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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

作者:瑞者
更新时间:2015-01-08 10:00:00
石一株是市价,两者虽然长相相似,但无论是药效还是价值都不可同日而语。

      林莫南本是剑修,这培植灵药的活计当然干不顺手,但既然他和大逍遥派有了牵扯,就不能让葛欢一个人辛苦,挖矿这种苦力他干不了,试着种种灵药,兴许还是条路子。

      几天后,三株月盏草只活下来一株,倒不是林莫南手黑,而是灵药生长需要灵气,这小山头灵气稀薄,还要被两只小狐崽儿吸纳去大部分,剩余的灵气就只能养活一株。

      对此,林莫南也只能苦笑,他太想当然了,要靠种灵药补贴一下大逍遥派,起码得先在小山头上布个聚灵阵,再想想布置聚灵阵所需要花费的灵石,他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一株就一株吧,等结了籽再采摘下来,卖了母株,再继续种植,月盏草的生长期是六个月,一年也能长两株呢,值六个灵石,总比一分进帐也没有的好,起码把本钱收回来了。

      差不多葛欢走后半年,这日黄昏时分,半空中一驾飞舟落在了草屋前,从里面走出一个灰衣青年。

      林莫南正在垂钓,飞舟落下时悄无声息,他也没有察觉,待听得身后传来一句“你就是阿南”,他才惊觉,起身回望,见那灰衣青年负手立于十步开外,容貌极为清俊,只是眸色极冷,眉宇间透着一股孤僻之意,最醒目的却是额间印着一轮紫月,瞧着邪异得很。

      这紫月虽邪气,却是邪月宫真传的标志,所以也不用来人自报家门,林莫南就知道他是谁了。会跑到大逍遥派这鸡不生蛋乌龟不拉屎的破地方来的邪月宫真传,除了甄秦还能有谁。

      “我是。”林莫南看向他身后的飞舟,皱眉道,“葛欢呢?”

      甄秦的眉头皱得比他还高,一双冷厉的双眼在林莫南身上打量了好几下,已是完全看透了他的虚实。炼气修为,根基受损,神魂不固,关键是体内先天元阳半点皆无,分明是遭人采补过。不可能是葛欢干的,那个家伙别说干不出这样的事,就是有心想干,也不懂怎么干,大逍遥派可没有采补术,就连双修功法,葛欢都跟他求了几次,他没给,是想先来看看葛欢的道侣。现在看了,就更不会给了。

      “你不配他。”没理会林莫南的话,甄秦冷冷地道。

      林莫南心中一痛,宛如被针刺了一下,忍不住深吸一口气,又徐徐吐出,方才平息心情。

      “阿欢不嫌弃我。”

      叶知秋说他不配,现在甄秦又说他不配,难道他林莫南生来就低贱么?配与不配,只在当事二人,又干他人何事,叶知秋那么说,他无话辩驳,因为从头到尾,都是他单相思,但他与葛欢,甄秦又凭什么置喙。

      甄秦没想到他这么硬气,愣了一下,方冷笑一声,道:“阿欢不过是好心,你倒是赖上了,若不听劝,我可不与你客气。”

      “若是阿欢让你来劝我,那让他亲口跟我说,我林莫南不是死皮赖脸的人。”

      “你是林莫南?浩然剑宗的那个弃徒?”这下子甄秦真的惊诧了,只听葛欢总是“阿南阿南”地叫着,没想到这个“阿南”,全名是林莫南。

      林莫南的事情,浩然剑宗顾着脸面,纵使宗内已经传得纷纷扬扬,对外还是以压制为主,严禁弟子们传到外头去,但那也只是对普通修士而已,像甄秦这个层面的人物,少不得还是听了那么一耳朵,何况当年林莫南喜欢除魔卫道,魔门弟子不少都恨他恨得牙痒痒的,听说了这事以后,个个喜闻乐道,浩然剑宗压制得了仙盟内部,但压制不了魔门,连甄秦这个性情孤僻不喜与人往来的都听了一耳朵,可见当年传得有多么热闹,隔了差不多十来年,才渐渐平息,再没人提起。

      林莫南见他认出自己,也不觉意外,事隔五十年,多少难堪都已过去了,当下微微一笑,道:“想不到甄公子还知道我,惭愧。”

      甄秦倒是没话说了,纵使是弃徒,林莫南也是名门大派出身,见识、根底都远在葛欢这个一穷二白的光棍掌门之上,他肯跟葛欢结成道侣,算来还是葛欢赚到了。

      沉默半晌,他扔出一只玉瓶,道:“这是阿欢让我带来的。”语气硬梆梆的,扔完就走,驭使飞舟腾空而去,来时突然,走时也突然。

      林莫南打开玉瓶看了看,足足二十颗固本培元丹,成色也比以前买回来的那些好得多,果然是在恶人山赚到灵石了。可惜自己的身体实在不行,不然他都想去恶人山挖矿了。

      之后几年,甄秦每年都会来一次,带过来的除了固本培元丹,又多出两瓶食金丸,这是专给灵兽食用的丹药,两只小狐崽儿一直营养不良,有了这两瓶食金丸,总算稍稍长了点身体,虽然看看上去仍是狐崽子的样子,但体形瞧着大了一圈儿,越发像毛团了。

      到第十年上,葛欢才有机会回来一趟,不知是不是在矿洞待久了,人都黑了一圈,但精神却很好。

      ☆、拖娃带崽苦逼老好人

      “阿南阿南,我很想你,你想不想我?”

