用尽你的脑子猜测一下才回答为妙。”

    李必成打个寒噤,他已知道这个人是谁了。

    因为他曾经花了数千两白花花银子打听这个人的死活,然后向何同报告,既然他死不了,追查何同行踪下落当然是意料中事。

    “你老别生气,侍小人想一想。”

    他一面发抖,一面当真用尽脑筋寻思推测。

    可惜他所有的资料太少,何同根本没有跟他谈过自己的事,何同会跑到哪里去呢,他怎么晓得呢?李必成由头到尾想一遍,亏他还能那么冷静的想,然后他全身瘫痪,声音变成呻吟似的:“沈老爷,你生气吧,小人的确想不出来。”

    沈神通一松手,李必成坐不住,一个筋斗从树桠翻跌,直向地面飞坠。李必成这一刹那间那颗心都停顿不会跳动了,也惊骇得完全麻木了,脑子里空空洞洞什么思想都没有了。

    可是李必成活罪还未受够,他忽然发觉自己只掉下数尺,就倒吊在半空,那是足踝被沈神通及时抓住所以没有真个掉下去。

    只是目下倒吊于半空的滋味实在比真个掉下去还难受还可怕,这场噩梦,何时才能够结束?沈神通道:“李必成,你没有昏过去吧?”

    李必成定定神才慌不失应道:“还……还没有……”

    沈神通道:“你胆子真不小,我最后问你一句话,你愿意从实回答我的问话?抑是就此掉下去一了百了?”

    李必成恨不得能够向他拼命叩头表示从实回答的诚意。

    但现在只能说:“小人一定从实回答,一定从实回答。”

    于是沈神通很快就知道李必成消息来源是严府五个副总管当中的两人,自然连名字也都知道了。

    甚至连麻雀行将嫁给陶正直的最新消息也知道了,其次就是李必成后期跟何同的联络的方法也知道。

    在表面上这些事情都已事过竟迁,何同既已远飘隐遁,琐琐之事问之何用?可是沈神通不是普通人,很多平凡无奇的事情他听人耳中就会有想不到的妙用。

    李必成是利用一艘快艇传递消息。

    艇上有两种颜色不同的旗帜,如果是黄旗就表示没有消息,如果是红旗,何同就会在靠近南京江上出现。

    他乘坐另一艘快艇会合,亲自在舱内暗格中取去书面报告,因此李必成根本不知道何同住在什么地方。

    但沈神通却知道,何同一定是住在他那幢临江小屋,每到那个时候就看着江面经过的船只,便很容易知道有没有密报消息了。

    李必成说:“最后一次送出的密报就是沈老爷离开的前两天,严温尚不知道您老已经恢复了七八分,但府中的一个副总管却知道,这个消息送出之后,何同就从此不见,往后几次密报都原封带回。”

    第三件事是关于崇明岛和天津,这两处地方,李必成记得何同曾经提到过天津。

    单单是这句话当然不足为凭,但如果你知道了可怕的仇人已随时可以出走,你必须马上逃走的,那么你往陌生地方去呢?不,还是逃到又远又熟悉的地方。

    如果有充分时间,任何陌生地方也可以变成熟悉,但如果祸迫眉睫,当然就不一样了。

    李必成被放回地上,性命还在,只不过一只脚已经永远残废,终身变成走不快而又十分容易辨认的破子。

    天津已经十分寒冷,就算身壮力健的年轻人穿上棉袍也有点瑟缩,老弱之辈自然把皮袄皮袍子穿上了。

    彭璧虽然曾经出公差到过北方不少次数,自以为已经是老经验,谁知从未到过北方(彭璧跟随他的时间而言)的沈神通,不但穿着方面老早指点彭璧换得跟北方人一样似模似样,最令人讶异是到了天津卫城内,他老人家竟然老马识途带了彭璧直奔北大关。

    那是一家门面不大的店铺,挂着狗不理招牌(狗不理意思说这种著名的包子丢在地上连狗也不理不睬,何故?那是因为这种包子必是出笼现吃。由于包子内油脂多,一口咬去可以把嘴巴烫熟,而传说中狗最怕烫,若是被烫过之后,凡是听到响声脑子就会疼痛。),门首有个巨大的签筒。

    他们站着吃过包子,彭璧精神大振,又跟着沈神通走到一条胡同转角处的一家店铺,进去每人要了一大碗肉片卤的锅巴莱。肉片有肥有瘦,加上黄花木耳花椒香菜,既热又香。

    当然每人再加上四两玫瑰露,直吃得彭璧全身冒汗,脸红脖子粗而又脚步歪斜跟沈神通投店歇宿。

    一连八天彭璧别的不说,天津卫独特美味倒是尝了不少,由早上吃点心的面茶和饼卷炸稞子开始,到贴脖脖熬鱼,大清河面炸银鱼以至炸蚂蚱捻儿(即翅膀尚未长成的肥嫩蝗虫)为止,都大饱口福好不开心。

