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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破禁果
更新时间:2017-10-25 21:07:30
些,随着瞎眼剧痛翻滚进水中,。它仍顺趴在横木上,安静的永不再动。仿佛一个寿终正寝的老者,化羽飞仙,只剩枯萎的皮囊肉壳,作为见证。但从我的角度,那看起来更像上下罗压的两根枯木。

    清理完野猪四周的鳄鱼,我松开手里的狙击步枪,挂上伊凉给我的望远镜,又背着填满实弹的冲锋枪,下了大船。踩上小筏的时候,还不放心的回头叮嘱:“芦雅,看好野猪,千万别让其它叼走。”

    我仰着头,站在大船下望着小丫头喊。她并未开口回答,却对我做了一个拇指竖立的手指。其实,我和她就二十米的距离,只要嗯一声,我就能把答复听得清清楚楚。芦雅这个丫头,认真起来的样子,又把她天真与可爱的本性,演化成另一番样子。

    第一百二十二章:森林的无声号角

    双手抓着索绳,小皮筏快而稳当靠到对岸,依旧停在长满水草的位置。那条被芦雅射杀的鳄鱼,像标本似的,被我托进小筏中间。

    我射瞎的那些鳄鱼,自翻滚下横木,就扎入一米深的水域,不见了踪影。四周的水面,像有无形的雨滴落下,泛着异常激烈的波纹。从暗红色的表面,一眼就判断出,附近大量的食人鱼群,都围拢过来,在溶解进血腥的气味儿水中,全部躁狂的甩着尾巴。

    正常情况下,食人鱼也是宽吻鳄的盘中餐,可一旦鱼群的基数增大,鳄鱼自身溢出鲜血,那它们在食物链条上的位置,就要颠倒了。鱼群饿的越厉害,攻击就越凶猛。

    可想而知,除了身子保持在横木上的野猪,以及芦雅射杀的鳄鱼,那些瞎眼鳄,八成变成皑皑白骨,犹如一架飞机残骸,坠入水的最深处,与世隔绝。借助浮力,挂在骨架上垂直晃动的细小肉丝丝,也不会被这些长着方口锯齿的鱼群浪费掉。

    拎着板斧,小心翼翼的朝大野猪靠去。来到跟前,野猪头枕着的横木上,那些原本土白的蘑菇和墨色的木耳,都已浸成了血色。不过,整只大猪倒算完整,脸上那对儿瞎眼浮肿的厉害,里面黑浆红黏的液体,还在不断溢流。好似哭泣的熊猫。

    野猪脖子上的斧头痕,伤的很深,若用脚踩踏野猪肚子,破口里面的颈骨,便依稀外露。这千斤重的新鲜猪肉,倘若在甲板上的晒肉没被鸟群啄损之前,我是没时间放心上的,管它给什么东西吃掉,无谓的很。

    现在,就是有只蚂蚁,想爬上来咬一口野猪肉,我都不情愿。甲板上的芦雅,对我做出手势,示意我的四周安全。只要我注意好水下,暂时不会有太大危险。我举起望远镜,看一眼大船上空,刚才稀薄的鹦鹉群,此时被轰赶的像雨后出现的蜻蜓,随着数量的减少,胆子也小了很多。

    提着令人心里踏实的板斧,我又跳跃了几根横木,看看能否捡回那两只野豹。在附近观察半天,除了各种小虫和水生物的怪鸣异叫,找不到野豹任何的影子,仿佛击杀从没发生过似的。

    花斑豹和黑豹被击落的树下,有血的痕迹。芦雅和伊凉的射击,多是瞄准目标要害,不会给猎物负伤逃跑的机会。踩上一根被水泡斜着的歪脖子树,仔细端详勘察附近水面,仍然看不到豹子被其它兽齿撕碎后吃掉的遗迹。

    这种情况,反而使我有些害怕。野豹若是给牙齿撕碎,那么吃掉它的食肉动物可大可小,牙齿锋利都能办到。如若没有这种可能,那就是被整个吞下。能把两百斤的大豹,囫囵吞进胃里,一定不是普通猛禽凶兽。

    想到这里,我急忙下树,只要把野猪弄回到船上,再也不要到这种环境里来,什么森林边缘,简直就是座人肉盛餐的兽笼。

    用板斧抡砍了几根饱含水分的粗木棍,好利用杠杆原理将巨型野猪橇到岸边的小筏上。结果每次使劲儿到关键时刻,便出现“咔嚓”一声,棍扛断裂。而且木棍的柔韧度过高,快折成直角时,野猪身子还是起不来。

    这时再回船上,拿抡砸鳄鱼头部的钢棍,肯定来不及。这块儿硕大的鲜猪肉,对我和大船上所有的女人来讲,重要性又进一步加重,令我半步也不敢离开。

    千斤重的野猪,若是滚进水中,利用浮力拉扯到小皮筏跟前,倒也是个办法,但此刻却毫无操作性。别说数量庞大的食人鱼群,瞬间啃光我们用来逃命的食物,只要有一只成年鳄鱼,趴在水底窜咬住野猪皮肉,足可以把我也拉下水。