      一回来,葛欢就围着林莫南转。

      林莫南盯着他的胸口,还是鼓鼓的,忍不住问:“你又捡什么回来了?”

      葛欢顿时一脸不好意思地从胸口摸出一只小虎仔儿。

      “这个不是捡的,是甄兄送我的,他养的灵兽是一只翼天虎,前不久下了崽儿,他就送了我。”

      林莫南顿时一抽嘴角,翼天虎的品级不如两只黑白毛团,只是五品灵兽,但问题是,葛欢他养得起吗?五品灵兽,那也是吃货。甄秦明知道葛欢的情况,还给他增加负担,是打算让葛欢在恶人山挖一辈子矿不回来了吗?

      想想甄秦几次来送丹药,都是一副不怎么乐意的冷厉模样,林莫南觉得自己这个猜测还真是大有可能,在甄秦的心里,大概始终都觉得他配不上葛欢吧。

      葛欢这次回来,停留了小半个月,就又匆匆走了,临行前塞给林莫南一小袋灵石,数目不多,也就三十多块。

      “在山上闷了就到樊城里转转去,这些给你当零花。”

      也不知他是怎么俭省才省下的,林莫南没拒绝,收下了,顺手把这十年里种的月盏草共计二十株都交给葛欢。

      “樊城这边没有识货人,你带去恶人山那边卖了。”

      葛欢顿时郁郁,道:“你根基受损,神魂不固,还是不要太劳累了,除了修炼,没事游游山玩玩水就好了。”

      “没事,只是在溪边挖个坑,埋下种子,钓鱼的时候顺手浇点水,累不到我。”林莫南知道他是关心自己的身体,不由莞而一笑。

      葛欢这一去,又是十来年,中间还是甄秦来替他送丹药,到第二十年的时候,葛欢才又回了一次,这次行色匆匆,只待了一天就又走了,给林莫南留下一个看着明显是刚出生的小婴儿,让他哭笑不得,这个老好人,不捡灵兽,又开始捡人了。

      是个男婴,林莫南给他摸了骨,资质相当不错,若放在名门大派,将来指不定成仙有望,落在这大逍遥派,倒真是可惜了,若没有其他机缘,将来顶多就到金丹期。

      当然,这是在没有林莫南指点的前提下,有林莫南指点,情况就又不同了,他出身名门大派,虽然浩然剑宗的功法都已经被抹消了,但一些修炼基础,他都还记得,何况林莫南脑子里还记得一些自己在历练中获得的功法,别的不说,起码他能帮这个男婴把根基打得坚实些。

      他给男婴起名葛巾,从了葛欢的姓,每天都给男婴推血过宫强健筋骨,等了七、八年,葛巾知事了,就让他拜在了大逍遥派门下,尊葛欢为师,林莫南做了师叔。

      葛巾生性聪明,学东西又快,倒也给林莫南排解了不少寂寞,当然,麻烦也不少,这小家伙倒是没什么机会走鸡撵狗,但他有机会走狐撵虎啊,打从他能跑了开始,身上就再也没干净过,总不知从哪里滚了一身泥回来,有几回还摔了坑里,要不是这几年林莫南从来没间断过给他推血过宫强健筋骨,骨头都不知摔断多少次了。

      等到葛巾十岁的时候,林莫南问他想修炼什么,已经生得眉眼清秀的少年高声答道:“我要做剑修。”

      小家伙最推崇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的那一段。

      “有眼光。”林莫南笑赞道,他也是剑修,当然也最喜欢剑。

      “师叔,你能教我学剑吗?”葛巾目光灼灼。

      林莫南大笑,道:“我本就是剑修,自然能教你学剑。不过学剑重在基础,不能好高骛远,你筋骨没长开,柔韧不够,我先教你一段剑舞,虽无什么威力,但却是调理筋骨最好的法子,练足两年,你就能正式开始学剑了。”

      葛巾十分欢喜,开始练习剑舞,他也确实是天生剑修的料子,林莫南只教了他三天,他就把这套剑舞记全了,从此每天苦练不辍,还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葛金,取金之极为锐,锐之极即剑的意思,以表其志。

      等到葛欢回来,发现自己的小徒弟已经在剑修的道路上狂奔出好远,顿时气得跳脚,大叫道:“不行,不行,这不成了阿南你的徒弟?”

