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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0

作者:张中行
更新时间:2018-05-02 15:00:00
些时日看看。

    因为组织有性质的分别,管理也就有性质的分别。性质决定于管什么人,管什么事,以及怎祥管。这分别,具体说显然就会多到无限。但由影响方面看,就可以仅仅分为两类。一类可以名为普通的,虽然多到无限,混而同之却无关宏旨。比如张三是个卖百货的商店经理,李四是个农业社的生产队长,管的人和事都不同,碰到一起,却可以平起平坐。何以故?是这样的分别没有包括权力的不同。包括权力不同的分别才是关系重大的,这分别,具体说是,有的管理是政治性的,有的管理不是政治性的。比如省、县等政府的管理是政治性的,刚才说到的张三、李四的管理不是政治性的。两者的不同,表现为强制权力的大小有别。或者干脆说是性质有别,就是:对于严重不听管理的,政治性的有使用武力的权力,如果法治不健全,还有使用监狱直到处死的权力;非政治性的没有。也就因此,我们着眼社会,谈管理,最关心的是政治性的管理。比喻它是个立柱,立场在中央,生活在一个群体内的人散在周围,其生活的各个方面,其苦乐,甚至其生存,都有绳索连在这个立柱上,所以情况就成为,想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图个省心,却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还是泛泛谈管理。管理表现为有人布置,有人听从。听从人数的多少,没有布置人数的多少关系重大,因为对错或得失,绝大部分是决定于布置,即如何管理。管理人数多少,显而易见,要受组织规模大小的制约。小家庭、个体小商店之类,至多十个八个人,发号施令的通常是一个人,也就够了。这样的一个人说了算,也可能不妥当,甚至错误,但那影响的面小,改也比较容易,可以说是关系不大。组织规模加大,管理人数不能不增多,于是常常是,管理机构也就成为组织,这就会产生新的问题,由谁决定的问题。这个问题解决得好,会有所得,不好必有所失。还有,这个问题总是随着组织规模的加大,以及权力的加大,而变得越来越严重。所以严重,原因有二。一是这样的管理机构,行使职权。比喻为自由行动的马,在旷野跑,恰好跑得稳,跑得顺,很不容易。二是万一跑得不稳,跑得不顺,必致产生恶果,这果当然不是有绳索连在立柱上的人们愿意吃的,可是非吃不可。

    问题如何解决?由理论方面看,很简单,是想出办法,保证那匹马必走得稳,走得顺。正面说人事,是管理的人心中有理,手中有术。但这是理论,要通过实行才能贯彻于实际。而谈到实际,问题就来了。一是这样的人未必多,甚至未必有。二是,即使有,有什么办法能够保证这样的人必能成为管理的人分放眼社会,尤其放眼历史,小组织,管理的人常常是来于人伦关系,如世袭,门第,裙带,馅媚,贿赂,等等都是。最大的组织也一样,还要加上“马上得之”。就是说,拿到管理权,经常不是因为合理,而是因为有力。

    怎么样才能够合理?问题太大,太复杂,要留到后面慢慢谈。这里再说一个问题,是管理的人不只一个,决定权属于谁的问题。一般组织,只要规模不很小,也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因为影响面不大,程度不深,可以不管。关系大的是政治性的组织,尤其最高级的。这方面的研究称为主权论,连中国也曾印过专著。其巾着重谈的是两个问题。一是主权“真”在谁手,因为名义和实际有时会有分歧,以我国的历史为例,东汉末年,主权名义上属于汉献帝,实际却在曹操之手。清朝嘉庆初年也如此,主权名义土属干嘉庆皇帝,实际却在太上皇乾隆之手。另一个间题更重要,是由谁发号施令才好,或最好。在君王专制时代,这不成问题,因为理论上也不得不承认君主明圣。幸而现在,这样的制度,在我们这个小星球上已经不多了。帝制的对面是各种形式、各种名一号的“民主”。民,如果未成丁的也算在内,多到数不清,理论上可以都去主,实际则不能都去主。就是说,事实上不能不分为管理与被管理,或治者与被治者。治者,要求有理有术,于是就又碰到怎样才能做到的问题。理论上,这问题会分散到各个方面。实际上,甚至也是理论上,必致集中为这样一些问题:一是由一个人决定还是由不只一个人决定;二是由一个人决定,主意是来自心中的杂想还是来自多数人的研究考虑;三是由不只一个人决定,如何能做到主意必是、至少是大致是有理有术的;四是凡事都可能错,管理也可能错,有没有办法防止和补救。显然,这都是既重大又复杂的,只好留到后面分题谈。

