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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6

作者:张中行
更新时间:2018-05-02 15:00:00
合之后,风晨月夕,多有过去依恋的梦影,单是这种回味,也是一种珍贵的享受。理由还有事实的,是旧时代,男女结合,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结合之前几乎都是没有恋情,这就成为赤裸裸的传种关系,有的甚至一生没有依恋之情,如果算浮生之帐,损失就太大了。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经历某种挫折,有情人未能成为眷属。有情的情有程度之差。数面之雅,印象不坏,时过境迁,渐渐淡薄甚至忘却的,这里可以不管。想谈的是情很浓厚,都愿意结合而未能结合的、这会带来强烈的痛苦,如何对待?如果当事人不是太上忘情的人,快刀斩乱麻,求苦变为不苦是不可能的。要在忍中求淡化。可以找助力。总的是时间,过去了,影子会逐渐由近而远,苦的程度也会随着下降。分的呢,一方面可以用理智分析,使自己确信,机遇会播弄任何人,如意和失意都是人情之常;另一方面可以用变境法移情。变有大变,如世间所常见,有的人由江南移到漠北,有小变,如由作诗填词改为研究某一门科学,目的都是打乱原来的生活秩序,使记忆由明朗变为模胡。这样,时间加办法,终于显出威力,苦就会由渐淡变为很少甚至没有。可是恋情的往事不虚,要怎么对待才好呢?可以忘却,是道人的办法。用诗人的眼看就大不应该,因为这是人生中最贵重的财富,不只应该保留,而且应该利用。如何利用?我的想法,可以学历代诗人、词人的精神,或写,或借来吟诵,如“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之类,白首而温红颜时的旧梦,比读小说看戏,陪着创造的人物落泪,意义总深远得多吧?

    再说反面的,是恋情也会带来一些不如意或不好处理的问题。其一是它总是带有盲目性,盲目的结果是乱走,自然就容易跌跤。可怕的是这盲目也来自天命.如前面所说,因为传种重于一切,于是情人眼里就容易出西施。换句话说是会见一个爱一个,就是时间不很短,也是感情掩盖了理性,对于眼中的异性,只看见优点而看不见缺点。为结合而应该注意的条件,如是否门当户对(指年龄、地位、能力等),性格、爱好、信仰等是否合得来,都扔开不管了。这样为恋情所蔽,显而易见,结果必是,结合之后,隐藏的问题就接踵而来。诸多问题都由盲目来,有没有办法使盲目变为明目?理论上,对付情,要用理;可是实际上,有了恋情就经常是不讲理。这是说,求明目,很难。但是为了实利,又不当知难而退,所以还是不得不死马当活马治。可用的药主要是外来的,其中有社交的环境,比如有较多的认识异性的机会,这多会带来比较,比较会带来冷静,这就为理智的介入开了个小门,盲目性也就可以减少一些。环境之外,长者(包括家长,老师等)和友人的教导也会起些作用;如果能够起作用,作用总是好的,因为旁观者清。但是也要知道,外来的力量,只有经过内的渠道才能显示力量,所以纵使恋情的本性经常是不讲理,为了减少其盲目性,我们还是不得不奉劝因有恋情而盲目的人,至少要知道,惟有这样的时候才更需要理智。

    其二是恋情会引来广生与独占的冲突,其结果是必致产生麻烦和痛苦。广生是不只对一个人产生恋情,小说人物贾宝玉可作为典型的代表,宝、黛,他爱,降格,以至于香菱、平儿,他也爱。见如意的异性就动情,尤其男性,也来于“天命之谓性”,欢迎也罢,不欢迎也罢,反正有大力,难于抗拒。可惜是同时又想独占,也举小说人物为例,是林黛玉可为典型的代表,不能得宝玉,她就不能活下去。人生,饮食男女,男女方面的许多悲剧是从这种冲突来。怎么办?根治的办法是变“天命之谓性”,比如说,广生之情和独占之情,两者只留一个,冲突自然随着化为无有。可是人定胜天终归只是理想,至少是不能不有个限度,所以靠天吃饭还是不成。靠自力,有什么办法呢?已经用过并还在用的办法是制度加道德,这会产生拘束的力量。拘束不是根除,就是说,力量是有限的。不过,如果我们既不能改变“天命之谓性”,又想不出其他有效的办法,那就只好承认,有限的力量总比毫无力量好。wωw奇Qìsuucòm网

