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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沉香
更新时间:2017-08-20 17: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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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子・江湖》

    作者:白沉香

    正文

    第一章 楔子

    “砰!”茶盏摔在地上,上等龙井的清香随着四溅的茶水弥漫在厅子里。

    茶香虽美,但一屋子的人恐怕都没有兴趣闻它一闻了,张孝对着面前浑身是血的庄丁大吼道:“你说什么?”

    庄丁捂着伤口,喘息道:“确实……确实是那个杀人魔王……厉、厉天!”

    张孝脸色苍白,道:“我已数年未曾在江湖上行走,怎会有仇家不惜大花血本找上厉天来杀我?难道……”张孝是西子湖畔隐柳山庄的庄主,中等身材,面色白皙,略显肥胖。曾师从铁掌门,在江湖上也闯下不小的名头。自铁掌门式微,张孝就借故回乡,继承家业,接手隐柳山庄。多年来养尊处优的是生活,不仅消磨了武艺,也消磨了当年行走江湖的气概。

    当张孝带着一批壮丁护卫急匆匆赶往前院时,入目的情景骇得他差点软倒在地。

    院子里横七竖八躺了三四十具尸体,断肢残臂随地可见。不少人肠子都清晰可见,鲜血几乎染红了整片前院。

    造成这副场景的,只有一个人,站在院子中央,一身黑衣,手里提着一柄比普通长剑略长寸许的宝剑,剑身隐隐发着湛蓝的光,血着滴答滴答顺着剑身落到地上。这就是江湖上人人闻之色变的无敌杀手,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厉天?

    张孝抬头看着厉天的脸。厉天脸色略显苍白,脸容古井无波,仿佛刚才一场剧斗对他丝毫没有影响。高挺的鼻梁、刚毅的嘴唇,给人一种沉稳的感觉。如果不是因为那双眼睛,或许他将是一个让人很愿意亲近的美男子。事实上那双眼也几乎完美无暇,丹凤眼,浓浓的眉,只是那种冷酷的眼神,让人见了就不愿再看第二眼。确切地说,那种眼神并不是冷酷,而是根本不含有任何感情,当他的目光落在张孝和他的庄丁身上时,就仿佛在看着地上那些尸体,似乎他们完全没有生命。

    张孝打了个寒噤,厉声喝道:“厉天?”

    厉天没有回答,只是提剑直走过来。

    “我与你无冤无仇,是谁叫你来杀我?”

    厉天走到张孝面前丈许,缓缓抬剑。

    正当张孝以为对方不会回答时,厉天开口了:“这次并没有人叫我杀你。不过,如果我不杀你,我就会死。”

    张孝愕然,难道死神厉天也有被人胁迫的时候?

    一声惨叫让张孝回过神来,身边的庄丁已一个接一个倒下。

    张孝怒吼一声,一掌拍向厉天前胸。当年他这一掌,可以震断两手环抱粗细的树干。厉天冷冷地望了他一眼,眼里竟露出些许怜悯之意来。张孝正惊讶厉天居然也有流露情感的时候,铁掌已击在空处,厉天的长剑在刹那间透胸而过。

    张孝倒下去的时候,身边的庄丁也一个不剩了。但是他死不瞑目,因为厉天说了一句话:“如果你庄内没有那十坛两百年的汾酒,你就不用死了。”

    “厉天是酒鬼。”这是张孝最后想起来的一句传言。

    第二章 厉天与李闲(上)

    黄昏。

    一个黑衣人驾着一辆无蓬马车,驶在杭州到苏州的官道上。马车上只载了十个坛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窖藏了多年的好酒,但令人侧目的是,驾车的黑衣人全身都是血渍。

    “吁――”马车在一所山宅前停下。厉天打开门,里面川来一阵“砰砰乓乓”的摔碗声,接着有把愤怒的声音大骂道:“你这铁面王八蛋,居然真的把我寄在你家的十坛梨花酒监守自盗了!”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旋风般从里屋冲了出来,大叫道:“又去杀人!我不闻你的血腥味,我要闻我的梨花酒香!王八蛋,快赔我!”厉天静静地站在那儿,微笑着望着这人如泼妇骂街似的大闹。

    微笑?

    如果张孝泉下有知,死不瞑目的双眼恐怕会睁得更圆。

    江湖上如果有人见过厉天脸上有过表情,已是天下奇闻,何况是笑。而且是在被臭骂之后,不杀人也罢了,还笑!