    漂落到这荒岛以后,我渐渐察觉出一种怪现象。这里的一切,可轻松获取到,一旦想拿走占为己有,便立刻处于一种风险与回报高度正比的位置,极容易把人逼疯。没别的办法,只有把大野猪分尸,剁成几块儿往皮筏上搬。

    在这个森林边缘的“兽笼”中肢解大野猪,光那肥厚肚子里的内脏气味儿,还有随意流动的猪血,就可成为召唤整座森林杀机向该处聚集的无声号角。

    森林本身,就像一头善恶两面体的怪兽,而我抡起板斧,砍下大野猪前后肘,剖开那肥鼓溜圆的肚皮,仿佛触动的是森林求偶交配期的器官,整个林表与河面都随之抽搐。我必须抓紧时间,尽快撤离这欲望的漩涡,它的高潮正是我生命的破碎。

    斧韧划开野猪棕灰色的肚皮里,一大砣肠子黏滑着外流,像一捆捆窝囊着的大葱,由青红绿的浆液包裹。热乎乎的湿气,透着异常腥臭的气息,另我胃里翻动,有些作呕。

    这种气味儿,对肉食动物而言,就像美丽女人的香水味儿,钻进了光棍汉的鼻孔,刺激得大脑神经,幻想出一幅幅柔糜画面。

    松开大斧,拔出军靴里的匕首,我把右手硕大粗糙的五指,塞进这一团黏糊糊略带微热的内脏,如抓出陷进泥坑里的萝卜,将野猪的肝和心脏扯了出来。锋利的匕首,能轻松的割断那些粘连的黏膜和韧带。

    这几块儿,算是野猪身上的好东西,回去给月经失血的女人滋补,以食代药。最近几天,好几个蹲在舱厅一角的女人,大腿根部有乌血滑出的现象。等我忙完当务之急,就想法给她们换到干燥暖和的地方睡觉。

    扛着一块儿百斤重的野猪前肘,如从火中救出的孩子,急速往救护车上跑。来回折腾了几次,总算把该拿的食物全部装载进小皮筏。

    筏底是那条鳄鱼,上面堆着八九块儿板斧劈开的野猪躯体。那些花花绿绿的猪肠子,全部舍弃在野猪死去的位置。其实,野猪大肠翻开后,在河中清洗,刷净里面半消化的杂物,也是可以带回,找些麻辣的野生山椒,合盘过油炒到微红,既营养又美味。

    无名小镇的酒馆里,每当有人出得起钱,点到这份最昂贵的菜肴,满屋喝酒的男人们,也会跟着耸鼻闻香,得意不少。这些怀旧的乡思,不经意间又涌上心头。只可惜时间紧迫,容不得人去奢侈那些。

    第一百二十三章:恐怖的夹层

    载满新鲜兽肉的小筏吃水很深,我踩着水草,把小筏往深水推了好远,才纵身上去,牵着最后一根松开的绳子,永远也不想再回到这里。

    我两腿叉在皮筏中央,不敢大动,生怕河水淹过筏舷,使我和满筏的食物整个儿沉下去。幸好这时的河面,平如明镜,我感觉自己像站在一枚浮在水面的铝制硬币,任何风吹草动,都可以瞬间失去平衡。

    绳子虽然结实,但握在手中却慎人的很,水下仿佛不是河床,如有数万观众,正昂首注视高空的杂技表演。我的身体,一半化作绳子,一半化作小筏,起着承接交流,妥协着乖哄着,坚持到大船下的锚链位置。

    “喳呃喳呃喳呃……咻咻咻……”天空像一面圆形钟表,此时的太阳,挂在午后三四点钟的位置。洒下的燥闷余晖,立刻变成细碎的斑影。仅从眼前明绿的水面,便知道太阳照射大船的高空中,又出现类似阴云般的飞禽。

    两岸森林里的小鸟,像草窠忽然乱蹦的蚂蚱,朝黑影压来的反方向逃飞。霎时激起的惊叫声,犹如头顶刚掠过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

    残余的鹦鹉群,已经被伊凉举着长杆儿打跑,难道它们也会障眼法,玩起了回马枪,先假意离去,待到估摸着食物重新抬出后,又趁机哄抢一把。

    边担心的想,边缓缓松掉拉绳的力度,使皮筏平衡的静止,好拿出望远镜察看远物。两个圆形放大的镜片,对焦处赫然出现一群南飞的大雁。

    凭我的直觉,我们该处在赤道以南,眼下是南纬的春末,大雁该往北,寻找温度才对。心里揣摩着,顶在眼睛上的望远镜,却依旧观望远处的鸟群。因为答案会随着距离的拉近,慢慢显露。

