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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64

作者:陌醒
更新时间:2017-10-27 04:00:00
说道,陆晓云的眼中冒着小星星,这一手装逼装得太帅了。

    中年人的脸色顿时一沉,冷喝道:“敬酒不吃吃罚酒,一起上,小姑娘抓来,把他给我废了!”

    “是,金爷!”

    十几个黑衣保镖将林逸二人围在中间,和刚才那些小混混相比,这些保镖明显训练有素。他们并没有盲目进攻,而是守住每一个死角,从四面八方朝林逸他俩攻去。

    周晓茹被林逸抱住细腰,整个人被他抛飞起来,正好从包围圈中飞出,落到不远处的一张沙发上。

    一部分离得近的保镖正准备去抓周晓茹,一个阴测测的声音从林逸口中发出:“不好意思,你们的对手是我。”

    鬼影针,千针诛灭!

    林逸双手齐出,十几根银针扑洒出去,仿佛长了眼一般,全部射中保镖眉心,没入其中。

    十几个保镖身子一僵,扑通扑通全都倒在地上。

    他已经手下留情,只让他们失去战斗力。若是再多用一分力,这些家伙都得完蛋。

    鬼医一脉杀伐最重,若是被鬼老头知道林逸没用鬼影针杀人,估计会把他骂死。

    中年男人口中的雪茄吧嗒一声掉到地上,眼睛瞪得老大,仿佛见鬼了似的。

    他几乎没看林逸怎么动手,甚至林逸的手都没碰到那些保镖,怎可能如此轻松地把他的人都消灭了?

    他下意识地掐了掐手背,血都掐出来了,眼前的场景还没半点变化。很明显,他并不在做梦!

    林逸笑盈盈地朝他走去,不一会儿便走到他面前,伸手在他口袋里一摸,摸出一只雪茄盒子。

    他拿出一根雪茄,叼在嘴上,冲中年男子使了个眼色。

    中年男人立刻会意,颤巍巍地拿出打火机,小心翼翼地为林逸点上。

    林逸深吸了一口,十分享受地呼出一大口烟雾,微笑道:“不错,正宗的古巴雪茄,你还真会享受。有什么话想说就快点,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中年男人整张脸都白了,他努力稳了稳心神,颤声道:“这位大哥,有话好好说,打打杀杀多不好。鄙人金来顺,只是一个普通的生意人。您知道,干我们这一行,就算我不愿意,黑道帮派也会来找我,我真的无可奈何。我本来是做正经生意的,黑刀帮的人逼我,我只能把生意分点给他们。冤有头债有主,黑刀帮的人得罪了您,和我没关系呀!”

    金来顺的眼神不停闪烁,林逸只扫了他一眼,就知道他正在编,看样子,编得还挺开心。

    他呵呵笑了笑,道:“看来你还挺恨黑刀帮的,好,那我就帮你一把,让你畅快地表达一下你的心声。”

    林逸忽然出手,手捏银针,猛地刺入金来顺的脑门。

    金来顺来不及大叫,整个人仿佛石化了一般,双眼渐渐失去神采。

    魔医秘术,魔针摄魂!

    第十三章 狗该是啥样的

    医道三脉,神医最重救人,鬼医崇尚杀伐,魔医最为诡秘。

    不过,三家针法殊途同归,治病救人方面各有优缺。

    一直以来,林逸一直都在九阳圣武功,三脉医术都有些生疏,刚好借这个机会好好复习一番。

    魔针摄魂,以银针控制对方心神,按道理说,应该算是邪术。

    但邪术又如何?在林逸眼中,只要他使用的医术,正邪当然由他说了算。

    陆晓云十分好奇地看着林逸,道:“小逸哥,他这是怎么了?看起来好像傻了的样子。”

    “汪!”

    金来顺忽然叫了一声,吓得陆晓云连忙退了两步,抱进林逸的胳膊。

    “别害怕,他只是暂时被我催眠,我让他干啥,他就会干啥。”林逸微笑道,轻轻拍了拍陆晓云的肩膀。

    “催眠?这么神奇?”陆晓云不再害怕,十分好奇地盯着金来顺,那家伙正在地上快速爬动,看起来还真像一只狗。

    “一点小伎俩而已,算不了什么。我不喜欢别人对我撒谎,不让他受点惩罚怎么行?”林逸脸上的微笑更加浓郁,他看了一眼正在抬腿撒尿的金来顺,语气平淡道:“金来顺,打电话给黑刀帮老大,就说……嘿嘿,你还是先打电话吧。”

    “是,主人。”金来顺湿漉漉地站起身来,从口袋中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

    很快,电话便被打通,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顺子吗?听说你那出事了,我有事走不开,你处理得怎么样了?”