    其三,总的说个更大号的,是恋情经常与苦为伴。苦有最明显的,是动情而对方不愿接受,或接受而有情人终于未能成为眷属。苦有次明显的,是动情而前途未卜,因而患得患失,以至寝食不安;或前途有望而不能常聚,俗语所谓害相思,也就会寝食不安。人生有多种大苦。:有的由自然来,如水旱(饥俄),地震之类。有的由人祸来,如战争、政治迫害之类。与这类大苦相比,伴恋情而来的苦也许应该排在第一位,原因是一,几乎人人有份;二,最难忍。所以佛家视情欲为大敌,要用灭的办法以求无苦。这个想法,用逻辑的眼看相当美妙,因为灭掉情欲是釜底抽薪。可惜是一般人只能用肉眼看,那就即使明察苦之源也只好顺受,因为实际是没有舍去恋情的大雄之力。但苦总是不值得欢迎的,还有没有办法驱除?勉强找,是道家的。还可以分为上中下三等。上是得天独厚。庄子说,“其省(嗜)欲深者其天机线”,推想,或眼见,世间也有天机深的,那就会见可欲而不动情,心如止水,或至多是清且涟漪,不至起大的波涛,也就不会有大苦。中等是以道心制凡心,如庄子丧妻之鼓盆而歌,所谓任其自然。上等的路,仍是天命,自然就非人力所能左右。中等呢,道心来于人,但究竟太难了。所似容易走的路只有下等一条,是“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用儒家的话说是忍。这不好吗?也未尝不可以说是好,因为对天命说.这是委婉的抵抗,对人事说,这是以恕道待之,所以庄子于“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之后,紧接着还加了一句,是“德之至也”。德之至,就是没有比这样更好的了.视无可奈何为德之至,也许近于悲观吗?那就还有一条路可走,是常人的,不问底里,不计得失,而安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也好。

    四四 婚姻

    婚姻,古今都看作人生的一件大事。大,因为影响生活过于深远。深远,限于己身,是一生的苦乐都与这件事密切相关。还可以扩张到己身以外,古人明说,是延续香烟(说朴素些就是传种);今人很少明说,可是有的希望多生,有的节育,却把所生供奉为小祖宗,等于间接表示,延续香烟是超级的大事。于是婚姻也就成为超级大事。但是我们也要知道,婚姻成为大事,是社会的生活模式决定的。这是说,没有婚姻的形式,人也能活,香烟也能延续。也能,社会为什么来多管闲事?所为不只一项。一是变男女结合的轻易为郑重,显然,这对个人的生活,对社会的秩序,都会有很大好处。二,婚姻是家庭的奠基形式,至少是直到现在,家庭还是社会的最基本的单位,所以没有婚姻,现代形式的社会根基就会动摇。三,由家庭的组织引申,影响有内涵的,是建立了一体的经济关系,用俗话说是有福同享,有罪同受;影响有外向的,是依法律和礼俗,排斥外人阑入两性关系。四、影响还扩展到身后,是婚姻的一方先离开这个世界,财产和债务的处理要以婚姻关系为依据。所以总而言之,对子人的一生,婚姻的影响是最广泛的。

    事重大,就不能不重视。重视是知,表现为行,要如何办理?原则好说,是慎重,找各方面都合适的。具体做就大难。细说,这大难还可以分为两项:一是如何断定,具有哪些条件是合适的;二是假定能够断定,哪里去找。旧时代迷信也不无好处,那是把这个难题交给月下老人去解决,幻想这位老人有慧眼,看清了,抽一条红丝,两端一结,于是有情人成为眷属。可惜红丝是看不见的,月下老人更渺茫,要结合又不能不实际,办法两种,一是自选,二是他人代选;或两种办法兼用。旧时代没有兼用的便利,因为闺秀只能在闺房里秀,没有天眼通本领的男士或才子是无缘见到的。于是就得靠媒妁之言,然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难免掺假,至少是好话多说。父母呢,那时候没有照像、录像,可用的慎重之法,除年龄差不多以外,只有门当户对,至于更加重要的条件,如体貌、性格、能力之类,只好任凭机遇了。这就一定不能美满(偏于指主观的)吗?也未必,因为一,“男女居室,人之大欲存焉”;二,男女结合,比如算机遇的百分数,如果昔日的是百分之九十几,今日的也总当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吧,那就真如孟老夫子所说,以五十步笑百步了;还有三,天造地设的合适,是什么样子,人间有没有,大概只有天知道。

