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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吾乃直板,君为触屏

作者:褪尽铅华
更新时间:2018-11-13 04:45:41
三三两两走出KTV,艾寻欢早已消失不见。

    我自然而然和陆冰走在了一起,虽然她已经开始把东西折腾去她的新公寓,但时不时还会和我鸳梦重温一下。

    我很热,她很凉。

    我知道她肯定又是工作缠身,要彻夜赶工了。

    我只需要和数据打交道,而她要面对的是人,活生生的人。

    “今天我限行,我们得打车回家了。”陆冰和我瑟瑟依偎在一起,嗔怪一句:“阿斩,你怎么还不开车,身为职业女性,太不专业了。”

    老子工作才半年,到哪里去找首付……

    正这时,停在角落里一辆我很熟悉的车慢慢的移动过来,此时人已经散的差不多了,剩下几个也喝的酩酊大醉分不清东南西北,更不会注意到这是谁——

    可我认得。

    和这灰暗的城市几乎融为一体的车,却因它的主人而显得流光四溢。

    艾寻欢。

    他摇下了车窗。

    他没有看我。

    他说,上车。

    虽然叶欢学长曾嘱咐过我,坐车要做副驾驶,否则会让司机有一种开出租车的感觉,可是这一回,我却紧紧地挽着陆冰的胳膊,两个人连滚带爬地上了后排,活像地下党。

    今天艾寻欢的车倒是很干净,没有烟头,没有可乐瓶,也没有饭盒。

    我那对数据十分敏感的大脑不合时宜地开始运作,往事一幕幕,汇总成一条:

    似乎在周三那天,艾寻欢的车烟味会特别大,东西也最混乱。

    几乎是,每个周三。

    周三这天,肯定有什么不同。

    车外的灯景打在我和陆冰的脸上,五色斑斓,我们胳膊挽在一起,在艾寻欢的车上,都没有说话。

    因为艾寻欢他总给人一种不能主动开口的压迫感。

    就连人际大师陆冰也不想主动惹这个麻烦,她只是别有深意地瞟着我,眼里满含着笑意,时不时嘴朝着艾寻欢的方向撇撇,那狡黠一览无余。

    我真后悔两件事:我没有喝醉,and我没有把她灌醉。

    艾寻欢轻车熟路的朝着我们公寓的方向行驶着,仿佛他已经走这条路走了很多遍。我不知道干我们这行的人是不是记忆力都特别好,事后,陆冰揶揄地说:

    不是记忆力好,而是用心。

    我不得不承认,关于艾寻欢的一切,我是记得越来越清楚了,就连那嘴角上扬的弧度,也能在我的睡梦中绽放成开口向上的抛物线。

    我本能地想计算出它的公式。

    可是我却发现,我总是找不到他的原点,艾寻欢的原点。

    他明明就在我身边,他明明已经将自己的故事慢慢舒展在我面前,我却总有这样一种不好的直觉——

    直觉,他的原点,依旧在我看不见的迷雾之中。

    而他会有一天,就这样,纵身一跃,继而不见。

    幸亏我这一路东想西想,车到楼下,我并没有预想之中的心跳加速、面红耳赤。陆冰先下了车,并且十分不地道的一溜烟就跑上了楼。

    我关上车门,总觉着该转身跟艾寻欢说点什么吧——

    可是说什么好呢?

    身后传来关门声,我听着那男人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走近。

    灯光如此昏黄,夜风如此紧,我脖子僵硬着,突如其来的问题蹦入我的大脑:

    天寒地冻,小心火烛,此时接吻,嘴唇会否粘在了一起?

    怀着这样猥琐且羞涩的想法,我每一个细胞都在僵硬着,慢慢迎向了他。

    他逆着灯光站在那里,穿着剪裁合体的长款大衣,看上去就像是要去执行什么任务的特工,他今天的神情,看上去有点悲壮。

    只是那时,我心猿意马,还未尝察觉这背后的深意。

    “那个,我先上去了——”

    我话音未落,他突然走过来,男人的气息扑面而来,带着微微的甜味,似乎是鸡尾酒的香气,他的手深入我的衣兜,摸出我的手机,晃了一晃。

    “我买给你的那十个手机呢?”

    “触屏的,我用着不习惯。”

    他微微压低了声音,别有一种共振的磁性:“有什么不习惯的?”

    “那个,长的像个铁疙瘩,一碰居然还会发红光,戳它没反应,非要抚摸才行——”

    我胡言乱语着,突然间,感觉到他的目光就像超强瓦斯灯,烤的我国色天香的冒烟。

    “比喻很得当,小直板。”

    比比比比比——比喻?

    我神马时候比喻了。

    看着他那昏暗之中直射而来的亮眸,我的脑子轰的一声炸开了。

    脑海中不经意就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他那高高在上站在山顶,就像个铁疙瘩,硬是风吹不动雨淋不开,偏偏是那接着酒力糊里糊涂的一啃,竟看见他双颊泛着红晕,那眼神,欲拒还休——

    真乃是,极品触屏。

    ******************************************************

    这一晚的艾寻欢实在是有些奇怪的。

    他唱了歌,调了情,开车送我回家,楼下与我分别,还就手机的问题,给了我一些不清不楚的暗示。

    他总似有话要说,却又屁都没放。

    冥冥中我预料到,他要说的话,无关风月。

    数着阶梯爬上楼去,我想我大概爬了很久,走走停停,有时候能愣上半分钟。

    到了六层,仍旧不甘心地从走廊的窗口望出去——

    他还没走,银灰色的车仍旧在灯光下扑朔迷离。

    身影切着地,以一种奇怪的角度。

    我突然很想大声地喊出一句:“喂——触屏啊——晚安——”

