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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9

作者:屠狗者
更新时间:2018-05-07 00:00:00
去交易不说,王浩带给拓拔家的好处也不少了。别忘了,他没义务帮拓拔家做任何事。依我看,格桑的儿子也是王浩帮忙治的,火修散人分明是胖子找来的帮手,治疗格桑的儿子应该是顺手帮忙,还有,小姐你刚才说粗口了。”

    “我说粗口,有吗?这不可能。”拓拔舞疑惑不解的问道,以她的性格来说,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是你确实说了,你把王浩叫做家伙。”李芦会心的笑了,严格说这不是粗口,或者该叫做昵称。以拓拔舞的教养,即使再痛恨一个人,也不会用这种称呼。不过,对亲近的人说不定就会,她和王浩的关系在逐渐拉近,或者她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可是李芦意识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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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二章

    有的时候关系的拉近是心的距离,而并非身体的距离。拓拔舞整天都在考虑王浩,潜意识里就会觉得和王浩很熟,说出刚才的话来也就不足为奇。

    “是吗?也许是他确实让我气坏了,我以后不会再说粗口。”拓拔舞不肯继续这个话题,眨眼间恢复到一脸的冷漠。

    李芦惋惜道:“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你刚才说家伙的时候,笑的非常开心。说粗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就好,人始终是为自己活着,我有个女儿,就是不喜欢待在家里,整天泡在外面招摇撞骗,有段时间我成天为她担心,吃不香,睡不着,后来想通了索性撒手不管。”

    “哦,她现在怎么样了?或者我能劝劝她?”

    李芦笑道:“如果换成是我的女儿,永远说不出这种话来,假如叫她待在家里,她一定会不开心的,同样的道理,要你四处招摇撞骗,你也一定不会开心,所以还是不必了。”

    “说不定她肯回心转意,乖乖的留在家里呢?”拓拔舞对自己的口才满怀信心。

    李芦含笑说道:“你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也有方法将她留在家里,但是我没办法让她快乐,与其如此不如放她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按照意愿生活才能得到快乐。”

    “我明白先生的意思,你不肯干涉她的生活,是为了给她更多自由,还有空间,这样能够锻炼她的生存能力,对她以后的发展反而有利。”

    汗,这种理论也想得出来,李芦转眼间变成苦笑。“哪有你说的那么深奥,就是要她快乐的生活,至于将来,既然是她自己的将来,为什么由我来考虑呢?她是为自己活着的,快乐就好,无需为了我改变。我说这些也不是要改变什么,假如你突然变了,或者我会觉得不习惯。但是我想帮小姐活得轻松一点,你已经非常的优秀了,难道真要让自己变成神吗?说粗口也好,谈恋爱也罢,关键是自己喜欢,没必要顾虑太多。”

    如果李芦准备继续留在拓拔家,这些话永远也不会说。拓拔家有三个人最叫人心疼,澜姐彻底放弃掉飞升的机会,全部精力投入家族事物,她将一切处理得井井有条,唯独不懂为自己考虑,哪怕是留条后路也好;拓拔野,兢兢业业的处理家族生意,晚上还要刻苦修炼,在自身天赋不高的情况下,仍然修炼到不俗的境界,也许是他那份过人的毅力连老天也为之感动;剩下的人就是拓拔舞了,与其说她可怜,不如说是可悲,因为天赋过人,自小成为家族的重点培养对象,貌似她的生活里只有一样事情,修炼,她根本就不知道快乐是什么?连快乐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难道还不够可悲吗?

    实际上,拓拔舞并非没有快乐过,在南极冰原的时候有过,那是王浩带给她的快乐,虽然相比短暂的快乐而言,生气的时候更多一些,可惜她不肯表现出来。即使现在她也不肯承认,留下是因为关心王浩的健康。

    李芦不知道劝说到底有没有效果,假如几句话就能改变,那个人不叫做拓拔舞。她的魅力就在于那份冷漠,高傲却并非出于市侩,王浩曾经发现她的魅力,也曾经付出过努力,可惜在拓拔舞的冰冷前止步了。这一点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比如说澜姐、李芦,不过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装傻。

    任何努力都不会白费,存在过就会留下记忆,正当冰山开始消融时,胖子却傻傻的退缩了,连李芦都为两人惋惜,澜姐就更不必说了。

    格桑大叔的家里有美酒,有佳肴,唯一缺少的就是女人,老杂毛赫然成为胖子的私人护士,虽然干起活来笨手笨脚的,不过做保镖却是称职的,绝对有一夫当关的气势。

    坐在病床边摆弄着刚到手的冰蚕,此刻的冰蚕已经恢复到七寸左右,沉睡中一动不动,有谁能猜到这个小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蚕?

