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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0

作者:妖舟
更新时间:2017-08-11 14:16:50
!"

    勺子翻了个白眼。

    "你翻什么白眼?我说真的,虽然白毛小时候被送到三骨族作人质时跟佩芙是青梅竹马,但我绝对没有怀疑过白毛会因为患难中的友谊而对佩芙产生什么非分之想……"

    勺子哼哼了两声。

    "你哼哼什么?我赵敏敏虽然没有佩芙胸大,没有佩芙皮肤白,没有佩芙腿子长,没有佩芙长的美……我怎会因此而没有信心呢?哈哈哈哈哈哈……(很没信心)"

    郁闷的蹲下……

    "说起来,二爷好像说过佩芙是白毛的正牌未婚妻呢……就身高搭配上佩芙也跟白毛比较配呢……两个人站在一起真好看……"

    消沉…………#=_=#

    勺子绕着我转了一圈,伸出小舌头舔了舔我的脚踝……

    忽然一阵争执声从我身后的帐内传来,我继续抱着脑袋蹲着消沉……

    "阿作!我是真心喜欢你!你到底喜不喜欢我?"好像是佩芙的声音……

    "芙儿,你冷静点。"是阿作,波澜不惊的温和嗓音。

    "我怎么冷静?!你怎么还这么冷静?!我就要被父王嫁给乱哥哥啦!你就一点都无所谓吗?!"

    "……你要我跟少主抢女人么?"

    "是跟他抢爱人!"

    "你是三骨族的公主,配得上你的只有大部族的王,我……"

    "阿作!你听好,我佩芙这辈子只作你一个人的安达美!"说得太好了!我在心中鼓掌!连动作都在不知不觉间由郁闷姿势切换成偷听姿势了……

    "芙儿……"阿作波澜不惊的声音现在终于听起来很激动了,"我一定会在这次攻打纳金巴族的大战中立下大功,然后求你父王将你许配给我!"

    "阿作……"佩芙的声音哽咽着,"嗯,我等你!"

    "不过我是文官……想在战场上立大功并不容易,"阿作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如果我没有成功,你会怪我么?"

    "不会!不会……就算跟乱哥哥结了婚……我,我……"佩芙的声音马上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我不会让你嫁给少主的!"阿作连忙安慰她,"佩芙,今生只此一次,为了你……就算是少主,我也不会退让……"

    "说得好!!"我破门而入!激动的抓住已经僵化的两人的手,一字一顿道,"我 一 定 会 帮 你 们 的!"

    不知道我是不是真的喜欢白毛,想不通我为什么郁闷,也懒得继续纠缠这个问题!我赵敏敏不是这么优柔寡断多愁善感的人!我只知道,老娘我现在一点也不想看到白毛和佩芙结婚!所以我一定要撮合阿作这一对儿!

    摊开阿作弄来的纳金巴山谷地图,三人连夜商讨对策:

    草原上受地形的限制最难进行的就是防御,一马平川无遮无拦,对方可以从任何方向进行攻击。不过也有例外,比如追风族的宫殿,三面环水,易守难攻。纳金巴族的老巢在极北的山谷里,三面环山,悬崖峭壁成了天然屏障。如今的大王子就是被他们围困在山谷两百里外的草原上不得脱身。这种情况,简直是天生的围魏救赵实践地啊!

    "其实,易守难攻是优点也是缺点。"我的指尖轻轻敲打着地图上那口袋型的山谷,"三面环山,就像一个盒子,只要我们盖上盖子,就是瓮中捉鳖!"

    "可是关住了,却很难拿下。这也是我们一直烦恼的事。"阿作沉声道。

    "你说得对,可是,谁说我们要拿下他们的老巢了?"我微微一笑,"我们的首要目的是解困救人!只要控制住他们的老巢,就可以切断他们的补给。"

    阿作眼睛一亮,道:"没错,大王子是有备而往,自然军资充足。而纳金巴族人则是在家门口打仗,根本不会随军带很多粮草。如今他们被我们活活关在家门外,又要跟大王子对峙,所耗巨大,必定支持不了多久。"

    阿作不愧是甫军,一下就说到点子上,我点点头,引出解决方案,"那么……在这种时候,如果你是纳金巴族,要怎么从茫茫草原上搞来粮草呢?"

