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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流金岁月(三)

作者:贾童
更新时间:2018-11-13 04:39:37
    他把信塞回信封里,拎着点心盒子走了出去。再回来的时候,两手空空,她忍不住吃惊,他是吃掉了,还是扔掉了?

    中午吃午餐的时候,贺崇愚在餐厅里遇到了莫凌,她的脸色很不好看,有点儿苍白,眼睛肿肿的,“阿愚,”她带了点儿哭腔地说,“他把信和蛋糕都还给我了……我当着他的面扔进了垃圾筒,他也没有反应……他是不是很讨厌我?”

    “不要哭啦,他什么都没说吗?只是把东西还给你而已?就这样子?”

    “……”莫凌摇摇头,“他说,他对裙子长到膝盖以下的女孩子没有半点儿兴趣,还说这种女孩子一律都穿白色的棉制内裤,就是被风吹起来也没多少看头。”

    她瞠目结舌,她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回答,“那……那怎么办?”她有点儿不知所措。她原本以为,被人喜欢会使他稍微快乐一点点,可是,好像苏依并不在乎月亮宝石带给他的奇迹。

    “我不会就这么算了的。”莫凌用筷子捣着红烧肉说,“就算他喜欢的是美腿女孩,我也有办法让他喜欢上我。”

    “你,要怎么做?”

    “让他喜欢我,阿愚。”莫凌用坚定的语气说,“我实在太喜欢他了,那么好的一个男孩,帅气、阴郁,居然没有女生对他表白,不过可想而知,那些女生一定是都被这里的教条主义给搞得不像女人了,我可不要变成那样!”

    “可是他拒绝你了。”

    莫凌看看周围没什么熟人,于是用膝盖碰碰她,“你看看我的腿,我的腿粗吗?还可以吗?”

    贺崇愚低下头,莫凌赶紧把裙子往上拉了拉。从桌子和板凳之间的缝隙里,她看见了莫凌那校服裙子下线条优美的小腿弧线,抬起头来,看见她期待的目光,贺崇愚笑着摇摇头,“不粗,一点儿都不粗。”

    “你说,”莫凌搓了搓手指,“我穿短裙子,该配什么衣服,什么鞋子呢?”

    “可是学校不许不穿校服呀,会不让进门的。”

    “我可以翻墙嘛,再说卫嘉南还不是都穿校服以外的衣服。”

    “他妈妈有关系啊。”

    “你就不要嗦了,帮我参考一下。”

    “嗯……短裙的话,大概是配短上衣,还有靴子吧。”

    “呐,什么颜色?”

    “颜色,黑色会比较性感吗?不过,你哪来的钱买衣服?”

    “我还有点儿压岁钱,放学你陪我去商店看看?”

    贺崇愚嚼着嘴里的青菜,只好点点头。

    莫凌一高兴,赶紧把碗里的红烧肉拨了两块到她的碗里去,“来,吃。”

    贺崇愚来百货公司的机会不是很多,一般都是和妈妈来,看妈妈挑选所需要的商品,前后买过几次电视,冰箱之类的家电,衣服也买过,单独和同龄人来却是生平第一次。两个十四岁的女生牵着手走在百货公司通明的大殿堂里,勉骅的校服不分年级一律是黑白两色,怎么看怎么像丧服。

    “你看,这件比我们身上的好看多了。”莫凌指着一个模特儿说,贺崇愚拿起价格牌看了看,“好贵哦,买不起的,快走吧。”

    “看一看嘛,看一看有什么要紧。我妈妈买衣服还可以试呢,也不要钱的嘛。”

    “小姑娘,这衣服是成人装,没有你们俩的号。”

    营业员走过来对她们说,贺崇愚赶紧扯过莫凌。

    “好了,没有号码了,快走吧。”

    逛了一圈下来都没有合适的,不是太贵,就是太老气,要不就是又贵又老气。坐在行人休息区,莫凌揉着小腿说:“累死了,这么大个百货公司,居然连一件适合我们的衣服都没有,算什么百货公司,一堆破烂。”

    “不要紧,这里是市中心,我们去别家看看,还有小店。”

    贺崇愚安慰着她说,莫凌看了她一眼,笑嘻嘻地靠过来,“阿愚最好了,我不会忘了你的好的,来,我请你吃烤香肠。”

    她站起来,朝贺崇愚伸出手,贺崇愚捶了捶被沉重的书包勒得酸痛的肩膀,没奈何地由这个祖宗牵着跑出去。

    莫凌停在一个橱窗前,里面绸缎上陈列的一只红色高跟鞋吸引了她的注意,“什么时候我也可以穿上这么一双鞋子走进教堂就好了,电视上都是这样演的呀……”她喃喃自语道。

    “在我们国家结婚不兴进教堂的,只是一大群人,摆几桌喜酒,吃过了就算结婚。”

    “胡说,你亲眼看见的?”

