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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32

作者:原毁
更新时间:2018-02-18 00:00:00
…”

    “萧海他喜欢的人是个男的?”她愣愣地重复我的话,瞪大眼睛,露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而且已经死了?那萧海他还争什么?”

    “是啊,我也不懂他在争什么。他是个大笨蛋!至于敏儿,她不是什么挡箭牌,她是小风的妹妹……”

    “对不起,我……”

    脑海中忽然浮现出很多画面――我在萧家门前喧哗时她紧紧抱住我;我们在圣诞节告别时我始终没有向她坦白关于小风和萧海的事;“小风”在草地上拼命追鸽子,却毫无所获;情人节的前一天我吻了她的酒窝然后小睡片刻……那时她笑得很甜,我相信我给出的答案已经足以让她在我和凌锋之间作出明确的抉择。可是一切的一切,在我无意识的一句梦呓中毁灭。我的自以为是和她的武断造就了今天的一步之遥。明明近在眼前,她是凌锋的女朋友,而我是敏儿的男朋友。明明只差一步,为什么?

    她修长纤巧的手指握在我的掌心,我们离得那么近,又那么远。伞下的空间,充斥着凛冽的寒风阵阵,我紧抓着她的手,将她揽入怀中,似乎只有紧靠着她才能不再发抖。心,揪成一团,再也无法言语。她眼里雾朦朦的一片,缓缓伸出双手圈住我的颈项迎上我的嘴唇。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吻我。可是为什么我的心还是凉得发痛?

    心痛的时候,接吻一点也不浪漫。

    她重重地推开我,我险些向后摔了一跤。伞落在了地上,我们都没有去捡,任雨水淋湿了全身。人流渐渐稀少的路边,无边的自然帘幕将我们隔绝开,感受不到彼此的温暖,耳边全是嘈杂而寂寞的雨声。她的脸上都是水,分不清多少是雨,多少是泪。隔着一步之遥,她静静地看着我,心痛和追悔莫及的感觉是如此的刻骨铭心。不知过了多久,她咬住下唇,脚稍稍移动了一下,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她突然哽咽了,拼命捂住嘴,转身跑开了。我没有追。

    她的事,我比她还清楚。所以即使她不说,我也知道明天就是她的飞机离开的日子。

    唇间依稀残留着她的味道。我伸出手指用无名指和食指的指腹轻轻碰触嘴唇。突然想起一个很古老很迷信的说法:情侣间合唱的第一首歌往往会变成他们的结局。我们的结局,就是无奈的“吻别”吗?

    Vacancy(空白)

    唐雨没有给我留下任何消息就走了。我有点怀疑在那个雨天我退的一小步是不是真的只有一小步。我捡起她的伞收藏,指望那把伞能在下一次湿淋淋的天气为我遮风挡雨,可是她走后却一直都没有再下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小说电视里男女主人公离别的时候老天总会假惺惺地挤出几滴眼泪把气氛浸润得悲悲戚戚。那是为了暗示分开的两人――彼此不再享用同一片天空,从此以后,自己的天空自己负责,不再有人站在身边风雨兼程。

    大四一开学,老二提出要把“小风”送走。

    “不许!这些年小风可以说都是我养的。它不是你一个人的。你不能说带来就带来,说带走就带走!”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

    老四也舍不得“小风”。

    “小风留下来,我来养。”我说。

    老二惊叫起来:“老大你开什么玩笑?你往后要么考研要么找工作,有空照顾一只猫?”

    我愣了。是啊,即使我想留它,我凭什么留它?

    我看着鞋盒里的小风,没了声音。

    小风现在长大长胖了,不会和我挤被窝。晚上翻来覆去犹豫不决,真的要把“小风”送走吗?如果它只是普通的猫,我一定不会太在意,可偏偏它叫“小风”!

    睡不着,从床上爬起来看看它,它不在鞋盒里。

    我连拖鞋都来不及换,急忙跑出去找。下楼梯走到最后几级阶梯时,我被拖鞋绊倒了,所幸没有大伤,只稍稍磕破了膝盖。我没有顾得上腿上的伤,依旧边跑边四处张望。那一刻我心里害怕极了,我以为“小风”会像小风一样从此不见,像海中的人鱼公主一样变成泡沫消失。兜了一大圈,最后在老地方女生宿舍旁边的花坛找到它。

    这、只、烂、猫、竟然在幽会!!!它正和一只黄色的猫相依相偎好不亲热。饱暖而思淫欲。天天牛奶美食把它喂得滚圆,它不想着报答,倒开始早恋了。你个不长进的东西!