    "从大王子那里抢!"佩芙提议。

    "恐怕不容易,"阿作摇头,"现在双方是势均力敌的态势,从敌方抢粮草,自己的损失也是很巨大的。"

    "那不然怎么办?总不能天天去打猎吧!"佩芙不服气。

    阿作和我相视一笑,"很简单,用最小的风险抢最多的粮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劫商队!"

    "而这,就是我们的契机!"我自信一笑!

    To be continued …

    草原篇 No.56大结局A

    更新时间:2009-12-14 13:36:26 本章字数:913

    谨以此结局献给那些震惊于这篇俗文居然到了五十几章还没大结局明明已经看腻了却不知为何又死赖着继续看看完了又痛苦是拍我个负分还是赏我个一两分的部分读者--您省省吧,大热天儿的,您看得烦心我写得窝火,咱到晋江来写文看文都是图个放松,何必。但是本着尽量照顾到全部读者心情的态度,洒家专门为你们写个快速大结局:

    纳金巴一战在敏敏的聪明机智和白毛的运筹帷幄下大胜。

    本来事情似乎开始往好的方向发展了,但老天爷想了:

    敏敏她这个女主居然也上战场,忒俗!敏敏她居然浏 览 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也会喜欢上别人,忒俗!敏敏她居然也会产生吃醋这种正常反应,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敏敏劈死了。

    勺子正在敏敏怀里,躲避不及,也被劈死了。

    敏敏死后,白毛居然伤心欲绝肝肠寸断,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白毛劈死了。

    白毛正骑着夜刀带着夜叉,于是夜刀和夜叉也被劈死了。

    佩芙和阿作居然有情人终成眷属,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他俩劈死了。

    四殿下纵横捭阖笼络人心励精图治居然真的篡权成功当上了皇帝,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大狐狸劈死了。

    杨侍卫得知敏敏死讯后居然悲痛万分,旧毒复发,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过儿劈死了。

    洛城得知敏敏死讯后居然看破红尘,带发出家,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洛城劈死了。

    超超居然无法打破穿越男主一定BL的怪圈,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超超和洛王都劈死了。

    肖寿都当上将军了居然还对敏敏念念不忘,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小受劈死了。

    月落居然是无极教左护法,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月落也劈死了。

    无极教教主居然就是当今圣上,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霜满天劈死了。

    乌啼居然对敏敏下过毒,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乌啼劈死了。

    无极教居然被未央门灭门,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两个教的人都劈死了。

    敏敏死后,青青小桃居然年年缅怀,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她俩劈死了。

    这部小说里居然有世外高人,忒俗!于是老天爷打个雷,把明净大师和神医八宝都劈死了。

    草原篇 No.57草原的主人

    更新时间:2009-12-14 13:36:37 本章字数:3160

    ……用最小的风险抢最多的粮草,最好的办法就是,打劫商队!

    而这,就是我们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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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跟超超过儿他们是去劫别人,这次却来了个大调个儿,我们要上赶子被人劫!

    因为追风族的外形太过显眼,扮作普通商队在这种非常时刻容易引起纳金巴族的怀疑,所以佩芙公主和她手下的人加上我,就摇身一变成了南下的三骨族商人。白毛带领重军堵在纳金巴族的家门口,以莽汉老三为首的一群追风族勇士则藏在商队的粮草中。

    我和佩芙赶着马车见天儿就去外边晃悠,功夫不负有心人,三四天下来,我们终于被打劫了!(这么说总觉得怪怪的……)

    貌美如花的佩芙被送去孝敬纳金巴族的领军,灰头土脸小厮打扮的我被扔进马厩,整个车队的粮草被拖进纳金巴的军营。月黑风高杀人夜,藏在粮草中的勇士和事先得到消息的大王子里应外合,轻松歼灭围困大王子的守军。

    白毛于是佯装救援成功班师回朝。纳金巴族见追风族大军离去方喘了一口气,打开城门放城外"残兵"进城,等候多时的白毛铁马金戈一夜间踏平纳金巴城。

    纳金巴族的汉子果然是硬骨头,宁愿血战到底也不肯降服。阿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一针见血的指出纳金巴地处极北环境恶劣资源匮乏,若追随追风族,不仅可以换得急缺的牛羊铜铁,天灾人祸之时也可获得粮草救济,更免去了由于道路不便引起的贸易麻烦,如此这般,最终说服纳金巴首领归降追风族。

