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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万科》周刊
更新时间:2017-10-26 11:53:59
之余我只好寻找一些活着的继续崇拜。我选择了一个叫西川的人,我傻乎乎地看着他的诗,然后说,写得真好啊。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好在哪里。后来我买了一本《让蒙面人说话》的书,那是西川的随笔集,我看到了一些洋溢着智慧和才识的文章,所以我想,西川的诗写得真好啊,就凭他这些好看的文章,他的诗怎么能不好呢?

    在《让蒙面人说话》里,有许多篇文章给我印象深刻,比如《色情的莎士比亚》、《我为什么喜欢玛丽莲梦露》、《我读张若虚〈春江花月夜〉》、《从马可波罗未曾旅及中国说起》、《巴尔扎克的肚子》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在他才华横溢之余,他提到了林冲,他说林冲是他所深爱的小说人物。西川说:“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只有一个人是我深爱的,这人就是林冲。林冲大概是中国古典小说中惟一一个孤独者的形象……,他在草料场中高喊‘好大雪’时,透露出无限的苍凉感。”

    西川是我的偶像,他说的话我信。我重新找出《水浒》,回忆着我12岁时记住的那个林冲;尽管施耐庵竭力将一个“豹头环眼,满山唤作小张飞”的林冲强加给大家,但谁也不会把林冲想像成张飞那个样子。林冲是文雅的,甚至是孱弱的;他总是留给大家一个背影,而且很是瘦削。

    五

    《水浒》是中国人取之不尽的影视资源,因此我们可以在电影院里或是电视上看到现代人装扮的林冲。也许你知道一个叫梁家辉的香港演员,他演过皇帝,演过大亨,也演过同性恋,他还演过林冲。在那部电影的最后,林冲变得坚忍勇决,与那个反面人物进行了一次噼里啪啦的大决斗。我觉得梁家辉还是很适合扮演林冲的,这俩人都跟得了肺结核似的,但很遗憾那部电影很糟糕,不但浪费了大量篇幅来描写林冲与鲁智深的革命友谊,更在最后把林冲变成了一个本色的英雄。

    也许这样的电影看上去更让人舒服,现代人已经无法容忍一个声名在外的传统英雄像林冲那样活着了。但说实话,离林冲实在是远了一些,也不合逻辑;如果林冲果然如电影一般在最后即变得冲动而嗜血,那他必定会返回东京去杀高俅,而不是去梁山当那个劳什子的强盗!

    相比较而言,央视拍摄的《水浒》里对林冲的处理就更好一些,他不但一如既往地窝囊,而且结局较之小说里更加悲惨――他等于是被宋江气死的。“大河向东流,天上的群星参北斗”,但是,林冲这样的人合该气死,这是窝囊一世的必然结果。

    而那草料场前的孤独,其实已是林冲最后的歌咏了;如果说宋代有小资的话,林冲大概便可以算一个。

    林冲没忘记在那样一个悲戚的雪夜小小地犒劳一下自己,他买了酒。整部《水浒》贯穿了酒香,但其他人的酒往往是增添豪情的工具,比如武松,你这酒不是烈吗,不是三碗不过岗吗,我偏要喝上一十八碗;或者是鲁智深,他的酒伴随着狗肉颠覆了和尚的清规戒律――而林冲的酒却是苦的,寒冷的雪中他的酒是他仅有的、最好的、也是最后的伴侣。《水浒》中的醉酒虽然不乏苦闷、郁郁不得志时的独饮,比如宋江写反诗一节。但宋江最后毕竟还是写了反诗,发泄了郁闷,而林冲的酒却毫无结果。他的酒没有变成泪水,已是万幸了。

    林冲喊道:“好大雪!”

    在那样一个雪夜,林冲被自己的孤独彻底埋葬了。那之后,无论是身为逃犯的林冲,或是身为强盗的林冲,都再也没有活人的鲜活气味。他那一声嗥叫,嗥掉了自己最后的一点欲望;如果这算歌唱的话,林冲无疑是中国古典小说里最苍凉的歌者。

    好大雪。好大的雪!

    六

    今年冬天特别冷,雪也特别多。我没有机会如林冲一般独自行走在雪中,但走在人群里,我相信自己与林冲一样孤独。

    遗憾的是,我无法在雪中歌唱,哪怕是一声简单的“好大雪”。一个人,他该有怎样的机缘,才可以像林冲那样歌唱?