    新的先恋爱后结合的形式是增加自主性、减少机遇性,求以,人力胜天然的办法,当然可以算作后来居上。居上,就一定可以美满吗?也未必。原因是天然的力量过大,人力终归是有限的。先看看天然的力量。其一,美满有理想的美满,是天生的一对,男,才如曹植,貌如潘安(传说的,下同),女,才如谢道温,貌如西施,而就真红丝牵足,真成为一对,可是,世间真有这样十全十美的人吗?其二,退一步,只求实际的美满,男女都非十全十美,可是合在一起却天衣无缝,这,至少由现实中找例证,也大不易。其三,前面谈“机遇”的时候已经说过,甲男之能认识乙女,也是凭机遇,完全合适的可能究竟有多少呢?其四,也是天命,易动情,情人眼里出西施,理智被挤退隐,完全合适的可能就更小了。不过新的允许尽人力,终归比过去的当事者不参加,合意的可能就大多了。比如说,最低,体貌方面的缺点就无法隐藏;或略高,可以大致了解心灵方面的情况,那就以合适为目标,向前迈了一大步。能不能所得更多,以至于达到至少是接近合适的目标了非绝对不可能,但要有条件,是机会加理智。机会有上好的,是碰巧遇见一个合适的,只须理智的小盘算,就成为天衣无缝。机会有次好的,是有机会结识较多的有可能成为眷属的异性,容许理智精打细算,最后选定一个比较合适的。再说后一个理智的条件,这理论上是在人力之内,实际却常常在人力之外。何以故?是天然会以情欲的形式介入捣乱。具体说是情欲会使人盲目,视不合适的为合适,即通常所谓一见倾心,不容许理智参加,精打细算。有人甚至说,真爱就必须盲目,计算利害就不是真爱。作为叙述事实,这说法大概不错;可是离开理智而纯任情欲,主观的好事会变为坏事,也同样是事实。所以为了婚姻的美满或比较美满,还是应该勉为其难,让理智参加,在一些重要条件方面打打算盘。条件有以下这些。其一最重要,是品格。这是泛泛地由理想方面说;世间自然也有不少远离理想的,那就物以类聚,成为另一回事,这里不谈。品格,卑之无甚高论,是惯于以忠恕对人,其反面是私利第一,不惜害人。显然,如果重视理想,这个条件就必须满足事,不可迁就。其二是体(包括健康情况)貌,直截了当地说,一见不能倾心,或更甚,心中不快,必不合适。其三是思想(如果对关系较大的事都有所见)。常说的志同道合就指这一方面,当然不容忽视,举例说,一个急进,一个保守,且不问谁是谁非,常常争辩不已,一起度日就困难了。其四是性格,或称为脾气。与品格、思想相比,这像是小节,但日久天长,小可以变大,轻可以变重,其甚者就会水火不能相容,所以也要仔细考虑。其五是能力。虽然天之生材不齐,要求不宜过高,可是既要共同生活,就不能不顾及生活的物质条件,这类条件的取得要靠某种能力,所以盘算一下还是应该的。其六是生活习惯。这指更小的小节,如吸烟,晚起,以至小到喜欢吃什么之类,看来无关大体,可是也会成为反目的根源,所以盘算的时候,最好也不放过。以上种种算计,都是立脚于现在而往远处看,这就需要冷静。正在恋情的火热中能够冷静吗?还有个补救的办法,是多听听亲友的。不过听也只能来于冷静,所以成与败,理智还是难于完全作主的。

    幸而人碌碌一生,对于经历的许多大事小事,已经惯于接受差不多主义,那么,婚姻之不能十全十美.也就可以不多计较了。但这会引来一个问题,是:既然难得美满,能不能不要这种形式?理论上非不可能,比如仍要恋情,仍要男女居室,而扔掉这样的社会契约,对于种族的延续,也许不至有过大的妨害。还不只是理论,据说国外的新潮青年真有这样干的。但可以推想,如果这样干的成为多数,稳定的男女关系,家庭,以至整个社会,就会有大的变化,也必会引来许多使人头疼的问题。所以,本诸一动不如一静的原则,对于这类关系人生苦乐、社会治乱的大事,如果没有十分把握,还是以走改良主义的路为好。

    那就还得要这种形式。之后是有两个实际方面的小间题,这里也谈一谈。一个是成年以后,早结婚好还是晚结婚好。这也不容易一言定案,因为,从满足恋情的要求方面看,至少是无妨早一些;可是从个人的负担(包括家庭负担和育幼负担)和事业前途(主要是学业)方面看,偏早又不如偏晚。具体如何决定,似乎应该兼考虑这两个方面,就事论事。另一个问题是,大举与小举之间,以何者为可取。大举包括两项内容: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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