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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胡马青衣

作者:香醉忘忧
更新时间:2018-11-13 04:52:52
还有五天便是除夕,旧的一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也将来临。在这新老交替的时候,襄阳城最不景气的行业无疑是客栈业。

    因为年关将近,外出的客商、旅人思乡情浓,俱都收拾好行囊回归故里,与家人团聚了。

    无论这一年有多么的艰辛,只要能回到久别的家中,看到父母、妻儿温暖的笑脸,那么一切都会是值得的。

    但即便是这样的日子里,还是有些人仍然要漂泊在异地的。或者是他们根本就没有家,或者是他们有家却归不得,又或者是有比与家人团聚更重要的事需要去做……

    城北东升客栈。

    门口的梧桐树已是光秃秃的了,片片凋零的落叶在风中飞舞。

    陈掌柜站在柜台中望着门外,心情有些郁闷。店里的客人已走得七七八八了,剩下的几个都是一直拖欠房钱的穷酸鬼,照这样的情形下去,只怕今年年关有些难过啊!

    想起这几日家中婆娘的絮絮叨叨,陈掌柜的脸更是如苦瓜一般难看。

    突然,远处传来一阵疾风暴雨般的马蹄声。却见一支马队由长街的一端疾驰而来,在店门口戛然而止。

    莫非是有生意上门了?

    陈掌柜精神一振,连忙走出柜台向门外迎去。还没走出门口,门外已窜进一条大汉来。

    “掌柜的,有上好的房间没有?”那大汉开口便问。

    陈掌柜瞄了一眼那大汉,却见他身形魁梧,浓眉大眼,颔下微有短须,单薄的衣裳外仅裹着一件兽皮。天气虽冷,可那大汉却没有半丝寒意,微微敞开的衣襟下的**胸膛上竟似还有热气冒出。

    陈掌柜啧啧称奇,口中却已忙不迭地回答道:“有有有!请问客官要几间房?”

    正说话间,门外又走进了六个人来。各人装束大同小异,身上均裹着一件兽皮,而居中一位年三十岁许的汉子,器宇轩昂,龙骧虎步,自具一股逼人的气势,他的皮肤黝黑,两眼如电,一把浓密的络腮胡几乎将整张脸都盖住了。

    陈掌柜阅历丰富,一看便知此人是这些汉子的头领。

    那六人连看也不看陈掌柜一眼,迳自找了一张桌子坐下。

    当先进来的那位大汉道:“我们要四间房。”同时,从怀里掏出几锭银子塞到陈掌柜手中,又道:“这些是房钱。你先叫人去门外把我们的马匹料理好,再给我们准备一桌上好的酒菜。”说完之后,便朝同伴走去,一同坐下。

    陈掌柜掂了掂手中的银子,足有三四十两之多,不由眉开眼笑,高声道:“各位客官请稍候片刻,酒菜一会儿便上来。”

    陈掌柜招来一个伙计吩咐下去之后,亲自沏了一壶好茶端到那桌上去,并嘘寒问暖了一番。

    “掌柜的,听说你们襄阳城的温家这几天在操办喜事?”就在陈掌柜准备离去的时候,那头领突然问道。

    他的嗓音醇厚温和,一听便让人心生好感。

    陈掌柜忙笑着问道:“客官哪里来?也知道我们襄阳城有个温家?”

    那头领微微一笑,道:“我们是从关外来的客商,手里有一些上好的皮货想卖到温家。”

    陈掌柜惊讶道:“原来客官从关外来。眼看着快过年了,怎的你们还要在外头奔波?”

    那头领笑道:“世道艰难,为了养家糊口,辛苦一点也是没办法的事。掌柜的,温家当真在操办喜事吗?”

    陈掌柜笑道:“是啊!温家的大小姐要出阁了,不过听说新姑爷是入赘到温家的。”

    那头领又问道:“那位新姑爷的人品如何?”

    陈掌柜笑着摇了摇头,道:“如温家那等大户人家,我们平日里根本巴结不上,哪里会知道那位新姑爷的人品怎样?不过……”说到这里,陈掌柜欲言又止。

    那头领从怀里掏出一锭碎银塞到陈掌柜手中。

    “这怎么好意思?”陈掌柜嘴里虽然这么说,可早已将银子毫不客气地放入袋中:“我也是听别人说的。听说温家的新姑爷原来不过是一个拉皮条的龟公,也不知走了什么狗屎运,居然被温家大小姐看上了……”既然拿了人家的钱,嘴巴自然也就松了。

    那头领哈哈大笑起来:“哈哈哈!大名鼎鼎的鹰刀何时成为龟公了?真是笑死我了……掌柜的,你不用再说了,你走吧!”