    厉天一边脱下外衣,随手扔进水缸里,一边苦笑道:“还是来晚了,你可知道为了保住我最后一批碗,我从昨天下午起粒米未进,特意赶到西湖去取两百年的汾酒给你。”

    小伙子怪叫一声,冲出门外去了。

    厉天踏进里屋,看着一地碎片,叹道:“早知道就去买一批像张孝的茶盏那样质地的碗。***,茶都摔了一地,茶盏居然连道裂缝都没有。”

    话音未落,小伙子走了进来,两手平举着,每手叠放了五个坛子,摇都没摇一下。只这份功力,已可惊世骇俗。闻言双臂一震,十个坛子稳稳当当排在墙角,皱眉道:“你去张孝庄上抢酒?”

    厉天淡淡道:“不错。全庄上下,庄丁六十四人,头目八人,管家帐房等九人,妇女小孩三十一人,全部杀光。”

    小伙子目瞪口呆:“就为了赔我的酒?”“不错。”

    小伙子不说话了,双目爆起精芒,一眨不眨地盯着厉天。

    厉天也抬头对视,眼里似有某种东西在闪烁。对视半晌。

    小伙子目光渐柔,叹道:“酒喝了就喝了,何苦杀人。”顿了顿,又道:“若是我,把张孝的酒偷个精光,他全庄上下也不会有人知道。”

    厉天眼里露出笑意,道:“我只会杀人,不懂偷东西。”

    “切,你不是偷了倚翠阁小玉的心么?”

    “放屁!!”

    “前几天她还缠着我问你来着。谁叫你整天一副酷脸,那些小姑娘最见不得你这样的冷面郎君。”

    “……”

    厉天拍开一坛酒,道:“你猜我在张孝庄上看见了什么?”酒香四溢。

    小伙子眯起眼,道:“我怎么知道?”

    厉天美美地喝了一口,叹道:“真是好酒!”

    小伙子马上两眼放光,把对厉天的发现的些许好奇抛诸脑后,抢过坛子就是一口。

    “好酒!”

    厉天掏出一卷书册,递到小伙子眼前,道:“翻到第四页,看你还有没有喝酒的心情。”

    小伙子皱了皱眉。厉天很少对一件事这么关心的,而且关心程度居然超过了喝酒!

    “李闲,二十三岁,籍贯不详,父母不详。自言师事河东关宁,习偃月单手刀,不可信。武技驳杂,其源不可考;内功另辟蹊径,类于小还阳功,其源亦不可考。然武功奇高,江湖中能胜之者不过三数人而已。百年江湖中未有如斯神秘者。

    年十七出道,力斩华山叛徒辛不遇,其时辛武功已超越华山掌门刘不宁。次年,武学又有精进,正月末于十招之内斩杀西北巨盗阎毒,三月初,以一人之力灭定军山群寇,六月与慕容世家家主慕容缺决战于淮水之滨,以十五招胜出,赢得慕容世家家传之宝龙纹佩,以赠一妓。十月,引慕容世家长女慕容雪私奔,事败,伤七十八人,携美突围而去。次年二月,慕容雪被擒回,一月后病逝。自此浪迹,结遍三山五岳,与各大门派关系俱佳,后被誉为江湖上朋友最多者。曾有三四女子相随,均弃之。二十岁时大败太湖水盗,然又结交之。二十一岁与厉天共灭慕容世家,尝受公谴,但终得恕,盖因人缘佳耳。据其言,厉天助阵乃以一柄绝世好剑请得,当可信。年底灭太行四十大盗,曰报答武林众友之恕,但亦重伤。次年清明复出,携一女,有国色,性辣,至今未弃。其女来历不明,使玉笛,善奏,曾因一言不合与女侠陈雁交手,斗百余合不分胜负。

    李闲性好酒,好冶游,好渔色,为人豪爽好结友,人皆归之为正道,但少行善事,专一浪荡,凭喜恶行事而已。

    疑其金钱来历,若掌握,或可收之,但恐终非居人下者。”

    小伙子脸色铁青,额头已有汗水流下。

    “他***,张孝是什么货色,怎可能把我的资料掌握得这么详尽!”

    厉天悠闲地喝着酒,道:“哪算详尽,我还想从中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呢。结果都是什么‘不详’‘不可考’,他***。最笨的是居然相信你的鬼话,说我是被你用这把剑请去的。”

    李闲愕然望向厉天,道:“你脑壳还正常吧?这分明是某个组织的阴谋,这么处心积虑收集武林中人的资料,居心叵测。没看到那句‘或可收之’吗?”