    林逸的脸上露出一丝狡猾的微笑,在他另外一个耳边小声说了一些话。

    金来顺仿佛一只复读机,重复道:“军哥,这边的事已经处理好,您不必担心。我打电话给您,是想和您说一件很重要的事。”

    “处理好就好,有什么事你赶快说,我听着。”电话里的声音明显松了一口气,显然已经知道望海酒吧来了强敌。

    “我要恭喜您,我多了个爸爸,也就是你多了个爷爷,我草你老母!”

    “你……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草你老母!”

    “金来顺,你特么疯了是不是?你竟敢骂老子,你信不信老子……”

    “我草你老母,我草你老母……”

    “老子这就来灭了你,你特么死定了!嘟嘟嘟嘟……”

    电话挂掉,金来顺依旧在那儿重复骂着那句话,陆晓云承认,这么多年,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搞怪的人。

    金来顺被林逸这么一整,就算林逸肯放过他,那个军哥也不会让他好过。

    “唉唉,晓云啊,你说这家伙怎么这么不文明,满口都是脏话,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不注意口德的人。这儿的工资还是别要了,八成都沾了这家伙的口水。我带你早点回家,早点睡觉,养足精神,明天去报到。”林逸拉着陆晓云的手往外走,陆晓云十分顺从地被他拉着,很快下了二楼。

    下了二楼,他们便看到人山人海一大群小混混,为首的是一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正一脸玩味地看着林逸,手里***着一把黑色的砍刀。

    “很不错,竟然把阿风那小子的手都砍下来,看来你应该有几分刷子。放马过来吧,我赶时间,十秒解决你。”刀疤男笑眯眯地看着林逸,看他的样子,明显也是个好战分子。

    林逸扫了他一眼,拉着陆晓云往门外走,那种反应,压根就是无视。

    刀疤男的脸色一冷,大吼一声,举起砍刀就向林逸头顶砍去。

    陆晓云惊叫一声,只见林逸轻描淡写地往旁边一歪,伸手一抓,便抓住了砍刀的刀背。

    刀疤男的脸色一下子僵住了,他仿佛感觉刀被利器钳住,压根就拔不出来。

    “就这点本事,还好意思出来混,看来黑刀帮的确没啥存在的必要了。”林逸无比轻蔑地看着刀疤男,后者的脸色顿时涨得通红,使劲拔刀,却毫无半点作用。

    “你特么找死!”刀疤男大吼一声,忽然放开黑刀,从怀中抽出一把匕首,刺向林逸。

    林逸不屑地哼了一声,砍刀在他手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被他抓住刀柄。

    一刀挥出,险而又险地停在刀疤男的脖颈处,锋锐的刀风已经划过刀疤男的皮肤,一丝鲜血流淌出来。

    刀疤男的动作完全定格,整个人仿佛石化了一般,冷汗顺着额头往下流,不一会儿就浸湿了上衣。

    “呵呵,继续叫啊,我倒想试一试,要是我一刀砍下你的脑袋,你还能喊几句话。据说有些人生命力旺盛,还能说很多话。”林逸的刀轻轻在刀疤男的脖颈上***着,每一次***,伤口都深了一丝。

    不过,林逸的尺度把握得很好,最多让他毛细血管受点创伤,大血管压根没受任何影响。

    刀疤男本来还准备硬气几分,被林逸这么一吓,他一点硬气的想法都没了。

    他的身子微微颤抖,生怕林逸手一抖,他的命就交待了。

    “大哥,有话好好说,干嘛动刀动枪呢?你要是杀了我,可是要坐牢的。”刀疤男说出这句话,林逸实在忍不住大笑出声。

    “你这家伙还真挺逗的,好像拿错台词本了吧。你要记住,你是个***的小混混,别拿国家武器来威胁我,那不适合。你信不信,就算我杀了你,也是正当防御。嘿嘿,你们上百人围着我,失手杀一两个,也是情理之中,你说对不对呢?”林逸又加了几分力,刀锋已经无限接近刀疤男的颈动脉,只要他愿意,这个刀疤男随时会成为一具尸体。