    可是我没那个胆量,我怕第二天被大爷大妈们举着扫帚围攻。

    后来想起,我真后悔,我应该喊出这一句的,也许这样,我就能捕捉到他仰起头有些羞涩的微笑。

    一摸就红。

    魂不守舍地回到家,门自动开了,探出陆冰一张笑的格外灿烂的大脸:“哎呀呀呀呀呀呀——”

    陆冰不愧是个玩弄语言的天才,她能把语气词用的恰到好处。

    “你不是要加班么。”我黑着脸,试图掩盖其中的红,可是陆冰不仅有一张玲珑的嘴,还有一双容不得沙子的眼,更有着一双不安分的手,她出其不意地双手向我胸部袭来,上,下,上,下,蹭了几回合后,叹了一口气:

    “阿斩,太没手感了,明天开始,和我去丰胸!”

    我双手在胸前十字交叉,“你有这闲情逸致么?”

    陆冰肃穆了:“的确没有,我的那个拉丁舞的卡才划了三次,赔大了。”

    “拉丁舞——”我突然想起在欢场里面“房奴”的生日宴会上我的那次精彩亮相,据说拉丁舞真的能无缘故的凭添几分女人味儿的……

    “浪费有负于人民,我决定替你消化了它!”

    “哦嘎嘎嘎嘎,我们的阿斩要开始装女人了——这就是爱情的力量哪!”陆冰那萝莉的一面在这漆黑的半夜开始展露出来,那姿势和腔调都让我想起某种属性为脑残的卡通人物,尤其是那双眼睛,几乎能飞出个大红心。

    尽管已经熟络到这步田地,陆冰这双重人格,依旧让我应接不暇。

    推开她凑上来的大脸,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不自觉就自摸起来,揉一揉,这直板上还是有那么些凸起的……

    A还是应该有的吧?

    手感真的不好么?话说,我怎么压根没感觉有什么手感?

    艾寻欢那一声“小直板”,在我耳边噼里啪啦地作响。

    “陆冰,你觉着,触屏手机怎么样?”

    “你不是嫌触屏手机戳不动,都要靠摸的么?”

    “……摸就摸么,摸也挺有料的。”

    “啥?”陆冰此刻已经换上了她硕大的Hello Kitty睡衣,当初让这家伙帮我去买胸衣,买回来的都是Hello Kitty……

    我举起她放在沙发上的靠枕,摩挲着,“你看,一摸,就红了。”

    陆冰满头黑线地说:“阿斩,那是个番茄靠枕,本来就是红的。”

    那也红的,很有些可爱的。

    我抱着它,不知为何,就觉着很温暖。

    “你不是觉着触屏手机像个铁块似的,线条太硬么?”

    “那是没摸对地方嘛——外表虽然凶,其实反应很灵敏的,说不定内心也是个很敏感的啊——”

    陆冰歪着头看着我,突然噗嗤一声笑了:“阿斩,你不是在说手机,你是在说艾寻欢。”

    陆冰此人除了人格分裂这个隐患外,最大的缺点就是太实诚。

    我很怀疑她是如何能成为公关人才的。

    拿大番茄遮住脸,我横着爬回了屋子,后脚跟生风把门带紧,立即奔向窗户——

    灯光如豆,他一个人缩成一点,这场景看着仿佛是一部黑白电影,胶片被岁月氧化,慢慢泛黄,有一种隽永的味道。

    触屏,晚安哪。

    仿佛听见了我的话一般,他突地转身,朝我的窗户望过来,我惊的一下子躲在窗边,后悔自己没安个窗帘装一下婉约。

    他看没看到我呢?

    看到了吧?

    还是没看到?

    没看到就让你看到一下——

    我偷偷探出了头,楼下一片淡黄的光影,远远地,一抹银灰色消失在黑暗之中。

    丫的,这跑的也太快了吧。

    无聊地坐在桌子前,这可能是我有生之年第一次,坐在这里的第一动作不是去开电脑。

    现实中他绝尘而去,我脑海中却反复出现的都是那天他乘着直升飞机拉风而来的样子——

    触屏,触屏,触屏。

    明天开始,我用触屏吧。

    登高爬梯翻箱倒柜找出触屏手机。崭新,线条分明,摸上去,手感相当不错。

    高科技,有内涵,譬如某人。

    手忙脚乱地换上卡,新手机却需要关机状态下充电,有些许的失望,更多的是期待,我把手机放在枕头边上,蒙上被子,忍不住的想笑。

    明天一早,艾寻欢看见我在用触屏手机,那脸颊,会不会腾的一下红了呢?

    如果我那个时候没有换手机,我就不会错过了艾寻欢深夜打给我的电话。

    那也就不会,有了后来那么多的遗恨和等待。

    如果我知道那番话的内容,也许我会彻夜难眠,也许我更加会直接去乌云山顶找他——

    可我错过了,可我不知道。

    我睡的很香,梦中,我是倾城,他是夜王,我们跳着贴身的探戈,倒影在鸡尾酒杯中,有一丝,甜腻的暧昧。

    他的微笑,是一条开口向上的抛物线。

    这公式,我终于算了出来,只是那原点,却是他在昏黄的路灯下伫立的那一点,显得有些疲惫,有些孤独。

    我知道他是有些话要告诉我,我知道。

    在这个周二的兴奋的晚上,我浑然不知,周三它就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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