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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4

作者:玫
更新时间:2017-12-22 08:00:00
经拥有一个小小的佣兵队伍,虽然不大,实力却很强,一度是这块大陆冉冉升起的希望之星。

    他永远都记得那些日子,那些一起游荡在荒芜的原野上,一起战斗,一起欢笑的日子,他从来没有这么快乐过,他是那么真心的对待着每一个团员。

    所以他从未想过伤害自己的利刃是从背后捅出的,在一场快乐的庆功宴之后,有人在醉酒的骑士乘坐的马车上做了手脚,让他在夜半时分翻下了悬崖,希望他尸骨无存。

    然而骑士活下来了,他掉进了悬崖下的河流里,幸运地被冲到了离这里很远的另一个城市。

    他受了很重的伤,花了好久才勉强恢复,当他能够离去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回到自己佣兵团所在的城市。

    他担忧着性格跳脱的弓箭手,担忧着马虎大条的弓兵,担忧着女祸不断的法师,甚至担忧着偏激自卑的药剂师。

    但是,一切已然物是人非。

    谋杀他的药剂师被关进了监狱,也许要在里面度过之后的岁月,剩下的三个人,最活泼的弓箭手gavin选择了回家继承了他父亲的生意,变得沉稳得体,再不复年少时的轻狂。

    金发蓬松俊朗帅气法师的ken开了个小酒馆,娶了裁缝店的女儿,夫妻和睦还有了一对双胞胎儿子。

    总是冒冒失失练习迟到弓兵的peter跑去学校当了个老师,每天对着一群小孩子咬牙切齿又爱又恨。

    是了,在骑士离开的几年里,所有人都有了新的开始,新的生活,似乎只有他还留在过往的岁月里,满心惆怅与怀念。

    他已经不再被需要了,骑士想着。

    那么既然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既然所有人都已经找到了自己的方向,既然那些过去已然是年少轻狂,他又何必再去打扰他们安定的生活,又何必让“入土为安”的自己重现于人间。

    所以,离开吧,一无所有的骑士打点自己仅有的行装,独自离开了这个城市。”

    敲击键盘的指尖顿了几秒轻轻叹了口气,站在他身后的老管家适时地把捧在手上的毛毯披在他身上,柔软的羊毛织物盖住了被风吹得有些凉的皮肤,一杯温暖的热可可放在他的手边。

    “现在已经快夏天了,tom。”露出个无奈的表情看着老管家,鱼尾扑腾了两下掀起一小片浪花。

    叫做tom的老管家笑得一脸慈祥,“但是您需要这个。”他的语气像少年人一样的轻快,眼神也很是柔和,架着玳瑁单边眼镜,一头白发大约到肩头的长度,用发带束在脑后。

    “我不是孩子了。”不满地推了推手边的热可可,嫌弃之情溢于言表,就连漂亮的尾巴尖都卷了起来宣告自己的抗议。

    老管家没有说话,只是维持着慈和的笑容看着,直到海妖垂头丧气瘪着嘴把热可可端起来喝掉。

    “已经快要中午了,我想您会需要一些小点心?”老管家说道,虽然嘴上抗议着“我又不是小孩子别拿这一套对付我”,不过对于老管家送上来的鲜金枪鱼切片还是很满意的。

    走上陆地的最大好处就是能够足不出户吃到来自全世界海洋的鱼类吃掉一片,眯起眼睛尾巴晃了晃,阳光下鳞片边缘星星点点闪烁着光亮,斑斓恍如群星入水。

    “情况怎么样?”问道。

    “已经把东西送过去了。”老管家笑眯眯地躬身答道,“看起来您的礼物很让人惊喜。”

    “说不定你还顺便解决了中饭?”扬起脖颈轻嗅,“好香的味道。”

    “现在的人类都养得很是娇嫩呢。”老管家笑着答道,“让我这个老头子都稍微有点把持不住了。”说着他舌尖舔了舔唇角,尖锐的犬齿从他唇间一闪而过。

    “算了,记得消除记忆就好。”也懒得和跟了自己几百年的老管家计较,他自己还经常出去打野食,也不能强迫吸血鬼吃素不是,一点点饭后零食,还比不上献血的失血量,只要不过界即可,不然他还得再去找个新管家,挺麻烦的。

    “谨遵您的吩咐。”老管家微微躬身,“那么我就先告退了。”

