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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屠狗者
更新时间:2018-05-07 00:00:00
的,再说我也没有。我以前学过些医术,不如帮你的家人瞧瞧,说不定有解决的办法。”

    苏老头料定她不肯承认,所以半点也没有意外,苦笑道:“小师父不肯帮忙也在情理之中,千年人参本来就是件稀罕物,有谁愿意割爱呢?”

    兔子出身医道世家,和修真者截然不同,中国的医术讲究仁心,仁术,见死不救是件十分可耻的事情。她虽然以行骗为生,此刻也不免有些为难。“老人家,并非我不肯帮忙,千年人参的确不是治病用的,而且,我怀疑有些人别有用心,上次在觊觎唐家的人参,现在又算计到我的头上,别说我没有千年人参,即便是有,也不会让居心叵测的人得逞。”

    好厉害的死兔子,居然看出了端倪,王浩虽然被拆穿,却不曾乱掉分寸,站出来说道:“没错,去唐家求参的确是我的主意,虽然我帮忙出谋划策,不过本意却是帮助别人,假如唐家肯出让人参,我可以拿出宝物交换。我有特殊方法寻到人参,所以你无需否认,如果你愿意拿出人参救人,我可以代老人和你交换。”

    王浩的语气如此肯定,显然不是猜测,兔子知道隐瞒不过,索性承认。“我确实有千年人参,但是绝不和你交换,我就是让人参烂掉、扔掉,拿去送人,也不和你交换。”

    有这么大的仇恨吗?王浩郁闷。她哪知道兔子的心情。

    仗着家传的医术和不凡的见识,兔子以往行骗从来不曾失手过,比如说带给苏老头的冒牌古玉,除非是碰上修真者,试问有谁能拆穿?那一天开始,胖子的形象就烙印在她的心里了,和仇恨混在一起的记忆才是最深刻的,以她的家世无需为生活发愁,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报复。

    谁知道两人在唐家再次相遇,当时的兔子并未打算行骗,不过是为了千年人参不平,不想却被胖子再次出手,搞得灰头土脸。女人没有几个像小医仙那样淡薄的,大部分都非常小气,不记仇才是怪事,加上浴室的风波,到此刻两人已经纠缠不清了。

    见兔子承认持有千年人参,三人同时露出笑容,大家都是修真者的身份,要从常人手里骗走人参,那还不是稀松平常的事情?

    苏老头率先说道:“要交换千年人参的是我,和别人扯不上关系,小师父可否成全呢?”

    兔子考虑了片刻,笑道:“不瞒你们说,千年人参是我家传的宝贝,我可没有胆量拿出来交换,不过你们要是真有诚意,能够用玄门的法宝交换,我倒是可以考虑一下。”

    分明就是欺负胖子拿不出法宝,假如此刻没有小医仙在旁边,还真的有些棘手。并非胖子穷酸拿不出法宝来,恰恰相反,胖子拥有的宝贝都是极品,春辉、星蓝,即使顶尖高手也会眼馋,如果用来交换一株千年人参,那实在是一种败家的行为。

    不过有人家小医仙在旁边,交换的事轮不到胖子操心。而且听兔子的口气就知道,她对法宝的认识也是一知半解,要求也不高。因为她只说是要玄门法宝,并未提出具体的要求。

    小医仙不肯平白占人便宜,轻笑道:“不知道你喜欢要什么样的宝贝呢?圆的,方的,还是扁的?只要你能提的出来,我一定尽量满足你的要求。”说到炼器的本领,小医仙不比云逸差上几分,现场炼一件法宝都来得及。

    兔子动了动嘴唇,还是没说出话来,以她的见识的确提不出要求,只能让人看出自己是个外行。不过如火的颜色却叫王浩想入非非,记起了拓拔舞那花瓣般柔润的红唇,火焰般灼人的眼神,认识了拓拔舞以后,兔子是第一个让胖子感觉惊艳的女人,由此产生出一些联想也属于正常。

    小医仙的慧眼能洞穿人的内心,不过却是处处为别人着想。“别着急,不如先让我看看你的属性,然后为你挑选一件合适的。”

