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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0

作者:麦公子
更新时间:2015-01-06 10:00:00
下,她将一口京片子说得地地道道。平时对你说话,娇;做最亲密的事儿,喊着他的名字,媚;深入她的每一个瞬间,她低喘的每一声都落在他的心上,让他的身心都为之一颤。

      如果不是她狠心的走开,他也不会在夜里梦回都仿佛听到她的声音。那么真,却离得那么远。

      她小姨卖出的房子就在她那间公寓的对门。他自己主要也在搞房产,可他还是花了一笔钱,从和她小姨买房子的买主那儿把房子买了下来。

      鬼使神差,他就是那么做了,什么原因他也从未去细想过。也许这样他和她还是离得很近。只有两扇门的距离。

      想她的时候,就到那里住一晚。但发现想她的日子很多,多到他几乎每晚都会回那间屋子过夜。

      回到屋里,给自己倒了一杯高浓度的威士忌,再把一叠磁带放进收音机里,一首歌……两首歌……客厅内飘荡着的都是寂寞的声音。

      再给我两分钟   让我把记忆结成冰

      别融化了眼泪   你妆都花了   要我怎么记得

      记得你叫我忘了吧   记得你叫我忘了吧

      你说你会哭   不是因为在乎

      ……

      ……

      如果说分手是苦痛的起点

      那在终点之前

      我愿意再爱一遍

      想要对你说的

      不敢说的爱

      会不会有人可以明白

      我会发着呆   然后忘记你

      接着紧紧闭上眼

      想着那一天   会有人代替

      让我不再想念你

      我会发着呆   然后微微笑

      接着紧紧闭上眼

      又想了一遍   你温柔的脸

      在我忘记之前

      不会有人知道在这一夜,他傅唐逸会坐在沙发上听着几首歌听到流泪。

      在遇到安秋凉之前,他一直认为自己才是人生的玩家。没有人可以掌控他,包括他的父母。从小,谁不是惯着他?捧着他?等他学成回国创业后,谁不是在看着他的脸色说话?他一直觉得人生就是那么回事儿,充满诱惑,却又实在无趣。女人,除了他家里的那几位,他还真没瞧得起过外面的那些个。一个比一个会使手段,一个比一个贪婪。

      碰上安秋凉,他对她的兴趣一点一点地被挑起,日益增涨的速度,快得连他自己都措手不及。

      她怕他,却碍于他的权势不得不顺从他;她也喜欢钱,可名牌衣服没见她有几件,从不喷香水,更别提整天往自己脸上涂涂抹抹。她那么懒的一个女人,他还是第一次见。能让她在心血来潮时洗个洗面奶、花上一两个小时化个精致的淡妆就挺稀奇了。是的,她真的很随性,但只要是她心血来潮的,她都乐意去做。

      她随性,她飘忽不定的心情,就是这种对凡事都能淡然处之的性子,让人恨得直咬牙。恨不得扒开她,看看她是什么做成的。

      她很美,还是那种特别耐看的美。他从没夸过她这点,而她,小没心没肺的,也没个自知!特别容易满足的一个女人,带她吃点儿好吃的,她就冲你乐得眼都眯了起来,开心了还会和你撒撒小娇。偏偏他还真就中了她的套儿,嘴上不说,心里却是爱极了她在自己怀里像只柔顺猫咪的娇软样儿。

      她从不像外面那些女人,仗着自己有点资本就搔首弄姿。有时候对着她那张水嫩嫩的脸,他时常会想,要是那些都拼命往自己脸上砸钱的女人看到她这种天生底子就好、并无刻意保养却依旧水灵灵的一张脸蛋,会不会嫉妒得发狂?不过再怎么嫉妒也没用,他的小家伙就是这么天生丽质难自弃,就是有得瑟的资本。他摸着她嫩滑的脸蛋在心里感到自豪,想了想又觉得好笑,她身为一个女人都能这么无知无觉,他一个男人却想得比她更细?

      就是这么个从来不把自己外表当一回事儿的女人,究竟是什么时候在他心里牢固地驻扎,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他放她走的那一天,她似乎像卸下了一个重担似的。身子轻快得让他几乎无法自控想把她再抓回来。可,不能,他对她的关注真的太多了。他的人生计划不该因为她这么一个女人而改变轨迹。

      她对他说,“傅唐逸,我走了。”

      他冷冷地看着她,而她像是洞悉了他的想法,背着她那黑色的小书包跑得飞快。

      走吧,走啊!