    我最后一次翻开《水浒》的时候,林冲正在距离山神庙三华里的地方。林教头风雪山神庙,裸着身火烧草料场。我找不到12岁时为英雄们排座的孜孜不倦的自已了,我走在雪里的时候,只觉得冷。我的鞋很滑,如果我奔跑的话,肯定会摔倒。我的小说还没有一个如奸臣一般的道具,我的生活里也没有一个合适的理由让我快乐或者悲伤。灰蒙蒙的城市天空下,没有一个瘦削如痨病鬼的林冲孤独走过,有的只是一张张与我相似的平庸面孔,他们和我一样安静地走在雪里,却没有适意的感觉。

    很多现代人的身上都有林冲的影子:才干、谨慎、敬业、坚韧、低调、懦弱,屡屡受挫折后又敏感、多疑、暴躁、孤僻、封闭、傲慢,最终窝窝囊囊、怀才不遇、心有不甘、然后孤独一生。

    白领2005: 优秀企业的文化和机制第69节 十年一吃巴蜀梦

    《万科》周刊

    杨早

    1973年12月19日,天下太平。我出生在川南一个叫富顺的县城人民医院中,并在此度过了生命中最初的十年。

    先介绍一下这个大家都不知道的地方。富顺,原名富世,因六朝时创建的富世盐井得名(后来号称盐都的自贡,起初不过是富顺的一个区),唐初避太宗讳,改名富义,宋初又避另一个太宗讳,改名富顺。这个地方除了出盐,也出过一些人,据说明清两代中进士者两百多人,川谚称“富顺才子内江官”。说到才子,明代有李调元,清代有刘光第,民国有李宗吾和陈铨。据说记得乡先贤的事迹有助于励志,所以这些人我从小就记得很熟。

    富顺的吃不算著名,但也不辱没天府之国的名头。其时敝人尚未成长为一名美食分子,但显然已经得了启蒙的滋味,后来能够一直将吃作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和小时的成长环境是分不开的。这个年纪的吃是不成体统的,只好不依谱系而按照地域,将其划分为三类:家中、街上和学校。

    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

    富顺吃食中最家常又最知名的,莫过于豆花。豆花不是豆腐脑,也不是老豆腐,在外省学会吃川菜的同志注意,你们根本就没吃过正宗的豆花!

    黄豆现推的豆花,如雪如玉,堆在一汪鹅黄的卤汤中,食指已经开始微微摆动。

    然而富顺真正名震全川乃至行销海外并非豆花,而是豆花的蘸水。而且一定要现点的,罐装的完全不是那回事。紫红的辣椒,翠绿的葱花,一碟碟地摆在乌黑的木桌上,并无香味,却已引得唾液如心事般奔涌。一碗豆花,一碟蘸水,是谓之“素豆花”(“荤豆花”只是加一碗肉,其实不必),再来两斗碗“帽儿头”(两碗饭扣在一起),就是人见人爱的“豆花饭”。拢共两毛五分钱,却能吃得人满头大汗,口舌生津,一个字:HIGH。《死水微澜》里说,当叫花子都要在成都当,其实在富顺当也不坏,一天总能吃上一顿豆花饭。

    豆花蘸水最好的牌号是“刘锡禄”,听说后来此人到美国去了,于是整个富顺的豆花饭水平倒退了一个世纪。他女儿开的“小刘豆花”,也不错,只是不够HIGH。

    闲常早饭,馒头花卷外,有泡粑和燕窝粑。泡粑类似外地的发糕,只是小个些,易消化,不甚经饱,以西湖宾馆的为佳――顺便提一下,富顺有一个西湖,县志上明确记载“天下西湖三十六,富顺西湖列第七”,推想前三名大概是杭州西湖、扬州瘦西湖、惠州西湖,中间还有三家,不知在哪块地界。

    燕窝粑是所有小孩子的恩物,因为从我爸到我,无不对之终生垂涎,念兹在兹。其实不过是做工精细些的花卷,抖散成丝状,染红色,极甜,间杂肥猪肉粒。这有什么好吃呢?然而热爱得不行。多年后我将它写进大学时的作文里,同学们都以为粑以燕窝名,定然高级好吃过广东茶楼的“顶点”、“超点”,实则也是穷人乐。但是小时候对它的爱慕不亚于慕少艾。

    小时吃的席,多半是婚宴丧火或年节时的转转酒,据说我一上桌就霸着面前那盘菜猛吃,带我的大人无不叫苦连天。现时多已淡忘,印象深刻的只是一盆青笋焖兔。富顺人实在爱吃兔子,上学时会经过一条叫马门口的街,一条街都是杀兔子的,杀好的兔子一只只倒挂在树上,无头,据说剥了皮的兔子和猫难以分辨,常常有奸商挂兔头卖猫肉,顾客回家一吃,酸的。这种传说不时听闻,以致重兔轻猫的观念根深蒂固,后来在广东十年,从来没起心去吃他们的龙虎斗,大概这是童年阴影。