    两条洁白的手臂交叠在一起,欺霜赛雪,白得让人眩目,一时间让胖子看得呆住了。若不是知道兔子也是女人,此刻非要打破醋坛不可。

    “玄阴之火!”纵使小医仙见惯了世面,仍然惊讶万分。

    单纯以修炼内丹而论,玄阴之火可是顶级属性,如果有人要挑选火属性的弟子,有了玄阴之火的人选,绝对不做第二种考虑。至于胖子拥有的混沌之火,严格来说更适合于炼丹,不过胖子聪明,够胆,另辟蹊径修炼出闻所未闻的冰焰,那是后天的造化了。

    修真的世界里就是人比人,气死人,即使兔子以前就是个寻常骗子,如今发现她怀有玄阴之火,那也是立即身价倍增,甚至可以说一步登天。

    小医仙若非看出兔子天分过人,动了些念头,交换法宝何需要试别人的属性?等等,小医仙不是动了收徒的心思吧?王浩饶有兴致的望向卓月,不知道她下一步做何打算,近段日子,王浩可是领教过上榜高手对传人的狂热程度。火修老怪自然是不必说了,为了帮助徒弟筑基,火鸦都肯拿来冒险。

    蜀山,问剑若是知道尼古拉家族还在纠缠不清,老家伙一个人就能去欧洲把血族灭了,他才懒得管什么青红皂白。

    不知道小医仙能做出什么疯狂的事来,王浩拭目以待。“凭你的天分不修真实属可惜,而且你说的玄门宝贝实质是法宝,如果你没有修真,不具备真元,得了也没有用处。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修真呢?”

    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多日相处,胖子未曾见识到卓月的医术,对她的智商倒是心悦诚服,貌似该叫做小狐仙更加合适。

    再看看兔子的表情,分明就是有些动心,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常。她可不知道小医仙身份,此刻动心分明早有打算!难道兔子四处张罗法宝,目的就是为了觅得名师?仔细想想也的确可疑,首先是兔子不曾修真,要法宝来做什么?再说,法宝的价值不是常人能够承受的,要收藏,除非兔子铁了心倾家荡产。

    如果兔子的目的真的是投师,她的做法确实比苏老头聪明,相信她不会比苏老头还要富裕。不过自作聪明的结果通常是弄巧成拙,

    谁会相信一个初识的陌生人呢?何况那个人还在觊觎家传的人参。

    死兔子非但容貌不俗,见识过人,而且特别机灵,性格上和苏雪还有几分相似。留在市井里行骗实在可惜,不如顺水推舟拉她一把。王浩打定主意,劝告道:“死兔子,我们以前的确闹得不太愉快,说是误会也好,冤家也成。如今人家要收你做徒弟,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了没后悔药的,别说我没提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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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四章 闯祸了(下)

    小医仙浅笑道:“你刚才得了人家什么好处,不用这么着急帮她张罗吧?我什么时候说过要收徒啦?收徒是要讲缘分的,我的法门不适合她。她应该找个玩火的行家为师,不然的话还是浪费了材料。”

    都说传人难寻,弟子不单要求天分过人,还要适合本派的法门,的确是够难找的。玩火的行家非火修老怪莫属,老杂毛不知哪辈子修来的福气?有了小辣椒还嫌不够,如今又送上门来一个。

    王浩酸溜溜的说道:“我前段时间见过一个女孩,也是纯火的属性,仿佛比她还要烈上几分呢?活脱脱就像一根小辣椒。”

    小医仙神情自若的说道:“你是在火修散人那里见的,对不对?那个女孩的名字叫做徐兰,是火修盗宝的时候拐走,我故意放他们离去的。”发现胖子眼神中的诧异,又继续解释道:“别那么看着我,我可没你想的那么阴险,歹毒。徐兰不适合修炼我的法门,我不过是帮她找了条出路。花太艳则俗,蜜太甜则腻,说到个人的天分,徐兰的火虽然烈却着了相,难免落到下乘,和她相比差了何止十万八千里。而且说老怪物是玩火的行家,未免有些抬举他,即便得到了火鸦,老怪物仍然是个三流货色,登不到台面上。说起来火属性的人原本就少,高手更是奇缺,一时间还真物色不到适当人选。”

    老怪物自以为得计,原来还是被人算计,恐怖呵!胖子不由多了分警惕。

    小医仙自然能看出他心思,不过却懒得计较。兔子的天分犹如完美的玉胚,找到好工匠前最好不要轻举妄动,万一找个二把刀的师父,三两下完成了筑基,美玉也变成碎料,小医仙要说的就是这个意思,若非冰岚水阁的修炼法门为水,和兔子的属性格格不入,连她都为那完美的天赋动心。