      他傅唐逸又不是离不开一个女人!

      继续回到他的那个圈子,夜夜笙歌,可左拥右抱、入眼的都是一群庸脂俗粉。能让他带回去过夜的,没有,一个都没有。一群发小也是会玩的主儿,精得很,他的心不在焉早被他们看在了眼里。送了几个处子给他,可玩过一次,腻了,提不起兴趣。

      逐渐地把注意力都放在了拓展事业上,推了不少和发小们的聚会,就算偶尔去了也只是在他们面前和女人逢场作戏,就是不想让他们察觉出什么。只有他才知道,那时候的他清心寡欲得像个和尚。

      再没有女人能让他当成宝贝儿一样圈在怀里,一夜无梦直至第二天醒来心情都是极好的。

      和安秋凉在一起时,他忍不住拍了她换上了有着她的V信头像,发小们八卦得不行,聚在一块儿就爱追着他打听那头像里的女人是谁。当时安秋凉还没离开他,他也就和发小提过几句她的事儿。一想到她那宝气的傻样儿,他的嘴角就无法抑制地上扬。

      知道从小一块儿长大的兄弟几人也不是什么善茬儿,一丁点儿爆料就让他们更加好奇得不行。故他并不想让他们知道安秋凉太多的私事,兄弟也不行。哪怕是她的坏毛病,他都恨不得把她藏起来,不让别人瞧见。

      安秋凉走后,他就更听不得她的名字。每从别人嘴里听到她一次,就跟戳着他的心窝子在提醒他,那个没心肝的女人早就毫不留恋地走了!

      见他沉了脸色,发小们这才歇了嘴。估计都能猜得出安秋凉离开他的事情,渐渐地,他们也从不在他面前提起那个女人。

      可不提,却不代表他就不会想起她。

      在包厢内喝大发了,想她那张笑得宝气的可爱小脸;在办公的时候,望着秘书给泡的咖啡,想到她骗自己喝下一口甜腻死个人的速冲白咖啡后,哈哈大笑的得瑟小样儿;坐在影音室的录音棚外边,想起她在他的指令下不情不愿,但仍唱着令他心醉的一首《亲密爱人》;听着她喜欢的歌手的歌曲,还是想她,想她在他的耳边时常哼着异常动听的小调儿。

      按照原定的计划,他和童家的那个疯女人订了婚。反正和哪家的千金订婚不一样?还不如挑一个两两没感觉、和他家室相当、行径不正常的假小子在一块儿。

      有一次那疯女人倒是存了好心要请他吃饭,还跑到他公司楼下等着他。他那天故意在办公室留多了两个钟,直到手机快被她打爆了,这才悠悠地下楼。

      无事不登三宝殿,她肯定有事求他,才想着请他吃饭。看她憋得一肚子火,他倒是难得好了心情,坐上了她的车。

      然而在听到她车厢内的一首歌时,他做出了一个连他自己都无法克制的举动,吓得童稚后来再不敢载他。

      车厢内放着的不知是谁唱的歌曲,声音比那个姓安的女人高了些,也多了几分沧桑。

      ……

      曾经试图一而再   再而三读懂你

      如果说我不在意   那也是一出戏   这不是秘密

      在你面前我无需掩盖什么东西

      因为你懂我的点点滴滴

      我只是来不及   承认自己

      你承认吧   你需要我

      可你需要更多的是勇气

      你害怕失去   更害怕一个人的孤寂

      ……

      听到这里,原本低头摆弄手机的他直接把手机给砸了出去。

      吓得童稚以为发生了什么事,一脚踩了刹车。法拉利的车屁股立刻被后面的车给亲了一口。

      “我操你个大爷,傅唐逸你他妈抽疯啊?”爱车被追尾了,童稚哪还顾得上她还要他帮忙的事,对他破口大骂。

      他下了车,直接走人。

      又回到了二环的那套小公寓内,他靠在沙发上,听着她喜欢的歌。

      他想,他是不是做错了?

      如果真的能忘了那个女人,那么快两年过去了,他为什么将婚事一拖再拖?钱权势真的就这么重要?不,他傅唐逸固然有野心,可他并不是多么贪婪的人。达到了他所想要的,他的心也就越来越空,空出了一大块,不知道用什么才能填满。

      不是不知道她去了台湾,尽管对她的离开恨得不行,可他还是犯贱一般有意无意地获知了她不少的消息:申请台湾大学的交换生,回到了她最初的那个家。如果要找回她,只要到她的学校一趟就好了。

      他承认,他忘不了她。

      比起一个人像个傻逼似的天天想着一个女人,还不如把她绑回来放在身边看着。他想,他要不要把那个叫安秋凉的女人找回来?哪怕是跟她一辈子纠缠个没完,他……也认了!