    陈掌柜待要分辩几句,却早被人推开了。那人膂力极强,轻轻一推,陈掌柜一个趔趄,几乎当场摔了一跤。陈掌柜情知有异,不敢再多费口舌,吞了吞口水迳自去了。

    “少场主,方才那几两银子真是可惜了,什么也没能打听出来。”待陈掌柜走远之后,一人笑着对那头领道。

    那头领微笑着道:“也不能这么说。至少,我们已经知道鹰刀的为人颇为低调,不是那种喜欢抛头露面的人。否则的话,以他的名头又怎么可能被误会成是一个拉皮条的?呵呵……”

    众人不由跟着嘻笑起来。接着又说了几句闲话,过不多时,店伙计便端着热气腾腾的酒菜上来了。

    这七人喝起酒来并不用酒杯,而是换成大碗,一碗酒斟满,一仰头便灌了下去,直如喝水一般,眨眼间,桌旁已堆了十几个空酒坛。

    如此海量,只看得陈掌柜又惊又喜,惊的是怕这伙人喝醉了闹事,喜的却是酒品如人品,这帮人喝酒如此爽快,付帐的时候必定不会小气,自己无论加多少“花头”在酒钱里,他们恐怕也不会计较。

    “这酒喝到嘴里软绵绵的毫无劲道,跟我们马场里的烧刀子比起来可差得太远了!”那头领仰头喝了一碗酒,伸手从桌上夹了一块牛肉放入嘴中大嚼一气,叹道。

    他手下的几人当即附和道:“正是,这酒喝到嘴里简直能淡出鸟来。只可惜这趟出门时带的烧刀子太少,还没走到太原,便已经喝光了。”

    唯有看起来年纪最小的一人笑嘻嘻地看着他人不说话。

    那头领的目光在那人脸上一扫,笑道:“老七,你这鬼灵精肯定还藏着一些酒没有拿出来跟我们大家共享……”

    老七笑道:“临行前,场主特意交代我要看着少场主,不许你喝酒误事,所以我才藏了一些,倒也不是故意隐瞒。”

    那头领笑道:“难怪我总觉得酒不够喝,原来是你在弄鬼!老七,如今我们已经到地头了,你还担心什么?快去把酒拿来吧!”

    老七答应一声,道:“酒放在店门外的马上,我这就去拿。”

    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老七从座位上一个倒翻下来,向门外窜去。

    他去势颇急,刚跃出门口,眼前却突然悄无声息地晃出一道人影。他心中一惊,还没看清来人的模样,便觉一股大力向自己的胸口袭来。

    来人存心偷袭,时机掌握得恰到好处,正是他身形下落,旧力刚去新力未生的最脆弱的时候,此时根本无法躲避,只得强行运气抵挡。

    一招接实,耳中只听“卡嚓”一声,胸口一痛,口中狂喷一口鲜血,连叫也来不及叫一声,便被来人击晕过去,如一条死鱼一般摔落在地上。

    “什么人敢伤我家老七?”

    那头领瞧见异变突起,不由怒喝一声,脚尖在凳上一点,向门口飞跃过来。他的身法极快,在老七甫一落地的时刻便已将人接在怀中,同时右手一探,自腰间抽出一柄圆弧形精铁短刀向来敌横斩而出。

    刀锋卷起一道绿光,澎湃的真气自刀尖狂涌而出,有若实质一般袭向对方腰间。如若被这道刀光斩实,与刀刃直接切中也并无差别。

    “咦?碧落刀?你们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人?”

    来人惊叫一声,腰身一折,如鬼魅一般忽东忽西地连闪三步,方才将那头领含怒而发的一刀躲过。

    尽管如此,来人却似乎对那头领颇为忌惮,丝毫不敢松懈,将身法施展至极至,在房中飞奔。其速度之快,竟使房内众人只能看见一团青影绕着他们盘旋飞舞,连对方的脸庞也无法分辨。

    落日马场开创于百多年前。首创马场的胡汉生早年不过是齐鲁临淄一个普普通通的读书人,一心想的是求取功名报效朝廷。然而天不遂人愿,他连考三次,次次名落孙山榜上无名,灰心失意之下投笔从戎,由朋友介绍在锦州城的镇远将军麾下做了一个小小参军。