    伸了个懒腰,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在手上写到一半的文档上。

    阳光正好,把水晒得暖洋洋的,泡在里面的尾巴舒服得连鳞片都舒展开了,随意地左右摆动着,划开道道水纹。

    不过此时的另一处,就没有这么好的心情了。

    租住在狭小公寓的男人咬牙切齿地看着放在桌上的专辑,面孔中却又带着些许不自觉的恐惧。

    “装神弄鬼的东西!”他骂骂咧咧地说着,粗暴地抓起专辑想要丢进垃圾桶,却在碰到的时候如同被烫到一般瑟缩了一下,往后退了一步,继续瞪着那张专辑。

    纯黑的封底上五只不同的手紧握,他几乎一眼就认出了自己的手在哪里――那只手指纤细修长,尾指带着素银骷髅戒指的手。

    那是一只一看就属于弹琴之人的手。

    想到这里他又忍不住瑟缩了一下,戴着手套的手忍不住往袖子管里缩了缩,专辑封面上硕大的手写体的“we”,就像是一记耳光在他脸上扇得生疼脆响。

    不应该是他神经质地喃喃自语着,他曾经无数次幻想这张专辑上挂着的是me,应该是我啊

    应该是我啊!

    他忽然暴起恼怒地把桌上的东西全部扫到了地上,杯子台灯专辑在地上摔出叮铃哐啷的破碎声音,还有他发疯一样的大叫。

    “啊啊啊――――!!”

    薄薄墙壁之外被打扰的邻居发出脑袋探出窗户对着他骂起来,言辞粗鄙又恶毒,张口闭口皆是脏话。

    不应该是这样的啊他怔楞地想着,他也曾经住在富人区的大别墅里,出入都是名牌轿车,穿戴着高价的衣服饰品,周围尽是羡慕与爱恋的眼神。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他恍惚地问自己。

    然后他想起来了,那些豪宅豪车,那些华服美衣,那一切的一切,全都来自于那个人。

    他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呢?不然我也就不会绝望若此了

    男人忽然扑到碎片堆里拣出那张唱片,抱在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i\'记忆里神采飞扬的青年那么高歌着,白皙的脖颈扬起如折颈的天鹅,闭起双眸站在盛夏的阳光之中,烈日如火,而他像是要与火光融为一体。

    you\'你即是火焰,燃在我心头永不熄灭永不低头的希望之火,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男人哭得涕泗横流。

    那么为什么,你要离我而去?

    那么为什么,你没有活下来?

    他喃喃念着这个名字,如同念着此生唯一的信仰。

    又如同念着此生唯一的

    仇敌。( 就爱网)

    第二十二章

    名下有一间废旧仓库,位于城郊的偏远地带――当然,那是几十年前的偏远地带,在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还算繁华的区域。

    不过这所谓的繁华,要除去这间仓库,永远大门紧锁毫无人气,自带阴森冰冷气氛的模样,哪怕白日里行人路过也要垂头匆匆加快速度,更不要提到了晚上。

    “哐当――”仓库铁门上挂了几十年的锁被打开,年久失修的大门发出让人牙酸的“吱呀”声,门上铁锈一动就大片往下掉,像是下了场雨。

    门都如此,就更不要提里面了,打开门后就有一股子奇怪的味道袭来,粉尘灰气混着霉味,还有以此为家的流浪猫狗,洞里老鼠,被惊扰后四散溃逃,留下一片狼藉。

    开门的人摸索着打开了电灯,这里虽然还维持着供电,但是灯泡早就在岁月中老化,勉强闪了两下就彻底宣告寿终正寝。

    不过来人似乎也早已料到了这种情况,不慌不忙地先拿出一个口罩戴上,然后取出大功率手电筒打开,借着光亮扫了一圈仓库里的状况,小声嘟囔了一句“我就知道不会有什么好差事。”

    虽然嘴上这么抱怨,他还是老实按照指示带人清理了这间脏得一塌糊涂的仓库,修好了坏掉的灯泡,粉刷好斑驳的墙壁,换掉门锁修整大门,花了整整一夜的时间把这里从一间破破烂烂的废弃仓库变成整洁漂亮的屋子。