    火鸦在搏斗中遭受重创,到现在还是萎靡不振,要不是怕胖子醒来后发火,他非要挂掉冰蚕出口恶气。

    “这条小东西居然比老夫的火鸦还拽,有意思!”老杂毛抓住冰蚕的尾部用力摇晃,分明就是在泄私愤,可怜的冰蚕犹如一条全副盔甲的毛毛虫,头部无力的荡来荡去。

    王浩被雷鸣般的吼声吵醒,立即发现他的劣行,威胁道:“如果你再敢虐待它,我一定叫你后悔莫及。”

    火修散人吓了一跳,连忙收手,陪笑着解释道:“小家伙害你这么惨,我这是帮你管教它,不然以后如何得了?”

    王浩接过冰蚕马上藏进戒指里,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对炼丹师来说冰蚕妙用无穷,珍贵程度远胜于火鸦,为了它吃点苦头又何妨?说什么惩罚,那分明就是惩罚自己,看看王浩肉疼的表情就知道了。

    “老杂毛,你有什么收获?”王浩猛地自床上坐起来,哪里像大病初愈的人,分明就是刚刚睡醒。

    异兽,异草,多数是共生共存,老杂毛既然明白,当然就不肯放过。得意洋洋的从手镯里取出一株小花。赤红色花瓣仿佛燃烧的火焰,形状和颜色都是惟妙惟肖,事实上,花瓣上的确跳动着火焰,那是一株燃烧的花。

    “想不到世间当真有火焰花!”李芦跟随王浩的目的就是增长见闻,他没有失望,几天来增加的见识比过去的半生还要多。

    “火焰花虽然名气不大,对火系修真者的帮助却不输于火鸦,行家自然希望火的品质胜人一筹,但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再刻苦修炼也无济于事,要想让火得到质的飞跃,非有火属性的异兽助益不可,火鸦就是能锦上添花的东西。火焰花的帮助却是从筑基开始,首先就能让修真者结出的丹与众不同,今后修炼起来也能事半功倍,你的小辣椒运气当真不错,”

    利用火焰花筑基,虽然比不上万载冰魄,也有异曲同工的妙处,胖子可是由衷的祝福,可惜听起来总是叫人不舒服。

    “什么叫做老夫的小辣椒?小辣椒是老夫的徒弟,你不要想歪了。我们可是有言在先,火焰花是老夫应得的报酬,你要送给小辣椒两颗归元丹,少一颗都不行。”火修老脸通红的再次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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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十三章

    “若非做贼心虚你脸红什么?再者我也没有乱说,她本来就是你徒弟,说是你的小辣椒哪里有错?你要是不喜欢可以让给我,见你们都纷纷收徒我也心痒,再说小辣椒的纯火属性适合我。”

    火修厚颜无耻的说道:“要夺老夫的徒弟,想都别想!你们认兄妹倒是不赖,这个老夫就可以作主。”别看胖子修为不高,却是及格的土财主,不对,轻轻松松就肯拿两颗归元丹出来,分明就是巨富!攀上关系今后有享不尽的好处,老杂毛眯着眼睛满脑袋幻想,但是胖子可不是笨蛋,而且吝啬得要命,骗他出点血比登天还难。

    果然,王浩呵呵笑道:“又打我的歪主意是不是?我都说过会善待小辣椒,你就不必帮她张罗了。”

    说话时王浩抽了抽鼻子,大男人待的房间却飘出一缕幽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转过头才发现拓拔舞也在,此刻正在望住自己呢,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笑了笑。

    “你现在可是英雄了,见你还真不容易,我来还你酒壶的。”拓拔舞从手镯里取出一具精巧的酒壶,看起来像是军用酒壶那种类型,壶体扁平。虽然比不上原来的古色古香,但是多出了几分男人味儿,可以说是别具匠心,或者是用心良苦。尺寸比以前小了很多,盛酒的量却没有减少,说明拓拔舞的炼器手段胜过胖子许多。

    望着面目前非的酒壶,王浩当场哑口无言,就是解决倒不出酒的问题,这改动也未免太大了点,不过相比之下,胖子喜欢现在的造型,比较有刚硬的气息,少了份精致,多了分粗犷。

    拓拔舞见他半天不肯出声,说道:“以前的造型仿造酒坛,酒坛本来应该是陶制,用金属代替难免不伦不类,所以我帮你改成现在的样子,如果不喜欢可以改回来。”