    锦州既是边防要塞,又是入关的咽喉要道,关外人若想进关内做生意,非要在锦州交足了关税方能通行,因此尽管锦州一地常有战事,可仍然有无数的皇亲贵胄削尖了脑袋要在此地任职,毕竟这是一块风水宝地,只要在关税上稍稍加一点点“帽子”,银子便会如流水一般涌入袋中,想往外推都推不掉。

    人心不足蛇吞象,这世上嫌钱多的人实在没有几个。官老爷们在其位谋其利,心情好时便在关税上加几个“帽子”,心情不好时也在关税上加几个“帽子”,“帽子”越加越高,往往会出现“一两银子的货要交三两银子的税”这种令人触目惊心的情况。

    如此重重盘剥之下,依靠往关内贩卖皮货、药材等货物养家糊口的关外人不堪重荷,只有采取走私的手段来逃避关税。

    走私是触犯朝廷律法的重罪,最重要是它侵犯了自身的利益,对此,官军们自然个个奋勇争先大力打击。

    而关外之地种族繁多,族与族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每每持械争战,再加上生存环境本就恶劣异常,故而关外人天性桀骜不逊、崇武轻文,脉膊中流动着的都是野性的血液。对于这类人,你如何可能用武力来征服?

    尤其当时关外女真族人丁兴旺牛马过万,族内战士共有一千八百余人,个个都是骁勇善战之辈,实力雄厚无人胆敢小觑,可说是关外第一大族。而其族长呼伦克林,天生武力过人,有万夫不当之勇,是当时关外第一高手。

    胡汉生的发迹路是由他第一次看到呼伦克林时开始。那时,官民之间的关系已恶劣到极点,关外各部族对官府的欺压与盘剥也已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

    于是,呼伦克林依靠自己在关外的威望,联合了十九个最大的部落组成一个同盟,起兵直逼锦州城,以“宁战死、勿低头”为口号,公然造反。这便是史上著名的“锦州事件”。

    关外各部族凭的是一腔热血与官府抗争,但终究由于起事过于仓促,准备不足,且在战略上又有失误之处,只知一味地恃勇攻城,而不知诱敌出城,利用关外宽阔的野地进行纵深野战,最终这场轰轰烈烈的起义以失败而告终。

    胡汉生第一次见到呼伦克林是在锦州城的大狱。作为审讯官,胡汉生在这间戒备森严的大狱中共见了呼伦克林七次。他每见一次呼伦克林,好感便加深一点,到第七次时,他已完全由开始的同情变为最后的敬佩,一种深深的敬佩!

    呼伦克林天生便是个英雄,他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超凡个人魅力,足以令胡汉生这个有点痴气的书生折服,并甘为所用。

    在呼伦克林的策划和胡汉生拼尽全力的协助下,女真族动用三百余名勇士潜入锦州城,成功地将呼伦克林劫狱出逃。胡汉生做下这等大逆不道之事,在关内已无立足之地,便也一同随着呼伦克林逃至关外。

    大难不死的呼伦克林并未气馁,重新纠结部众东山再起,再度与官府对抗。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这一次,他学聪明了,听从胡汉生这个书生的计策,不再愚笨地去攻城,而是采取骚扰、游击战术,专门袭击出城执行缉私任务的小支官军,一击中的随即远扬。

    如果有大队官军出城围剿,他则将其诱至偏远的山野林地,凭借熟悉地形的优势,将官军逐个击破。

    长此下来,官府方面渐感难支,而呼伦克林这一方则声势愈大,大有独霸关外之势。就在此时,胡汉生又献计呼伦克林,希望呼伦克林主动与锦州城的镇远将军府议和。

    呼伦克*功日盛,正是雄心壮志之时,对胡汉生的想法不由大为不解,胡汉生却指出他这么做完全是为呼伦克林打算。因为以呼伦克林的实力,攻下锦州城或许有这个可能,但若说要与整个朝廷对抗,甚至最后列土封疆自立建国,那还差得太远太远。

    既然如此,与其这般对抗下去与朝廷彻底决裂,不如趁还有挽回余地的时候主动投诚,以换取实际上的最大利益。

    呼伦克林很信任胡汉生,在权衡了三天三夜之后,终于决定采用胡汉生的建议与镇远将军府议和。议和的具体事宜由胡汉生一手操作,将军府很快便做出了回应。

    因为辖地之内有无法弹压的乱党,这种事如果上达天听,朝廷必然震怒,一旦怪罪下来,不但自己的前途全无,只怕连性命也无法保全,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将军府也同样希望事态能朝平缓的方向发展。