      林莫南瞪了他一眼,道:“我的你的有什么分别?”

      一句话让葛欢心里美滋滋的,拉了林莫南到屋里说悄悄话。

      “阿南,再挖十年矿,我就能攒够买一套双修功法的灵石。”

      从甄秦那里没能换到双修功法,葛欢自然不死心,这几年一有空就在恶人山的黑市里淘弄,还真让他找到了一套不错的双修功法,只是囊中羞涩,暂时还买不起。不过那卖主看在甄秦的面子,答应给他留十年。

      “别太辛苦了。”林莫南顿了顿,“双修的事不急,有了灵石,你还是先想法子买一颗化基丹……要是没路子,你再求求甄秦帮忙,他是邪月宫真传,路子比你广……”

      葛欢是筑基修为,只有二百年的寿元,虽然林莫南不知道这家伙的寿元还剩下多少,但两人相处近百年,无论怎么看,也知道如果再不突破,葛欢剩下的寿元不会太多了。

      “放心,我心里有数。”葛欢拍了拍胸脯,一脸自信,“我要和阿南一起长生久视呢。”

      林莫南终于笑了,大逍遥派什么功法都没传下来,倒是这吹牛大法,渊远流长,自逍遥散人起,至葛欢而未绝。

      然后就说起了葛金正式拜师的事情,以前葛欢一直没回来,白担了个师父的名义,其实没行过拜师礼。

      葛欢本来挺高兴有个徒弟,但一想这徒弟居然走了剑修的路子,他这个大逍遥派的掌门,修炼了这么多年也就一手翻土诀比较拿手,哪懂什么剑道,林莫南这么一提,他就连连摇头:“不收不收,我没什么可教他的,要不,干脆就让他拜你为师吧。”

      林莫南自己都担了个弃徒的罪名,若收徒弟,必然会连累徒弟,所以从来就没动过这个心思,既然葛欢不肯收,这事也就这样搁下了,反正他瞧着葛金心思灵动,资质卓绝,志向也不小,大逍遥派又穷又破,恐怕是留不下这样的人才。

      果然,在葛欢走后不久,葛金就来找林莫南,道:“师叔,我想学剑。”

      他练习剑舞,已经练足了两年,林莫南摸了摸他的骨骼,点头道:“可以练了。”

      然后又道:“剑修有两条路子,一为命剑,一为外剑,命剑是在体内孕养剑胎,修成本命金剑,此法虽精进较缓,但本命金剑练成之后,如臂使指,心与剑合,威力极大,缺点是一身修为,都在本命金剑之上,一旦本命金剑毁损,则修为尽废;外剑则是精修剑气,则剑气在手,而天下万物皆可为剑,威力虽不如本命金剑,却无毁剑之忧,你想走哪条路?”

      葛金目光灼灼道:“师叔,我想学蜀山剑道。”

      林莫南一怔,反问道:“为何?”

      “天下剑道出蜀山,我要学,就要学最好的。”十二岁的少年雄心勃勃。

      ☆、少年志向总在云天外

      “你若学蜀山剑道,此生,都无望剑指蜀山。”林莫南想起这少年第一次看到大逍遥录里逍遥散人剑指蜀山那一段时的惊艳羡慕之色,少年志向,果然易变,当时,这少年还口出狂言,将来也要剑指蜀山。

      葛金摇头,道:“师叔,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要剑指蜀山,就要先知道蜀山剑道究竟有多厉害。”他扬起清秀的小脸,一脸狂热,“我要比逍遥散人更强!”

      好吧,果然是志向远大,林莫南也不意外,他早就知道,大逍遥派留不住这条幼龙。

      “蜀山收徒极严,你资质是够了,但年纪太小,又没有背景,走不了后门,再过三年才是蜀山开山门海选收徒的时候,到那时你再去参加海选,这三年里,你要去做苦力挖矿,先偿还大逍遥派对你十二年的养育恩,你可愿意?”

      任何名门大派,在正式收徒之前,都会先打磨一段时间,林莫南对葛金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他一向注重对葛金品性的培养,但此时见这少年的野心大得有些过头,唯恐有朝一日少年会被自己的野心蒙蔽住双眼,走入歧途,所以,他要先打磨这少年三年,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也是为了葛金的蜀山之路能走得更平顺些,蜀山收徒,最喜欢挑心志坚定又能吃苦耐累忍得孤寂的人,因为具有这些特质的人,都是天生的剑修料子。

      葛金用力点头,道:“我愿意。”

      修炼无岁月,三年不过是一晃眼。葛金已经十五岁,矿洞的苦力生涯,磨去了他一身细皮嫩肉,也磨去了他眉眼中的些许棱角,但磨不去他心中的朝气和锐气,恰如一块顽铁,初经打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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