    然后第二天一早,各种乐器被小心搬了进去,还有一个小茶几,两个柔软舒服的大沙发,紧接着就是五辆锃亮如新的复古摩托车,大箱啤酒和爆米花。

    路过的人对这样的异状投以奇异的眼神,却又在看到那些神情严肃身形彪壮的黑衣保镖时快速收回视线,比往常更加快的垂着脑袋走过这里。

    那间废旧仓库变成黑帮的聚集地了,这样的消息在街区里不胫而走。

    于是这间仓库变得比之前更加的门庭冷落。

    而后的某一天的夜晚,阴云漫天月色晦暗,午夜时分有人悄悄来到了仓库,他昂头看着光亮如新的门和沉重的大锁,犹豫许久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把钥匙。

    出乎他意料的,跟了他这么多年的旧钥匙居然还能打开这把新锁。

    他把锁丢在地上,推开了仓库的铁门。

    一片漆黑。

    空气里弥漫着烟酒的气息,混杂着些许不知来源香气,这种香气他很熟悉,那个人经常用的香水味道,呛人而傲慢,和那人气质如出一辙的叛逆典雅。

    他悚然一惊,摸索着想要打开仓库的灯,然而摁了好几下开关面前都仍是漆黑一片,有风轻轻吹过,铁门在他身后轰然关闭。

    “!”他下意识往后退了两步,重重撞在了什么东西上,让他疼得倒抽了口凉气。

    “坐吧,我的朋友。”黑暗里熟悉的声音响起,那嗓音磁性低沉,曾经无数次在他的噩梦中响起。

    “不”他后退两步跌坐在地上,失魂落魄地喃喃道,“这不可能”

    那个人应该已经死了才对,应该已经和那火焰融为一体了才对。

    “我将永存。”那声音低低笑起来,“坐吧,像我们往日那样。”

    男人呆坐在地上许久后,鬼使神差地从地上爬起,哪怕眼前是一片黑暗,这仓库里的摆设他依然熟捻于心。

    几十年过去了啊他绕过放着留声机的矮柜,跨过地上成箱的啤酒,前伸的指尖碰触到皮革的质感,

    六十年代意大利原产皮革沙发,柔软又坚韧,有时候在这里练习累了,他们会四仰八叉地倒在上头,开几罐冰镇啤酒,昏昏沉沉睡死过去。

    他转到沙发前头坐下,在手边摸到了两罐啤酒,铝制罐子碰触在一起发出清脆的声响。

    内心隐隐的慌乱与揣测让他忍不住拿了一罐打开狠灌一口,像是给自己注入了一点勇气,扬起嗓子叫道:“你是谁?想干什么?”

    他的嗓音粗砺,稍稍提高了些调子便几乎破了嗓子。

    “只是请你来听一首歌罢了。”那声音轻笑,“别着急。”

    是的,只是一首歌罢了。

    低沉连绵的前奏,突如其来的爆发,狂放高亢的副歌,从最低音到最高音毫无迟滞的流畅切换,副歌部分丝毫听不到换气的一气呵成,也许伴奏不是那么完美,也许场景不是那么合人心意,但是只需要主唱就够了。

    这里只是一间废弃的仓库,清透华美的嗓音却将这里衬托得宛如一场在顶级音乐厅举办的音乐会,曲调回环自带立体环绕声效果,激烈的鼓点阵阵,一下下似是敲在人的心口,主唱吟咏着高昂的曲调,狂妄却又傲慢得理所当然。

    “i'mthefire!”有人唱着,把男人带回了往昔的岁月。

    彼时他们还很年轻,意气风发不知天高地厚,一心想要做出一番大事业来,他们不缺钱,准确的说,是他们的主唱不缺钱,那人似乎就是在用自身诠释着什么叫做人生赢家,住在富人区的大别墅里,每年用自己的私人飞机带他们世界各地采风度假,大笔大笔的钱挥挥手就随便支了出去,人又生得英俊漂亮,叛逆古典的气质不知赢得了多少姑娘的芳心。

    只这样也就罢了,偏生那人还有着让人难以望其项背的极高音乐才华以及与才华相匹配的努力与狂热,生生把素来自负于音乐造诣的自己远远甩在身后。

    嫉妒的种子,也许就是从那时埋下的。

    仰慕的种子,也许也是从那时埋下的。

    这他一时恨不得让那人死去,一时又恨不得和那人更亲近一些,心底蔓延的情感扭曲而又矛盾,让他时常要酗酒到深夜才能勉强入睡。

    ,他默念那个名字,压抑不住的恨意与渴求。

    “i'mthefire!”他听见那人的声音,那样华丽的声音是他永远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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