    通过胡汉生的大力争取,双方达成了停战协定。最重要的是,胡汉生不仅替呼伦克林争到了锦州城的关税厘定协商权,甚至还替他争到了朝廷的敕封──“关外侯”,以及位于白山黑水间方圆约百里的一块封地。

    关税厘定协商权和“关外侯”的爵位都只是眼前的好处,唯有那一块百里封地才是真正长远的利益。因为有了这一块私人封地,女真族便有了发展壮大的基石和机会。

    立下如此大功,胡汉生可说是整个女真族的大恩人,在关外的影响力也与日俱增,几乎可与呼伦克林并肩。

    一年之后,呼伦克林将自己的爱女许配给胡汉生为妻,并帮助他在关东创立了落日马场。

    有女真族在后撑腰,落日马场在关外自然稳如磐石,再加上胡汉生虽是一介文弱书生,可其人长袖善舞、经达权变,不出几年,落日马场的生意便蒸蒸日上,成为北方最大的马场之一,连朝廷也不时向其选购战马。

    又过了几年,胡家有儿初长成,身为外公的呼伦克林倍加爱惜,将女真族的镇族神功“碧落真力”倾囊相授,以作防身之用。

    如此几代辗转下来,胡氏后代又将“碧落真力”多番改良,尤其在胡氏第四代出了个武学天才胡可可。

    她虽是一介女流,然习武成痴,在四十岁时突有所悟,将原本全是刚猛一路的“碧落真力”辅以阴柔,使其威力剧增,一时间凭借手中的一柄弯刀和改良后的“碧落真力”几乎打遍江北无敌手。

    自此以后,胡家的“碧落真力”终于登上武学的殿堂,落日马场也由此一跃成为江北武林的世家门阀,以至最终在十年之前与“京师赵家”、“齐鲁荀家”、“纵意山城”、“澜涛雅轩”、“关中温家”、“淮阴南宫”以及掌控着南北漕运的“秀水人家”并列为江北八阀。

    这七人有如此强横的背景,也难怪来人如此忌惮。

    那头领见来人身法奇快,且一招之下便道破自己的来历,心知有异,忙收招抱了老七向后一退,手中碧落刀护在胸前,凝劲不发。而他手下的几个兄弟也奔至他的身旁围成一圈防护,并从他怀中接过老七救治。

    来人见他们一时之间并无意动手,便渐渐收住身形,在距他们约一丈开外停住。

    这时,众人才看清来人的模样。却见对方青衣长发,黛眉粉面,唇红齿白,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朦胧如烟,竟是一位绝美的妇人。

    那头领暂不理会美妇人,反身问了身后手下一句:“老七怎么样?”

    “只是晕过去了,没什么大碍。他胸前断了两根肋骨,暂时不能活动,需要多休养些日子。”他的一个手下答道。

    那头领点了点头,放下心事,转向那妇人,沉声问道:“你是何人?为何无故偷袭我兄弟?”

    那美妇人咯咯一笑,白皙的手指一捋颊间长发,娇笑道:“真是没想到堂堂的落日马场的人也会干那不要脸的事,奴家也算是见识到什么才是关外豪杰了!”

    那头领浓眉一皱,摸不着头脑,道:“什么不要脸?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

    那美妇人脸色突地变冷,不悦道:“既然做了,又何必不认?人人都道关东落日马场的少场主‘快刀’胡风是条敢做敢当、顶天立地的汉子,堪称关外第一条好汉,今日一见,却真真叫人失望的紧。”

    既然那妇人已指名道姓,说明她极清楚自己的真实身份,再隐瞒似乎已经没什么必要了。

    当下那头领哈哈一笑,道:“在下确是胡风,只是你的话,我实在听不明白。我连见也不曾见过你,哪里就能得罪你了?再说,你甫一见面便出手伤了我兄弟,我尚且还没有向你问罪,你倒来反咬我一口?若不是看在你是个女人,我早就动手了。”

    那美妇人哼了一声,道:“我虽是个女人,只怕你也未必惹得起。好了,废话少说,快把东西还来。”

    “东西?什么东西?”胡风奇道。

    那美妇人秀眉一蹙,嗔道:“你还在装蒜吗?前几日你们在淮南做下什么事来?”