    有关管理的,还有个宽、严孰是或孰为较好的问题。我的想法,这在理论上也难于解决,只能就事论事。论,有标准,是管理的所求。如果宽也能得,那就不必严,原因是,约法三章总比法令如牛毛好。如果不能得,就只能不手下留情了。

    一七 王道

    上一个题目泛论管理,其中说到关系最大的管理是政治性的,即国事的管理。宜到现在,以人为分子的组织,范围最大、力最大、形式最明确的单位是政治性的,通名是“国”。近年来有联合国,那是以国为单位的协商机构,没有大于国的权和力,所以谈组织,最重要的还是国。因而与人人的休戚最相关,是国事的管理。

    管理,要有权。权的作用方面的表现是,对于组织之内的人,可以表示:要这样,不要那样。某种表示,有对不对的问题,行得通行不通的间题,后面还会谈到。这里只说,管理权之来,由“理”方面看是“应”有的,因为没有就不能管理;由“史”方面看是“必”有的,因为管理的活动是决定,是支配,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孕育命令和服从的习惯,或进、一步,法定的约束,甚至信条的约束,

    组织起来,有少数人(可以少到一个)命,多数人受命,由史方面看是源远流长,历来如此。由理方面看就会碰到好坏问题。或者由正面说,命和受命,有目的,与目的合是好,违是坏;能取得好的做法是对的,反之是错的。目的是什么?说法可以不同,总而言之,都是常人的常识需求:组织范围之内的人都活得如意,至少是可忍。怎么样就如意,就可忍?具体谁说,无妨从比较方面领会,如饮食,有饭吃比没饭吃好,吃顺口的比吃不顺口的好;男女,合比离好:有了身家,安全比不安全好;想到未来,有盼头比没盼头好;等等都是。这显然,或者说读史、历事之后会发现,并不容易。不容易,表现干实际是措施与目的不能协调。这背离现象可以轻微,可以严重。轻微,可忍、严重,难忍,总起来就成为大大小小的政治性问题。古今中外讲治国,想解决的就是这类问题。

    问题有总的,有零散的。如怎么样就能保证政治措施必合理,必有好的效果,是急的。 如怎么样就能保证农田不怕水旱,商业供应通畅,中等教育普及,等等,是零散的。零散的是目,总的是纲。纲举目张,所以谈治国大计都是着重谈总的,而且常是一言以蔽之,古名为什么学说,今名为什么主义。

    一种重要的学说,用儒家的名称,是“王道”。办法是君王行仁政,或说以仁义治天下;所求是养生丧死无憾。无憾就是活得如意。这主意是在实况制约之下想出来的。实况是政权在君王手里,形势是君王可以英雄造时势,所以设想,“如果”君王乐于行王道,小民就可以福从天上来,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

    这想法,如果把时代的色彩化淡一些,就可以称为“贤人政治”。因为掌政者是贤人,所以一,就会接受孟子的关于王道的深一层的理:“民为贵,社傻次之,君为轻。”二,就会有“仁者爱人”的善心,愿意行仁政。三,就必是聪明睿智,知道怎样做就可以使人民养生丧死无憾。总之,贤人在上,小民就可以“虚其心,实其腹”,击壤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乐生歌了。

    问题来自贤人之前有个“如果”。如果非必然,也就是有非贤人的可能性,怎么办?孔孟的办法是规劝加利诱。“先之,劳之”, “无倦”,“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是规劝;“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 “当今之时,万乘之国,行仁政,民之悦之,犹解倒悬也,故事半古之人.功必倍之”,是利诱。这办法有两面性:由理想方面说是贵德主义,正大;由实行方面说是磕头主义,无力。无力即没有保障,苦口婆心由你,采纳不采纳由他;事实是采纳的时候很少,最后只好慨叹“道之不行,已知之矣”,然后是“归与”。这就是孔孟的磕头主义的下场,也表现了贤人政治的理想的脆弱。