    厉天拍开另一坛酒,道:“当然看到了,不就是想招揽你嘛。那里写我的更糟,居然说:以金钱雇之杀人可也,可不收,免反噬。”

    “哈哈哈,”李闲大笑道,“很酷嘛,有什么糟的?问题是,这是个什么组织,张孝在里面是什么角色,他们的目的又是什么?”

    厉天脸容变得无比冷酷,眼里射出令无数人心惊胆裂的寒芒,道:“江湖从此多事了。”

    李闲呆了一呆,忽然笑道:“江湖静了这么多年,是他妈乱的时候了,不然当真无味得很。我倒想看看那些人的手段,他***想收我?”

    厉天眼里的寒芒淡下去,笑道:“你小子比我还好勇斗狠。”

    李闲抢过酒喝了一大口,大笑道:“我不是好勇斗狠。我是一个浪子,我喜欢浪荡。试想在纷乱的江湖中,走南闯北,过关斩将,破掉那些鸟人的阴谋,笑傲江湖。想想都令人亢奋。”

    厉天看着李闲的脸,多年来的浪荡让他的肤色变得有点黑,下巴一排胡渣青湛湛的,嘴角不经意地上翘,总是带着懒洋洋的笑意。一双眼睛灵动活泼,滴溜溜的很是惹人喜爱。当他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说不出的洒脱不羁。“张孝的资料里说得很准,”厉天暗想,“这小子就是那种谁也关不住的人。”

    厉天顺手拿起身边的宝剑,抽出半截,看了许久,道:“自从你送我这柄剑。我只杀过三次人。”

    李闲点点头,苦笑道:“好像都是为我杀的,我都成了教唆杀人犯了。”

    厉天道:“你要浪迹江湖,我没法陪你。”他顿了顿,道:“不过,有需要‘寒月’再饮血的时候,别忘了通知一声。”

    李闲盯着寒月剑,没有言语。厉天也许是个不折不扣的坏人,但他也是最够朋友的人。

    两人默默喝着酒,思绪回到从前。

    第三章 厉天与李闲(下)

    厉天很高兴,因为他接到了多年来第一笔生意,要杀的人是大同府的知府。之所以请他,是因为知府身边保护的高手太多了。这真是久旱逢甘露,这笔生意再不接,自己就要去喝西北风了。从前倒是生意兴隆,这些年大家都怕了,自己在传言中已成了一条疯狗,搞不好反咬雇主一口,所以无论那些人多想杀人,等闲也不敢来请自己。

    厉天是个杀手,不是刺客,他的手法就是从正门破门而入,把能感应得到的生命统统杀光,目的是斩草除根。对于那些偷偷摸摸进行刺杀的人,他是很鄙视的。

    心里想着,身上自然就流露出一股杀气。走在大同府外的官道上,人人都敬而远。其实行人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躲开这个英俊男子,只是很本能地觉得一股寒意袭来,好像一种莫名的危险就在那里。

    就在此时,迎面驶来一辆马车。厉天抬眼望去,不禁傻了。不仅厉天傻了,其他行人也莫不目瞪口呆。

    马车上坐着一男一女。令人吃惊的在于,驾车的居然是那个女的,而且这女子美得惊人。最可怕的是那男的翘着二郎腿坐在车辕上,正很悠闲地喝着酒,对一旁香汗淋漓的女子不闻不问。

    行人的惊讶慢慢变成鄙夷,厉天没有变。他的惊讶和别人有所不同。那女人长什么样,是谁在驾车,他都不在乎,在乎的是,那男人抱着的酒坛里,装的居然是上好的丹凤酒,而且据厉天判断,这酒至少有八十年了。

    突然那男子抬起头来,眼中爆起精芒,向厉天望来。同时女子停下车,满脸戒备的神色。

    厉天浑然不觉,依然盯着那坛子酒,心里在盘算是否要强抢,又觉得坠了名头。

    那男子忽然笑了,叹道:“想酒居然想得要杀人,这位兄台和小弟倒真是志同道合。”说完手一甩,将酒坛往厉天抛去。

    厉天一怔,知道对方误会了自己的杀气来源,却没有解释。因为他发现酒坛飘来的样子相当诡异,居然是平平飘来的,而且速度很慢,就像下面有只手在托着它慢慢走一样,最令人吃惊的,是酒坛飘来的速度十分平均,从头到尾没有加速或减慢过。

    “高手,”厉天暗忖,“他是谁?如果是这次目标的手下,事情有些棘手。”正胡思乱想,手却不由自主地接过酒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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