    此一战,迅若疾风,势若破竹,死伤极少,降服了最为荒蛮强悍的纳金巴族,威震草原。阿作劝降纳金巴族立大功一件,战场上舍身救三骨族公主一命恩重如山,再加上佩芙自己的坚持,就在三骨族首领动摇之时,白毛趁热打铁与阿作结拜为异姓兄弟,于是佩芙的阿爸终于痛痛快快的把佩芙嫁给追风族王的兄弟阿作了。

    如此一来,此战大获全胜,有情人终成眷属,追风族威名远扬,本来是皆大欢喜,可惜……只有一样,我中箭了。

    本来我的马术就处于用白毛的话来说是"掉不下来而已"的低层次,不能去战场上飒爽英姿威风八面就罢了,最多老娘我干技术活儿呗,我躲在幕后出谋划策做好我的脑力劳动者总可以吧?我不能去战场上爽,我挨边上瞅两眼总成吧?哪知道,战场上根本没有小说漫画里描述的那么整装儿,说白了,真正杀起来就是一片混乱!流箭满天飞,我脚下一个不注意,狼狈的绊倒,朝着正骑在战马上挥斥方酋的白毛就扑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白毛回头看到我的同时,一只流箭就朝他飞了过来,然后……跨世纪的霉女救英雄,那箭扎我胳膊上了……

    这时候所有人都一脸崇敬爱戴的认为我是奋不顾身,挺身而出替白毛挡箭,我又怎么好意思再说我只是倒霉卡了个跟头碰上的?这么丢面子的事我谁也不能说,嗯,回去就跟青青小桃细娘她们说我在战场上风华绝代义胆忠肝,不仅拿下纳金巴族还救了追风王一命……嗯,就这么说。(现在知道细娘那些伟大的印象是哪来的了吧?)

    本来自打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的身体新陈代谢的就特别慢,两年多了,头发都没怎么长,月事也没有来过,受了伤恢复的速度也慢到惊人的程度,唯一的好处就是没有任何老化的迹象。现如今,这支箭是又粗又长,而且好死不死卡在我骨头里,那些割肉破骨如何拔箭的血淋淋的手术过程我就不赘述了,反正作者心情一不好就虐我我也习惯了……问题是,这次大面积受伤下来,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明显的疤痕。被白毛每天充满歉意的看看摸摸吻吻舔舔啃啃的(为什么要舔舔啃啃呢?),一个月下来我终于忍无可忍了!

    "我说,干脆弄个纹身把它盖住吧。"我不耐烦的推开白毛凑过来的脑袋。

    "纹身?"白毛正色沉吟了一会儿,"好办法!不如咱俩纹一对儿,你纹在左臂,我纹在右臂好了。"

    然后比我还积极的叫来纹身的匠人。

    "请问小姐要纹什么图案呢?"匠人准备好工具,恭敬的问道。

    什么图案?这我还真没想过……纹个老虎?像小混混……纹个玫瑰花?像妓女……纹团火?纹个龙?像黑社会……纹毛主席头像?泰森会告我侵犯他的专利……

    "这位大爷,请问追风族文字里面,穿和越分别是怎样写的?"

    "……哎?"

    最终被我华丽丽的抽象了一下的追风族文字"穿越"就漂亮的纹在了老娘的左臂上!但是……怎么没人告诉我古代纹身这么疼啊啊啊?!!

    更可恶的是白毛那厮居然淫笑着在我的涕泪交加中吩咐那匠人在他右臂上纹了个"反穿越"!

    连这事他都把我吃得死死的!嗷------!!!

    纳金巴族一战之后,佩芙阿作就举行了安达美,草原上最有实力的追风族与三骨族正式结盟,实力猛增,追风族能收服刚烈的纳金巴族对草原上其他各族是不小的震撼,随着追风王挥军征战四方,草原上各部族纷纷前来归顺……

    后明禧帝七年冬,关外草原上最后一个小部归顺追风族。

    追风王正式统一关外。

    盘腿坐在宫殿华丽的毛皮上,当最后一个部族将臣服文书恭敬的献上时,我忽然意识到,这个意气风发的站在我身边的男人,是这个草原年轻的王!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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