    “鸬鹚,鸬鹚哎。”炮台上的芦雅,见我离大船不到五十米,便不再狙击保护,也学着我刚才跪射鳄鱼的姿势,通过狙击镜查看遮住余晖飞来的鸟群。

    在这个丫头的童年里,她唯一见到过的,也就是乡下渔夫打渔的猎鸟。不像池春那样,出身中上层阶级,豢养的起上千美金一只的金刚鹦鹉做宠物。要是池春在甲板上,一定没芦雅对鸬鹚鸟了解。

    虽然两个女性各自了解的飞鸟之间,没有本质区别,但前者的辛勤捕鱼,后者的学舌卖乖,一旦从大自然法则转入人类社会,便颠倒出另一种规则。

    耳朵听着芦雅兴奋的喊声,望远镜仍在我眼前,像可以随时狙击的步枪,一刻不敢怠慢的盯着高空目标。两岸林鸟的惊吓,像沧鬼在铁笼中引诱鳄鱼靠近时惊扰到的龙鱼一样。若真是芦雅猜中的鸬鹚或大雁群,那些小鸟不会如此大面积的奔逃。

    当我看清队群最靠前飞行的一只头鸟时,托持望远镜的双臂不由得一抖。“芦雅,伊凉,快进大舱,关上舱门。”随着我的喊声,芦雅也把布满恐怖的小脸面向我喊:“你快上来,老鹰来了。”

    她不仅不跑,反而担心起我。“伊凉,别管我,你快带着芦雅进舱。一会儿我上了甲板,会有节凑的敲击舱门。快啊,快进去。”我一边大喊,一边不住压低重心,防止严重超载的小皮筏失衡。

    伊凉听到我第一声喊叫,就知道天空黑压压而来东西不妙,忙丢下手中的木棍,拉下炮台上的芦雅,急速往舱里跑。

    “你要不要冲锋枪,我再丢给你几把。”快进入舱门时,伊凉又跑到船舷问我。“不要,不要,皮筏会沉的,快进去。”我话刚喊完,两个小丫头的脑袋,如鸟窝里怕弹弓打到的幼雏,一下缩得见不着踪影。

    芦雅说的没错,天空中黑压压扑来的正是飞鹰,但她不知道,这种鹰是高山和林坡上体格最大,生性最凶的狗头雕。猛禽里面,就属于它们无赖和纠缠不清。尤其附近出现尸臭时,它们会比乌鸦来的还快。

    只要发觉餐食猎物的主人,比自己虚弱或寡不敌众,这些狗头雕会立刻上来争抢,没吃几口,食物就被反认成它们的。接着便面红耳赤,撕皮掳肉,警告真正的主人滚远点。我想可能是肢解野猪的气味儿,以及甲板上铺满的死鹦鹉,引起了它们成群结队,从远处的高山赶来。

    木棍打死的鹦鹉,毕竟以棕榈果和浆果为食,体内的蛋白质和矿物质含量较高。若拔掉毛发,掏空内脏,相当于无名小镇过节时,外地人来处理的白条鸡。可惜大船没有烧烤烹煮之类的厨具,看着一片片肥嫩乳鸽般的大鹦鹉,一会儿都给狗头雕吃光,真令我痛惜。

    要是来势汹涌的狗头雕,像苍鹰捕捉田鼠那样,抓着叼着就走,飞到自己认为安全的树上去吃,倒也如我所愿,怕就怕它们伤人。或者在甲板上进食,使大船成为诱惑整座森林猛禽凶兽的血饵。

    我心急得如燃烧起来的一团火,但手上却不敢有丝毫的大意。狗头雕飞到之前,我若还在小皮筏上,它们极可能一起扑落上来叠罗汉。那个时候,谁没翅膀谁最吃亏。

    小筏上的肉,说什么也要保住,使之安全卫生的运进船舱。可眼前的局势,怕来不及了。野猪肉上了甲板,正好和落下的狗头雕嘴巴距离最近,真要引发争抢,我极易受伤,有时哪怕破点薄皮糙肉,但食腐动物口腔里的细菌,足可要了人命。

    把肉系在绳上,沉浸在水面以下,也不是办法,食人鱼和鳄鱼,会在赶走狗头雕之前,偷吃光我们的食物。上面是强盗,底下是盗贼,一下把我难住了。小皮筏仿佛成了烧热的小锅,而此时的我,正像只蚂蚁。

    看来,只有采取敌不动我不动的策略,干脆把肉就搁在皮筏中,先顺着锚链上到甲板,试探一下狗头雕是否袭人,要是死鹦鹉勾引不住它们,我就直接从甲板跳进河里,拼命潜游直到对岸。

    万一给鳄鱼捕杀到,一命抵百命,也不亏了,这个时候,我得尊重生命,尊重平等,把自己的命看得越高贵,死得就越难瞑目。总比给肮脏的食腐动物叼啄成一副骨架,血淋淋横甲板上吓女人强。

    第一百二十四章:甲板上的病斑花人

    攀着有些微微发烫的锚链,刚把头高过甲板,一只张开着翅膀,臂展两米多长的狗头雕,噗通一声,降落在大船另一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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