      麦公子有话要说:

      听周董以前的歌真的会想哭……

      一直觉得傅先森在两年后重遇安娘娘态度转化太快的筒子们看完这篇番外,估计就能懂了,分别两年,傅先森对安娘娘的爱无法克制地不减反增,毕竟安娘娘到底是他第一个为之动心、爱上的女人~

      【长番】 亲密爱人

      傅唐逸千算万算却算漏了一点,他和安秋凉竟然会有一个女儿。她居然一个人闷声不吭给他生了个闺女儿。

      一开始不是不震惊的,震惊过后心里剩下的全是窃喜。他高兴,高兴得恨不得不顾形象大叫几声,他在国外玩票赚得的第一桶金那时都比不过他此刻内心的喜悦。眼眶热热的,再不忍住就会有透明的液体要掉出来。

      下了飞机,再也按捺不住要把她带回去好好“审问”一番,手臂扣着她的腰的那一刻,他几乎又快要掉泪。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吃的,生了个孩子还能把自己饿得瘦成这样儿!

      载着她回了燕西的别墅,一路上他都没和她再多说一句,因为他怕克制不住激动的情绪,要从她嘴里得知她离开他这两年来发生的所有一切。终于等到回了别墅,可听听,即使过了两年,她还是一只喂不熟的白眼儿狼。

      “傅唐逸,你的窝一个比一个漂亮!”

      她是什么意思?她还真当他什么女人都要用一间别墅供起来养是么?!他真想当场摇醒她,原来在温榆河那边的别墅就是因为到处都充斥着她的气息,他才狠了心卖掉的!那种空气中飘散着专属于她独有的香气,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他是孤独的,他是寂寥的,到最后她还是不愿一直陪着他!

      在看到她悉心照顾他们的闺女儿时,他就发现了,其实她也不全是一只喂不熟的白眼儿狼,她的好全用在她在乎的人身上。她曾经对他说过,傅唐逸,我在乎你。他很想问,那么现在呢?两年之后你还愿意在乎我么?

      看着她一口一口地喂着宝宝吃东西,漂亮的脸蛋上全是满满的母爱,他觉得心里酸极了。他是多混蛋,才错过了她和宝宝一齐在成长的这两年?也许放她走,从一开始就是个错误!傅唐逸,你居然让一个还要你请保姆养着的娇女人在时间的锤炼下变得如此坚强,仿佛她离了你也能过得很好,仿佛她从来就可以不需要你。

      从来没发现原来他也有当一个父亲的天赋,把宝宝架在肩上玩“骑高高”,陪着宝宝玩那些小儿科拼图。宝宝的乖巧以及对他掩饰不住的崇拜,他跟她说话,她就乖乖地听,这让他油然生出一股自豪感。同时又在想,一个22岁的小妈咪是怎么把宝宝教得这么乖的,功劳是该有多大?宝宝要是不听话的时候,她一个人又是怎么应付的?

      所有的疑惑抵不过他对她早就迫不及待的一个吻,还是那么柔软的唇,还是那么生疏的吻技。若不是宝宝还在场,他恨不得当下就把她揉进骨子里,与她合二为一。房间里有了两个异性的存在,瞬间有了家的味道。一个他傅唐逸的家,曾经离他那么远的一个幻想,现在却离他这么的近。

      早在存了想把她找回来放在身边想法的那时,他就已经做好要跟她耗一辈子的准备。现在她意外地出现在他的面前,他自然是不会再让她走,更何况他们有了共同一个无法割断的联系――他们的宝宝。

      可是她又说了什么?她说,“我又没打算跟你睡。”

      他们连孩子都有了,她怎么还能说出这种气死人的话?

      传媳手镯早就是要在把她找回来那时戴在她手上的,装上了定位系统,谅她再也跑不出自己的手掌心。现在正好,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怎么看都觉得再合适不过。

      原以为和她解释了不会让她朋友和南子的事情在他们身上重蹈覆辙,她就能懂。但是他发现,分离的这两年间,夹在他们中间要解决的不止是只有他订婚要退婚的事情而已。他一直恨凉薄得就像是空心的一个女人,居然会主动去照顾童疯子的大哥,一照顾还是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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