    “什么人?”女生楼门前的阿姨警惕地问。

    “我……”任平日里三寸不烂之舌,此时此刻却编不出理由。深夜摸到女生重地来,说是为了一只猫,谁信啊?肯定有所图谋!

    可能是我仪表堂堂,实在不像是作奸犯科的卑鄙小人,穿得单薄也藏不住行凶武器。阿姨似有所悟,无奈地摇摇头,叹气道:“现在的年轻人哦……谈起恋爱不管不顾的,这么晚了还在等……当心感冒啊……”

    我如释重负,忙不迭地往后退了几步,走出阿姨的视线范围。

    之后,我狼狈地蹲在花丛边等“小风”和它的朱丽叶温存摩挲完毕再把它抱回去。临走,它还恋恋不舍的“喵喵”叫着。棒打鸳鸯我开始自我唾弃,觉得自己就像是童话里面目可憎的丑恶巫婆。

    有人经过,我尴尬地用“小风”挡住脸。可能是平日里做人太张扬,我还是被认了出来。

    一对情侣女生:“咦,电子系的学生会主席江皓然?好有爱心,好可爱哦……”

    好歹也算成年男子,竟然被说成可爱……等等,可爱是说我手里的“小风”吧?

    我在男生宿舍楼门口放下它,故意和值班人搭了几句话,眼角余光瞄到它上了楼,我才告辞回去。推开寝室的门,老四醒了,手里抱着它。

    “老大……”

    “不用说了,我决定了。以后小风跟着我了。我饿不死就一定留口饭给它。”

    大学四年素来有“古、灵、精、怪”的说法,大一“古”――古板,做什么事都一板一眼,中规中矩;大二“灵”――死脑筋在屡次撞墙后变得灵活,开始占位,插队;大三“精”――经历两年的熏陶之后,对学校的一草一木都了然于心,大到那个教授打分宽松,小到操场上哪里有个小坑都清清楚楚,也深谙了付出最多并不一定得到最多的道理,开始厚起脸皮向上一届要试题,投机取巧;大四“怪”――心情起伏,如妇女更年期,不可理喻。如我,在旁人眼中就成了怪人,大好青年不出去天南地北花前月下而成天埋头书海,外加是个“恋猫癖”。

    上学期期末在食堂吃饭时听人说什么“吃饭是第一生产力”,我回去认认真真地翻了半天《资本论》,发现马克思没有说过这句话。现在开口闭口都是“一国两制三个代表四项基本原则五大常任理事国,六君子七大军区八项主张九个常委十大热门话题”,可见又一个书虫应运而生。我有点疯狂地忙着考研的事,忙得整整一个月没有见过敏儿的面。

    一天,我去系里找教授问专业课考试的事项时教授突然很惊讶地对我说:“皓然,你为什么要考?可以保研啊。”

    名单下来有一阵子了,粗心的我竟然不知道自己早已在保研名单里。几乎没有经过大脑的处理,我脱口而出:“我可不可以去联系一下导师,保送T大的硕士研究生?”

    “为什么?在本校读微电子,以后出来做IC卡设计师。紧缺人才诶,不好吗?”

    “让我考虑一下。”

    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还忙得像个被上紧了发条的玩偶,中午突然变得无所事事。我在校园附近漫步,看见音响店有张学友的新专辑,立即买了CD回来在电脑上一首首压制成MP3,等她上线后以白石的名义传给她。

    “白石,你觉得新专辑如何?”她问我。

    “我没听,我不喜欢张学友的歌。我喜欢的是Michael Learns To Rock。”

    “那你为什么买?”

    “因为你喜欢。”

    她在网络另一边沉默了很久。

    只要她说一句,一句就行了。我马上不回头地选择T大。

    我一厢情愿的固执,终究无法抵抗六个小时的时差。我甚至忘了,现在正在和她聊天,并且把张学友的歌以慢得媲美乌龟爬的网速耐心传给她的人是白石,而不是江皓然。

    老二的机子中毒了,问老三有没有一种能杀一切病毒的方法。老三打趣说:“用格式化format好了,保准全部的病毒都死光光。”

    我的心里,也像是被格式化过,一片空白,空得发慌。关机时不经意看到把墙角的那把伞,唐雨的伞,不知何时蒙上了灰尘,看起来有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觉。

    老二的美女女友保研了,因此老二很大男子主义地宣布他也要考研,不能让自己的学历低于女朋友。他把我先前的考研资料全部抢了过去,乐呵呵地说:“考不上再找工作也不迟啊……”

    我笑嘻嘻地看着他未经风霜的脸和清澈透明的眼睛,问:“你单词背了没几页吧?”