    淮南?呵呵……原来是那件事发了。

    胡风微微一笑,心中也已有些猜到眼前这位嚣张跋扈的美妇人的来历了。

    原来,胡风此次秘密来襄阳,本是奉了家中老父亲的命前来观察江南江北目前紧张的局势,好以此决定家族日后的走向。岂知一行人走到了淮南,突然收到两则消息,其一,温师仲两个儿子一死一失踪;其二温家要招鹰刀为婿。

    胡风当即判断出鹰刀此人对温家的影响力极为关键,决意藉给鹰刀贺喜的机会,接触鹰刀。

    江湖风传鹰刀其人品性无良,卑鄙下流,常常依靠裙带关系向上爬,他给人的印象就是靠胯下之物来行走江湖的,用猥亵一点的话来形容便是所谓的“一棍走天涯”了。

    对此,胡风当然将信将疑,但正所谓空穴来风未必无因,鹰刀能博得这样一个恶名,至少说明了他在男女关系上是不太检点的。所以,既然是贺喜送礼,总要投其所好才是──鹰刀喜欢搞男女关系,那么喜欢的东西也要在男女之事上打主意才不会错。

    这种东西可不是有钱就能弄得到的。胡风四处托关系、走人情,总算打听到江西九江府会有一批上贡的药材、茶叶要经过淮南运往京师。其中有一味出自江南九芝堂的名唤“御凤丸”的奇药,其性能壮阳补气,普通人服食可以益寿延年,夜御十女而不倒,而武学之士服食,则能加速炼精化气、炼气化虚的过程,对功力的增长大有裨益。

    由于此药的炼制极为费时费力,且此药的药引世所难寻,要有很大的机缘才能得到,九芝堂费十年之力也不过炼制了八丸出来,此药之难得由此可见一斑。因为明年岁初是当今皇上登基的十年庆典,九江知府对九芝堂施加了很大的压力,才将这八丸“御凤丸”弄了出来贡上。

    胡风行事素来胆大包天、百无禁忌,当即决定劫了这八丸“御凤丸”当作送给鹰刀的贺礼。掳劫贡品的罪名实在不小,但在胡风的眼中却也不过是小事一桩。当然,作出这种毫不理智的决定,也和他喜欢没事找事的作风有关。

    掳劫贡品的行动最初进行得极为顺利,蒙面、下毒、顺手牵羊,简单之至,真正的麻烦是从“御凤丸”到手以后才开始的。原来,这次负责运送贡品的是“秀水人家”。

    和襄阳温家一样,“秀水人家”做的也是水路运输的生意。不过襄阳温家做的是东西向长江水运,“秀水人家”做的却是南北向大运河的漕运。因此,虽说大家同为江北八阀,但各走各的航线,各做各的生意,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利益冲突,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

    胡风是事后才发觉货是“秀水人家”承运的,可是劫也劫了,梁子已经结下,事后再来后悔可不是他一贯的作风。

    为了能赶上鹰刀的婚期,胡风也没有在淮南多作逗留,拿着那八丸“御凤丸”便一路急奔向襄阳而来。等到“秀水人家”有所反应,早已找不到胡风等人的身影。

    “秀水人家”也算是有本事的了,在毫无线索的情况下,居然也能衔着胡风等人的尾巴追到襄阳,唯一预料不到的是动手劫货的人居然会是落日马场的少场主胡风。

    “不错,东西是我拿的。不过我前两天喉咙有些痛,随手便将那几颗药吃了。你想要?那我吐出来给你吧?”胡风嬉皮笑脸道。

    那美妇人脸色大变,怒道:“胡风!我警告你!你抢的是给当今皇上的贡品,可不是闹着玩的。如果你真的不肯将东西交还给我,只怕你们落日马场担当不起这个罪名。”

    胡风哈哈一笑道:“我真的好怕啊!不过我吃都吃了,有什么办法?就算我真的吐出来给你,只怕也粘不回去了吧!”

    “这么说,你是不肯将东西还给我了?”那美妇人冷笑道。

    胡风连忙故作认真道:“不是啊!我是想还给你的,只是我实在是还不出来啊!你说我该怎么办?”

    那美妇人一跺脚,有心要和胡风拚斗,却自忖实力不足。她想了想,终于一咬银牙,狠狠地向胡风道:“好!算你狠!不过我告诉你,这件事并不算完,但愿你还有命回到关外……”

    说毕,她再也不去理会胡风,腰身一扭,已飞退出门而去了。

    “少场主,看起来似乎是大事件啊!我看……不如将东西还给她算了,毕竟这里不是我们的地头,一切还是低调点好。”胡风的一个手下走过来担心地对他说道。

    胡风看着那美妇人消失的背影,嘴角突然涌起一股奇怪的笑容,口中却道:“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们是有身份的人,要么不玩,要玩就玩大点。皇上的贡品?除了我老爹,我天不怕地不怕,还会怕什么狗屁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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