    我小的时候,富顺的酒席还是很有章法,六个碟子的凉菜,三道热菜,一道汤,一道甜点,再三道菜,一道汤,一道甜点……似乎可以无限循环。

    有一道菜,在我知道它的妙处时,已经是禁菜,炒茄猫儿。茄猫儿,就是青蛙。据说不准卖,可是你挡不住,在农贸市场上禁,农民会背到居民家里卖。后来发布指示,什么级别以上的干部不准吃。没多久,县里一个头头被抓了现行,他开会时有乡下亲戚给他送来一背篼这个!我自小被教育要爱护益虫,吃青蛙时却从未有半点怜惜或悔恨之心,这东西实在太好吃了!用红椒丝、姜丝,急火炒,浇一勺明油,哇!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差点儿把舌头吞下去”。素有豆花饭,荤有炒茄猫儿,一想到它们,我就怒气冲冲地质问自己为何要远离家乡。

    街头吃食

    由于我家是一个文明家庭,所以我在十岁前很少有下馆子的经验。那么在街上吃什么呢?爆米花、棉花糖,这些是少不了的。成都街头常见的糖饼,富顺并没有。我能记得的街头吃食,无非是稀米粑、冰粉和凉糕。

    稀米粑大约是糯米做的,如纸般薄薄的一大片,如寻常果盘大小。味道很淡,有一点点甜,像软糖外的糯米纸,但是更有质感。一片可以颇吃些时候,每片又有不同的颜色,一分钱两片,小时也是狂爱的吃食。掰一小块放在嘴里,让它在唾液中慢慢溶化,也是极满足的事。在大人眼里这是既不健康又没吃头的东西,因此决不容许购买。据说我曾经为了争取这一购买权和姑姑闹别扭,以跳进水田相威胁。她不理我,我也就算了。

    这么平淡的叙述出自强势的大人一方,在我模糊的记忆中,那时的悲愤和失望是难以言表的。每当我读到书上关于弱势群体权利的表述时,我就会想起那个试图用自杀捍卫一片稀米粑的小孩。不过,倘或今天我带着一个小孩,他要求购买这种低档的不卫生食品,我同样会强硬地拒绝。不管怎样,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冰粉是夏天的吃食,家里也会每天做上一桶给大家饭后喝。然而街上的冰粉更有味道。用纱布包一种叫“冰米子”的植物颗粒,不停地在水中搓捏,慢慢地那水便凝固成果冻一般的半固体。舀一大块在碗,用马口铁小勺切碎,浇了稀稀的红糖水,一口气吸喝下去,心头一片清凉。不知怎的,总嫌家里的冰粉凝得不好,红糖水也兑得太甜或太淡,还是街头五分钱一碗的解恨。

    冰粉都是凉水摊带买的,这种小摊主要卖凉水,自来水加上糖精和色素,盛在玻璃杯里,用玻璃片盖着。买这种水喝也被大人悬为厉禁。可是对于一个疯跑了一下午,满脸是汗,水壶里的水早就喝得精光的小孩子来说,一杯凉水可真是难以抵挡的诱惑。

    凉糕是担子挑来卖的。糕是米糕的一种,黄黄的,一大块地罩在纱布里。挑担子的人为你切一块下来,同样放在碗里,切成小块,浇红糖水。凉糕味道像湘西的米豆腐(或者就是同一物也不一定),碱味颇重,我不甚爱喝,但是在门前叫住一副挑子买东西吃的况味很有意思。

    一个思之潸然的食堂

    有人说:学校有什么好吃的?中学之前是没有,每顿饭都回家嘛。顶多是校门口应季的桑葚。夏日的中午,校门要两点才开,许多小朋友都会提前一刻钟到达。于是五分钱一捧的桑葚便迎来了它的旺季。到校门开启时,大部分小朋友的嘴唇都是乌黑的一圈,常遭到把守校门的值勤老师的怒斥。

    上了中学便是另一番天地。富顺最好的中学是二中,离城约四公里(这个学校近年出的最有名人物大概是郭敬明,据说是韩寒之后最红的文学少年)。学校在柿子岭上,周围都是川南丘陵地形,一条大江从山脚下流过,说不上山明水秀,倒也别有一番风味。

    那时还没有班车通学校,所以几乎全部学生都必须在校午餐。富二中的食堂是当时学校风潮的重要源头。大师傅们早上来做饭时,会发现门板上钉满了干枯的馒头,三不五时会有大字报在校园出现,那往往是上百行的长诗,而且是一韵到底,带给观众许多吟咏的快乐。有一句顺口溜流传上下:“天大地大不如富二中的馒头大,山清水清不如富二中的稀饭清。”现在的小孩当然不知道这是“天大地大不如共产党的恩情大,爹亲娘亲不如毛主席亲”的翻唱版。

    但在我的记忆中,食堂仍给我很深的印象。首先是水煮肉片,那是用菜头(外地不知叫什么,就是榨菜的原料)打底,一颗颗花椒粒密布于汤内,肉片半肥瘦,在筷尖上泛着油光。肉片的鲜嫩,菜头的润滑,花椒的电麻,轻易就制造出一场舌头风暴。多少次吃完这个菜,跑到水龙头下冲舌头,以抵消一点儿那种蚀骨销魂的快感。这样的好菜居然才卖两毛钱。每逢后来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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