    “喜欢呵!我是贪方便找个酒坛模仿。说实话,你是怎么想出这个造型的?肯定是费了不少功夫。”

    见他喜欢自己的杰作,拓拔舞才露出笑容。

    “我哥去俄罗斯时带回一个酒壶,像个宝贝似的成天揣在身上,还因此学会了喝酒,我依照它的款式帮你做了一个。”

    趁着两人不备,火修闪电般夺过酒壶。“这酒壶的确是不错,无论样式还是阵法的布置均属上乘,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提纯得不够,那也是受到修为的限制,无法可想,要不要老夫帮你们的忙?保证让酒壶提升一个档次,不是,至少提升十个档次。”也不知道老家伙真傻还是装傻,人家是在玩酒壶传情,绝代佳人的馈赠,喝酒时别有滋味,死老鬼瞎搀合什么?这不是枉做小人吗?

    “不用了!酒壶这种东西好用就行,费那么大功夫干什么?”王浩跳下床夺回酒壶,然后才向拓拔舞道谢,说起来也十分的有趣,上次交谈虽然不快,却是打开了心结,这次见面反而亲近了不少。

    “还以为你会埋怨我多事呢,你喜欢就好。”与其说是送还了酒壶,不如说是馈赠了酒壶,拓拔舞失去了留下的借口,随即离去。

    “这女娃对你有意思,老夫不会看走眼的。”火修散人不怀好意的坏笑,原来他刚才就是存心捣乱。

    火修散人本来就惦记徒儿的筑基,如今获得了火焰花,急于给小辣椒用上,第二天就急匆匆的走人了,前提是王浩再三承诺,一定尽快将归元丹奉上。两天后李芦也完成采购,和拓拔舞一同返回云南,临行前胖子给了他两粒碧青丹。

    换在从前,除非能拿出等量的代价,休想在他手上诓出丹来。如今只要无关自身痛痒,胖子还是乐于助人的,何况他知道李芦手中的两颗丹,加上一株车马芝,必定有一样会落在澜姐的手里,等于是变相的解了胖子的心愿,原因非常简单,李芦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初拓拔野邀请他出山的,那叫做知遇之恩,加盟以后跟随拓拔野办事,和家族里其他人少有往来,所以报恩的范围极其有限,澜姐作为拓拔野的母亲,多少也能跟着沾点光才对。

    表面看来王浩似乎慷慨了不少,细心考虑就会发现那是错觉,实际上胖子的原则依旧没变,并非胖子突然间变得大方了,而是手笔比起从前大出了许多。

    要知道,以前虽然有不少续命丹,那毕竟是压箱底的宝贝,用掉一颗就少一颗,如果没有资源补充进来,金山也有掏空的时候。炼丹师也要有东西可炼才行,如今何况胖子生性懒散,不喜欢炼丹。而且那个时候他初出茅庐,还没有能力自保,哪敢四处招摇,所以掏出每一颗丹都是小心谨慎。

    如今发现贡嘎山有晶石存在,好比找到了敛财的通道,漫山遍野的晶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将晶石炼制成归元丹,仅仅需要两天时间,而且还是一次性炼制许多。胖子即便再吝啬也该想想,能用它们换来多少宝贝,何况归元丹自己也能用,出点力气也是值得的。而且依据胖子的判断,贡嘎山的好东西远远不止几块晶石,只要炼化冰蚕就可以来去自如了,加上有藏族青年带路,到时还怕找不出来吗?

    提起冰蚕,那可是胖子梦寐以求的东西,比老杂毛对火鸦的渴望还强类,要不然他哪里肯用性命去搏?

    贡嘎山之行虽然仅仅是开始,胖子却已经捞得盆满钵满了,说来奇怪,此时的胖子并不快乐,甚至有几分失落,假如无人分享,再成功也是枉然。

    古人说千金易得,知音难求,或者还有点夸张的成分。同的得话放在胖子身上就一点也不过分,甚至还嫌不够,千金对炼丹师算得了什么?一粒续命丹就能换的来,知己却如同凤毛麟角。

    对王浩来说,作为知己首先要了解异兽,知道冰蚕是个什么东西,有多么的珍贵,不然就是对牛弹琴了,单是这一点就找不出几人。

    另外,还必须是个可以信赖的人,大醉后敢倒下就睡,王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秘女子。老杂毛消失后不久,白衣女子飘然出现,仿佛约好了一样,如今就寄住在格桑的家中,只不过极少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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