    说到玩火谁能比的上胖子?可惜胖子天生的懒惰自私,难道教个徒弟和自己抢饭碗?再说王浩和兔子也不合拍,收徒弟这种事天分倒是其次,一定要找个舒心的,要不然就是和自己过不去,说到舒心,苏老头当真是相当不错。

    小医仙嗔怪道:“让你一打岔,说出整箩筐的废话来。小姑娘,如果你有修真的打算,我可以帮你物色合适的师父,我可不会要你的好处,成与不成全看你的造化。你愿意吗?”修真界无论投师或者寻徒都是件难事,帮忙搭个桥也是成人之美,何乐而不为呢?

    了解小医仙的真实意图,王浩不禁生出了几分惭愧。

    “我倒是希望换给你一件帮助修炼的法宝,可惜你没有真元,无法使用法宝,不如我用储物手镯和你交换,这样的交换你绝对不吃亏了,而且储物手镯的功能现在就能使用,看的见,摸的着,比你换个别的法宝做摆设强的多。”

    小医仙腿下手腕上的玉镯,碧绿的颜色让人联想到春江碧水,玉面圆润饱满,不带一丝半点的瑕疵,即使没有储物的功能,那也是一支极品的玉镯、

    傻子才不愿意呢,兔子应该听说过储物手镯,所以答应时不带半点的犹豫,不过她对拜师的事情只字不提。

    “如果找到合适的师父,我就通知你,好不好?”小医仙为她将手镯套上,凭小姑娘的天分,即使找不到玩火的行家,也不知要引来多少人争抢,修真者见到天赋好的弟子,和炼丹师找到好的材料差不多,甚至更夸张。

    兔子犹豫了片刻还是点头答应了,不过她的眼神里却没多少喜悦,唉,当真是同人不同命呵,苏老头拜师碰过多少钉子?胖子想想都为他心酸。

    当兔子从行囊里取出千年人参的时候,王浩都不禁为储存方法的巧妙叹服,她是将人参分成两处保管,灵识禁锢在一条项链里,贴身收藏。本体则是保存在容器里,密封起来是为掩人耳目,因为千年人参的灵识被制,根本就无法逃跑。

    如果排除掉玄门的手段,这无疑是最佳的方法了,不过缺点也是非常明显。那就是人参的本体和灵识要非常接近,最好是每天,至少要两天或者是三天,让灵识和本体结合一次,吸收灵气。灵识脱离本体的依托就等于魂魄,会逐渐虚弱,甚至是挂掉。兔子也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才将千年人参随身携带,不然肯定是扔在家里,傻子才带它四处招摇呢?

    千年人参到手,王浩等人随即返回酒店。依照事先得约定,胖子将黄金参交给小医仙,但是决口不提交换的条件,说是先欠着,等哪天想通了再说,小医仙含笑不语,如果什么都不要,那就是要份人情,换成别人小医仙一定不肯,奇怪的是,她不介意欠胖子人情。

    黄金参捡回一条老命,对小医仙大加赞美,却又不敢得罪胖子,唯恐胖子突然间翻脸,改变主意,这就是做恶人的好处,有人怕呀。

    可笑它好歹也是参精,还是顶级的黄金参,在胖子面前连小丑都不如。在修真的世界里,任何精怪异类都是弱者,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小医仙得到黄金参心情大好,将黄金参托于掌心教训道:“今后不用再油嘴滑舌,不是什么人都喜欢奉承,小心弄巧成拙。”

    有了黄金参就可以试验阵法,小医仙迫不及待要回冰岚水阁,那叫归心似箭呵,内心的想法也不做掩饰,当晚就准备离去。还真拿胖子当成知己了,不知该沮丧还是该荣幸。

    “打个赌怎么样?”王浩突然叫住走到窗口的卓月。

    “赌什么?”小医仙停下脚步,问道。

    王浩漫不经心的说道:“我考虑了一下还是不想放弃,就赌我能帮老头冲出元婴吧,彩头由你来定。”

    放眼玄门,估计没有人能提出这种赌约。帮助一名年过半百,资质平庸的老人冲出元婴,这不是高手能说出来的话,只有白痴才会胡说。

    连苏老头自己都没什么信心,筑基当是了结了一份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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