    唯一遗憾的是何同消息杳然,这个就算真的逃到天津卫,以这样一个北方商业最繁盛人口超过百万的大城,谁能知道他躲在那一间深院大宅之内,何同只要有钱,少不了有十个八个管家婢仆,他根本可以大门不出逍逍遥遥躲上十年八年。

    如果何同没有钱非得出来弄些勾当营生不可,找到他的机会自是较大,但何同既然是准备行刺沈神通,岂能没有周密布置,以何同的身份地位,暗中赚点钱准备逃亡匿居用岂是难事。

    彭璧绝对不是整天跟着沈神通到处吃喝。

    他老早也已展开行动,在沈神通跟前彭璧的确矮了一截,但事实上彭璧乃是浙省公门有名高手之一,例如查访缉拿之道,普通捕快来来去去也不过那么几下老套,但彭璧至少比他们多几倍手法,极尽古灵精怪无孔不人之能事。

    不过这一回沈老总分派他的工作只限于沽河的码头,那沽河是永定、大清、子牙、南运、北运五条河流在天津交会,然后由大沽口出渤海。

    故此所有码头都十分繁忙热闹,每日不知多少车船人马出人,更不知吞吐多少南北货物粮米等。

    彭璧自然会运用种种手法和关系严密查访,却谨依沈神通命令绝不泄漏身份。

    沈神通每天到处跑,不但去过城外著名的海光寺千佛寺以及许多寺堂观庙,甚至连专卖旧货的街道也不时逛逛。

    就在第九天午后沈神通在街上走,两边店铺大多是售卖故衣古董旧书等等,这时行人不多,沈神通并不十分期望会在此处碰见何同,他走到这种地方一来是由于习惯,大凡在公门当差久了有些地方不免走惯走熟。

    例如这专卖古董珍玩皮货估衣甚至名贵字画的街道,任何大城市都有,也是脏物集散最佳场所,捕快们甚至时时可以从这种街道抓到犯案叠叠的大盗或惯窃。

    沈神通当然走惯走熟这类地方,尽管店铺、建筑、人物都不相同,他还是觉得非常熟悉,好像回到故乡一样,心情也轻松得多。

    既然他有这种习惯,何同自然也免不了,所以碰见何同的机会也不是绝对没有。

    不过有个人从一间店铺冲出来拦住沈神通之时,这个人绝对不是何同,如果是何同,他不赶紧开溜甚至躲到毛坑才怪。

    这人白发苍苍,满面皱纹,一望而知是个老仆人,腰腿却也硬朗灵便,眼睛也还不错,他好像看见什么稀世奇珍一样直往沈神通面上打量注视。

    沈神通真沉得住气,微笑道:“老爹,鼻子都快要碰到我脸颊啦,幸好我不是漂亮女人,究竟我哪一点值得您看个不停呢?”

    老仆人面上露出狂喜之色,大叫道:“天啊,老天爷真有眼睛。”幸亏他年老气衰,虽是大叫,其实声音并不响亮。

    沈神通仍然微笑。

    “我猜我的声音使你认出我是谁,但我却早已认出你是李管家,我那曹大哥好么?还住在老地方?”

    老仆人纳头便要跪拜行礼,但沈神通一手揪住登时动弹不得,他大概知道一定强不过沈神通的,只好道:“小的正是李干,沈老爷,天可怜见,让我遇见您,我家老爷不行啦,他不但快要死了,最可悲是心都碎啦!”

    若论当世心碎之人,只怕很难有人比得上沈神通了。不过他没有反驳,只道:“别急,慢慢告诉我。”

    他的主人姓曹名朔,当年是公门著名捕快头子,也是神探中流砥柱孟知秋提拔的手下之人,但自从十二年前退休之后,如今却靠李干这位老仆隔些时候售卖古玩家具维持残生。

    曹朔已经半身不遂长年瘫痪床上,十多年下来,从前一些关系早已断绝,送钱送面的朋友已经很少,但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他女儿曹月娥。

    这个女孩子才二十四五岁,二十岁那年丈夫暴卒因而变成小寡妇。

    她回到娘家服侍孤单的老父,本来十分合适的日子也过得平平稳稳,但去年曹家想把房子租一半出去贴补家用,有个姓张的牙郎(即经纪)来看房子,竟也看上了曹月娥。

    后来当然是曹月娥被那张牙郎所诱,不但失了身还爱上了他。

    这类故事只要有人类而人类又有男女性别的话,简直是必然发生,至于结局不是男女幸而结合,就一定是分离,如果有一方痴情的就不免茶饭无心面黄肌瘦恹恹欲死。

    沈神通只好等着听这种千篇一律的俗套结果。他甚至可以肯定是伤心欲死的必是曹月娥,那女孩子十年前见过,那时梳两条辫子,面白而圆倒也可爱,只不过长大之后变得如何?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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