    “嗯,我爸爸妈妈结婚,我亲眼看到的。”

    “哈哈哈哈,又胡说,你爸妈结婚的时候,怎么可能有你?”

    莫凌笑得花枝乱颤,贺崇愚也就微笑着不去解释,她确实看到过那样一场婚礼,那年她八岁,坐在小姨的膝盖上看着妈妈嫁给了爸爸以外的男人……然后,她就改口,管陈叔叔叫爸爸。而原先的那个爸爸,已经到了一个太过遥远的城市,一想到再也无法见到他喷着黑烟的老摩托,无法触摸他硬硬的胡碴,她幼小的心里,就会生出那么一点点隐约的疼痛。不过,一切都会过去,现在已经不重要了。

    学校里有一个足球场,和所有的学校一样的足球场。但是这个足球场并不是用来踢足球的,从贺崇愚进学校,她从没看见任何人在上面奔跑——难道考进这个学校里的男孩都不喜欢踢足球吗?不是吧,他们只是有比足球更加重要的事情去做。

    打从一开始这个足球场就是盖来当装饰的,学生们都忙于升学根本无暇做这种运动,没过脚踝的野草和破败欲倒的球门就是证据。

    贺崇愚总是喜欢在中午的时候去那个球场,靠在球门的框架上看书。偌大的球场只有她一人,野草亲吻着她裸露的膝盖,痒痒的,那么亲切。空旷而辽阔的天空,让她想起许多的假设。那个追逐足球的男孩的形象,似乎真的是已经渐渐淡漠了,即使她用笔写过千万次,也渐渐地,没有那么鲜明了。这时风吹起来,连同野草和她的裙边一起吹起,看着自己的黑色平底皮鞋,她怀念自己仍然穿着紫色小皮鞋的日子,一颗足球在脚边滚动的日子。

    她知道她的苏依有时候也会来这个球场,在看台上面,国旗下面,或坐或躺,脸上盖一本杂志。虚度光阴,扼杀青春整整一个下午。可是那是他的青春,没有人有权利命令他怎样度过他的青春,即使他的老师也没有。

    于是他们两个人,在一个非常大的空间里,一个看书,一个睡觉。这样的日子不多,但很重要,贺崇愚都作了记录。一个人,不需要活得太久,经历太多,这样,一些事情对他来说才是有意义的。

    自从认识了莫凌,在球场上的人就多了一个。而莫凌只是喜欢在有太阳的时候出来晒太阳,她对阴天里的足球场不感兴趣,她怕有蛇。

    几天后的一个大晴天,贺崇愚坐在球门边,不时地抬起头来看一眼看台上把书蒙在脸部睡大觉的卫嘉南——他睡着了吗?不知道。莫凌向他走去,她换了发型,头发完全放了下来,用发卷烫成了带一点点卷的波浪,穿着一件黑色的低胸蕾丝紧身衣,青涩但形状美丽的胸部,同色的裙子和高跟筒靴,露出雪白的大腿。

    她还擦了她妈妈的香水,闻香识女人,那种香水的名字叫“热恋”。

    她挡住了他的阳光,使他忍不住拿掉脸上的书,诧异地抬起眼皮。他看着莫凌,莫凌换了一条腿支撑身体的重心,她有一点儿紧张,不知道自己这身打扮会换得怎样的评价。但是她显然又对自己很有信心,因为的确没有人不对这样的女孩动心,她又美丽,又妖娆,像朵含苞待放的玫瑰,即使他再挑剔,也应该找不出什么瑕疵。

    她们两个都在等待他的反应。她,还有莫凌。

    卫嘉南站了起来,单手拍拍裤子上的草屑,然后上前一步,捧着莫凌的脸,他们接吻了,就在下一刻。

    她,默默地看着遥远看台上的两个人,两个契合得非常好的身影,她知道以后要注视的不再是他一个人的背影。他终于找到了一个同类,那是个女孩,不但美丽,而且还喜欢他。但愿他们都喜欢彼此……

    他们很快出双入对,女生们讨论的对象又多了一个,莫凌。她是女人中的耻辱,竟然恬不知耻地为了男人露大腿,而男生们的观点则更加奇怪,这样的女人就是缺男人,他们甚至计划在她回家的路上堵截她,教训她。说来也奇怪,自从和卫嘉南在一起,莫凌变得越来越美丽,从来没有人知道她的身材原来这么惹人想入非非。

    虽然卫嘉南和莫凌的确是孤立的,但是他们丝毫不在乎。校方通知他们的家长来办公室讨论该如何处理这事时,他们俩还趁着空隙在那条走廊上拥抱,亲吻。

    她又一次在昏暗的流金楼走廊上看见了他,和她的好朋友站在一起,依然没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倒是莫凌,发现了她,对她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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