    “放……放了我吧,只要你放了我,我保证你能安全离开,我……”

    “你的意思是,要是我杀了你,就不能安全离开了?”林逸的语气带着一丝玩味,随意扫了一眼四周,其他小混混仿佛一只只小鹌鹑,吓得连忙往后缩。

    “不不不,是我说错了,您实力超群,就算杀了我也能离开。我只是一条小狗,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您杀我,也只是脏了您的手……”在死亡面前,尊严神马的都是狗屁!他要活着,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小逸哥,别杀人好不好,我不希望你杀人。”陆晓云小声说道,轻轻拽了拽林逸的袖口。

    林逸微微一笑,点了点头,道:“你放心,一只软骨狗,的确不值得我杀。”

    他的目光落到刀疤男身上,道:“既然你说你是条狗……呵呵,狗该是啥样子的呢?”

    刀疤男立刻会意,他挣扎了一番,慢慢跪了下来,趴在地上。

    林逸的刀搁在他后颈上,只要他敢有半点异动,脑袋就从脖子上搬家。

    刀疤男涨红着脸,撅高屁股,无比艰难叫出声来。

    “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第十四章 学妹,我来帮你吧

    平湖大学,平湖市最高学府,就算在整个华夏都算得上一流大学。

    陆晓云拽着颇有些疲累的林逸,边走边喊:“小逸哥,你快点好不好?都怪你,非要睡懒觉,这都快中午啦!”

    “好啦好啦,不就是报个名嘛,又不是正式上课。话说,你的精力还真充沛,累了一夜,还能如此生龙活虎,我都有点扛不住了。”

    林逸打了个哈欠,昨晚又是施展针法,又是打架的,累得他够呛。如今又拉着这么沉的行李,他怎可能走得快?

    也不知道陆晓云吃什么长大的,竟然能拉动他,实在神奇得很。

    他这番话一出口,立刻吸引许多人的注意,一大堆奇怪的眼神看向他们,陆晓云顿时变得窘迫起来。

    她连忙拽着林逸往前走,小声在他耳边嘀咕道:“小逸哥,说什么呢,那么有歧义,就不怕别人误会?”

    林逸微微一愣,恍然大悟般地笑了笑,道:“你这小丫头也学坏了?满脑子的不健康思想,你怎么知道别人往那方面想?唉唉,多年不见,以前的纯真小妹也不再了啊!”

    “去你的,我已经是成年大姑娘了,这点事要是不知道,那我岂不是傻子?小逸哥你不也一样,别以为我看不出来,你啊,满肚子的坏水!昨天回去后,我洗澡的时候,我怎么感觉外面总有个人在偷看?呵呵,别说不是你,我早就已经偷偷把手机调为摄像功能,充当监控监视着在!要不要我把视频放给你看看呢?”

    陆晓云笑嘻嘻地说着,林逸的脸色忽然一变,他没想到,昨天他“不小心”经过浴室门口,鞋带散了,系了半个小时鞋带的事竟然被录下来,这个小丫头果然不能小视。

    “咳咳,晓云妹妹,我们还是快点去报道吧。听说平大规矩多,要是报名迟了,老师一生气,把我们名字划了,那就麻烦……喂喂,别跑这么快,小心车!”林逸被陆晓云拖着跑,脸上不禁露出一丝苦笑,这个小妮子,果然想上平大想疯了。

    林逸扫了一眼四周,只见校园里到处停的都是豪车名车,奔驰宝马在里面都算垫底。

    林逸不禁感到好笑,这哪是什么高校报名,分明就是豪车攀比大会。

    寒门学子,要考很高的分才能换取那张薄薄的通知书,而那些富家子弟,只要稍微花点钱,二三百分照样进。想到这,林逸不禁叹了一口气,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地不公平,在什么地方都一样。

    他扫了一眼那些迎新的学长学姐,忽然发现一个奇妙的规律。

    富家子弟一过来,绝对是一窝蜂地冲上去跪舔,恨不得给他们当牛做马;而寒门学子过来,则是十分冷淡地指指方向,有的甚至直接以鼻孔对之,装作没看见的样子。

    当然,也有一点例外,一些所谓的热心学长,目光会像扫描仪一般扫视四周,寻找着他们的“猎物”。只要看到长得漂亮,身材又棒的女孩,不管贫富,都会像哈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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