    与孔孟的理想主义者相比,九流的有些学派务实,不是士志于道,而是士志于利。如纵横家(其实只是策士之徒,不配称为家),苏秦、张仪之流.是靠巧言令色换相印,所求是君王得大利,自己分些小利,不再问仁不仁,义不义。兵家,孙武、吴起之流自然更是这样,为君主卖气力,所求是攻城略地。法家,韩非、李斯之流,本领加大而品德下降,因为渗入更深,手法更辣,而且有成大套的理论。战国时期,法家的驰骋地在西方的虎狼之秦,其结果(自然还有其他条件)就成为东方六国的覆灭,秦的统一。君王高升为皇帝,称为至尊或圣上,名义是贤人政治的胜利,因为拿到政权的都是圣贤;实际却是贤人政治的更没有保障,因为政权谁属,不是取决于贤不贤,而是取决于能不能“马上得之”,或是不是后妃所生,而且不再有孔孟那样的理想主义者想到应该规劝和利诱。

    当然,常人的常识需求,活得如意或可忍,不会因君权的膨胀而有所改变。希望与实际的距离加大了,怎样弥补?一种办法是拾遗。朝中设有谏官,是专职;理论七或理想中,非专职的官,甚至小民,也可以进言。但这都是理想,实际如何呢?可以想到的有三种情况。一种是进言不进言由你,采纳不采纳由他。其结果,这味药的功效就成为,依逻辑是百分之五十,依常情也许就降到不足百分之十了,因为权与个人迷信总是相伴消长的,听到不同意见,三思之后才拒绝接受,旧史新史中都是罕见的。第二种情况就更糟,是大量的史实证明,进言,措辞的通行格调是,如此则不利于国,如彼则利于国。我们都知道,所谓国,与君总是难解难分的,无论话说得如何冠冕,骨子里则仍是法家那一套,一切为了君王的利益。于是就产生第三种情况,绝大多数人也不忘自己的利益,为了青云直上,避祸,就少说话,多磕头。总之,为小民着想,靠拾遗这张画饼,充饥的希望是微乎其微的。拾遗是温和的路,走不通,也可能挤上另一条路,或说第二种弥补的办法,铤而走险,通俗的说法是造反。这办法也有两面性,可意的一面是,不管成功与否,都可以解心头之恨。不如意的一面是,除了一时混乱,天塌砸众人之外,幸而成功,宝座上易主,不很久就会恢复原状,因为人生而有欲,总不免易地则皆然。那么,历史上总是造反时少,相安时多,是怎么回事呢?因为还有第三种弥补的办法,是命者与受命者都要活。命者要的是最高级的活,钟鸣鼎食,后宫三千,等等,都要从小民的血汗那里来,如果小民不能活.来源也就无着落,所以,为了维持最高级的活.就不能不给小民留点活路。受命者呢,也未尝不想高,但高不成,只好低就,安于只要还能活,就知足常乐,至少是忍为高。就这样,我们的历史,与王道或贤人政治的理想并行,就可以前四、十七、廿一、廿四、廿五,以至更多地写下去。

    自然,时移,世不能不异,贤人政治也不能不变。变的情况是,由孟子口说的“民为贵,社傻次之,君为轻”,逐渐却并不慢地变为实际的“君为贵,社傻次之,民为轻”。这原因是,王道的理想与君权无限的实际战,没有两三个回合,理想就几乎全军覆没。胜利一方的所得是,权的无限膨胀,位的无限提高。还可以由浅而深,加细说之。浅是插手到人和物,即常说的生杀予夺。这类活动,至晚由秦始皇开始,可谓五花八门。要什么有什么,想杀谁就杀谁且不说,活着可以焚书坑儒,死后还浪费民脂民膏,大造其兵马俑。其后两千多年,形形色色,无数的准秦始皇干了无尽的坏事,直到清朝末年那位胡涂阴险的那拉氏老太太,还可以一点头就杀了六君子,利用义和团,丧钱辱国,死后还安葬东陵,带走很多珍宝。中等的是插手到法。各朝代都有法,是约束小民的,君可以不守;更进一步,他的金口玉言就是法,并可以改变法。探的是插手到德,这就是旧时代视为天经地义的君为臣纲。臣,说全了是臣民,所以君为臣纲的含义是,君可以为所欲为,小民则“应该”俯首听命。“应该”不同于“只能”,以受君的迫害为例,无力抗,只能受,是身受而心未死;认为应该受,不想抗,是身受而心已死,语云,哀莫大于心死,如君辱臣死,君赐死而跪拜谢恩,混蛋坏蛋而仍须奉为圣明,备受迫害而仍须歌颂,等等信条,都是哀莫大于心死。可是都自以为心明眼亮,因为尊君已经成为德,道德律是康德感到越想越敬畏的,谁抗得了呢?权无限的后果就是如此可怕,

    这可怕的后果,也许非王道论者的始料所及,因为不能后知五百年。如果能够后生几个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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