    “是啊。怎么了?”

    “背到第3页你就知道了。”

    老二把书翻到第3页细细查看,接着差点从椅子上摔下来。里面的一个例句我至今印象深刻:But disappointed graduates are learning that it can no longer absorb an army of trained twenty-two-year-olds,either.(但是失望的大学毕业生却得知,我们的经济也无法吸纳大量22岁的大学毕业生就业。)

    老三游戏玩上了瘾,改而专攻手机游戏。他去一家法国公司实习,做游戏测试。他还时不时带回来一系列的手机炫耀一番。工作据说也挺辛苦,早上去开机收E-mail,查看老板布置的一天的工作量,然后开始拉出一箱子手机玩,每个手机游戏都要玩到通关。找到几个BUG就退回到开发部让他们重新改进,偶尔找BUG找得多了,自身成就感是满足了,却因此和开发部不共戴天。值得表扬的是老三相当敬业,我记得昨天寝室电话响时老三拎起话筒一开口就条件反射:“喂,调试小组。您有什么问题吗?”

    偏偏这电话是老二的女朋友打来的电话,她被老三乱七八糟的开场白吓到了,以为打错电话,还因此把老二狠狠责备一通。

    “我要和你绝交!”老二知情后,恨得牙痒痒。

    “在那之前,先把欠我的钱还我。”老三的表情云淡分清。

    “我们还是做一辈子的好兄弟吧。”

    老四是最最安分的考研一族,和昨天的我一样,天天吃得比猪少,干得比牛多,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至于吃饭,也是全校统一的考研套餐:咖啡每日三次,每次一杯,浓淡可根据各人口味和剩余睡眠时间来斟酌,方便面不定,滴眼药水少许。

    苦一点,累一点,不算什么。有目标的人生真好。

    都说保研的日子是猪一样的生活,我却不觉得快乐。空白的世界需要填补,我把时间塞得满满却依旧心里空得发慌。

    周末,我趁公车回到以前念高中的母校。

    小风的周年祭,萧海进了T大;萧海的周年祭,又会发生什么?我有些奢望地思量着。

    三年了,用一年的时间看他们相爱,一年看他们死亡,再一年为他们哀悼……

    下了车,我在旁边的便利店里买了一盒POCKY,我挑的是据萧海所说小风最喜欢的杏仁味。尝了几口,我开始感慨小风的厨艺那么经典,他的口味却是让人不敢恭维。

    因为是周末,没有学生来上课,学校里大门紧闭,我丢掉还剩下半盒的POCKY,翻墙进去。教学楼都锁上了铁门。我绕到篮球场,对着空无一人的篮球场发呆。已经太久太久没有来这里,周围的景致显得熟悉而又陌生。

    我想起有一年春天我在这儿教小风打篮球时的情形。那天,我们投篮到黄昏,直到天边泛出淡淡的一两盏星光。

    小风一手抱球一手高高举过头顶。“皓,听说人死了以后会变成星星,你信吗?”没等我回答,他微笑着继续说,“如果真是那样,我一定会变成最亮的一颗。”

    自大狂!我丢给他一个白眼。

    “……那么,无论是谁只要想起我的时候,一抬头就能看到我……”他明媚的微笑蓦地有些黯然,光与影在他的脸上交织着,“……不过估计那时未必会有人想念我。”

    “当然,那时都一大把年纪了,大家各自忙着准备后事。”我没有听懂他话中的深意,顺着他的字面意思往下说。

    那个傍晚,我高二,他高一,距离他认识萧海还有两个夏天。

    脑中忽然跳出一个奇怪的字眼――孽缘。每每有孽缘出现似乎一定会有一个面容沧桑弯腰驼背的老妇人拍着大腿惊呼“冤孽啊……”

    我不懂,为什么倒过来念,“缘”就成了“冤”?

    孽缘是什么?错误的爱情吗?相爱有错吗?还是说没有结局的爱情都是错误的,都是孽缘?那么我和唐雨也算是孽缘吧。可是,如果爱情只能靠结局来判断对错,这个世界未免冷酷得有点荒唐!

    斜倚在歪倒30度的树干上,我抬头看天空。大白天,没有星星。反正时间还早,我闭上眼睛享受短暂的静谧。

    耳边是风嬉戏在树叶间的沙沙声。我睁开眼睛,最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秋风拂过,一阵黄叶飘落,纷纷扬扬下了一场叶雨。不远处空旷的足球场上,有两个人拥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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