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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7-07-09 19:01:26
一根汗毛都不能少,这才放下心来,这边搞定之后,宋斋的少主人那边的休整基本上也告了一个段落,后来我发现,他们也不是真的就冷血无情到了一定的地步,他们用了三天时间,去外面搜寻了他们遗失的队友,找到了几个人,而剩下的,基本上已经是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了,我怀疑,都已经被那些虫子给啃的干干净净了。

    第四天一大早的时候,我再出去,发现外面的这些虫子,基本上已经销声匿迹了,这些如同蝗灾一样的生物,出现的一波异常的猛烈,但是消失的更快,我问阿扎原因,他摇了摇头道:“这些你得去一趟苗疆,但是我估计,苗家的人也不知道这种疯狂的蛊虫到底是什么,我之前听巫师说过,这种蛊术,跟现在的道术是一样的,遗失了非常大的一部分。”

    “苗家?”我问道,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词,不知道为什么,不管电视上怎么去渲染苗家的风貌什么的,在我的眼里,每次一想到这个名词,就会联想到各种各样的虫子。

    “对,就是苗家,现在苗家的内寨已经很少有蛊虫,有的,也是死虫,做中药来用,因为怎么说呢,苗疆的巫蛊,本来也就是中医发展而来的,内寨,现在基本上加价养蛊,却已经不付传说中的盛况,之前他们有多厉害,我也不知道,但是我只是听巫师说过,有一支苗人,是正经的蚩尤后人,你应该可以想象他们当年的强大。”阿扎说道。

    “蚩尤大王。”我听的目瞪口呆。这样的话,还真的是极其厉害的存在。

    等我们俩从外面回到山洞,宋斋那边的人已经整装待发,见我回去,甚至还招呼我道:“走吧,我们也到了出发的时候,再拖延下去,你那个神秘的二叔还指不定做出什么事儿来。”我笑了笑,不置可否,二叔会做什么我哪里知道,这么久不露面的他,或许已经得到了东西也说不定,但是最终,我还是选择加入他们,虽然这种以前包括现在都是敌人,却在现在合作的感觉很是怪异。那个女人,更是对我的装备嗤之以鼻,说道:“来野外,带一把匕首?还是这种地方?”

    她说的我有点羞愧,但是还是针锋相对道:“我是没枪炮,但是起码,我有草药。”

    她瞪了我一眼,道:“别得瑟了,敲定一下你那边去的人选,别的没有,本少爷就是枪多。”

    而我们这边儿,能去的人也着实不多,寨子里的人,阿扎不想让他们在这件事儿中陷的很深,毕竟他们的使命是等待土伯的召唤,而不是主动的去参与,黑三重伤未好,胖子他们是在去寨子的路上,最终,我们这边敲定了四个人,我,石女,阿扎和那个不怎么逊色于林二蛋力气的首领。而剩下的人,和宋斋的伤员一样,负责在这里养伤顺便接应,我们现在带的食物,就算省着吃,也只够一周的,这样的话,我们要在三天之内,来一个往返,十天内没回来,就去接应,半个月之后还没见到人,就可以直接选择退出去就行。

    阿扎和首领都没有选择枪,在他们眼里,弓箭绝对来的要比枪药靠谱的多,石女自然不用多说,宋斋的人对这个长相奇异的女人很有兴趣,但是他们很知趣的没问,我也没说,我现在的配置相当不错,换上了一身儿新的冲锋衣,腰上别了一把手枪,腿上是匕首,背上背的,是一杆微冲,我不是一个枪支的发烧友,不懂这些型号,但是这些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东西现在真的在身上了,瞬间有了一种无敌于世界的感觉。

    哪个少年没有做过带着无限子弹的冲锋枪回到古代一统天下的春秋大梦?

    我们再一次的出发,只是这一次,一切都物是人非,可是这一次,我却比以往都要走的坚决,因为之前,目的和前路对我来说,就是一片混沌,但是这一次,非常明确,就是救活我的兄弟朋友,这一次的行程,是非常枯燥而且乏味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这世界上就没有无聊的地方,只有无聊的人,现在我对这个深有体会,以前胖子在身边絮絮叨叨的倒不会感觉到什么,现在没了他,身边剩下的人都是一群榆木疙瘩,宋斋的人我又不好去说话,只有这时候,才能理解,胖子在我的生活中,有什么样儿的地位儿。

    暴风雨来之前的宁静是可怕的,但是风雨之后,也一定会见彩虹,我们这一次的赶路,虽然枯燥乏味,但是没有遇到什么危险,当然,有一次我差点陷入沼泽地之中除外,一路有惊无险,最后,我们甚至跨过了人面峰,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时,甚至已经离开了沟子岭的地带,往大山的更深处进发,而到这个时候,我们已经走了整整一天。可是我还从始至终都没有问什么,做出胸有成竹的样子,可以看的出来,二叔,其实给宋斋的这群人,也同样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他们在这一天多的行程之中,甚至都没有停歇过。

    穿越了沟子岭,前面的地方,已经超脱了阿扎的认识范围,用他的话说,就是族里最有经验的猎手,也没有来过这么远的地方,这里是一个峡谷一样的存在,相对于沟子岭,这边要荒芜很多,可是奇怪的就是,沟子岭内除了虫子之外,我们就没见到过别的生物,而出了沟子岭,就看了几个小动物,这些东西没见过人,还不怕人,所以理所当然的,就成了我们穿越沟子岭之后的第一个牙祭。

    休整了三个小时之后,我们继续开拔,这一次,依旧是无声的赶路,再一次穿过了峡谷,阿扎已经编了十几双的草鞋,等登上了峡谷过后的第一座山峰,站在上面,我没有兴致去欣赏这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因为我回头忘了一眼,以确定我到底走了多远。

    可是,我已经看不到了来时候的路,后面一片混沌。这片混沌如同一张大嘴,随时都准备将我吞噬。

    站在我身边儿的孙老头是一路上第一次跟我说话,他笑道:“小伙子,既然选择远行,就不必回头张望,人生,就是一场无法回头的旅行,回头看到了又怎样?眼前的路,才是你最需要去走的。”

    我点了点头,或许我已经知道,在山外,我还有跟宋斋谈判的筹码,但是现在,如果二叔不出现,我就只能成为他们的附庸,就好像老头说的话一样,他们把我带到了一条不能回头的路上。

    第六十一章 湖

    我们站在山巅之上,峡谷之后登高山,高山之下,更是一个巨大的峡谷,只是这个峡谷,是一个湖,而湖的中心,则有一个小岛,我看宋斋少主人的表情,基本上可以确定,这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你身边既然有那样的高人坐镇,想必你也差不到哪里去,小伙子,你可以看出这个地方的风水格局不?”这时候这个老头再一次问我道,他这么一问,如同是一个考题,这么多人在,我不能出丑,相对的来说,黑皮古书之上,风水一篇,也是我学的比较好的一些,但是之前所到之处着实是太少,而风水这东西,懂是一方面,真正的还是要看,纸上谈兵和现实之间差距实在是过大,因为按照风水上来说的山川走势,不可能完全按照书里的描绘来走,比如一个高山,本来是龙状,但是泥石流后呢?风雨侵蚀之后呢?这些东西,阅历实在是太重要了。所以他在问之后,我就去看,并不着急发言。

    以我脚下的山峰为一个基石的话,往外层层叠嶂,看风水,最重要的是找风水眼,以眼往四周扩散,以点串面儿,我在地上,折了一个树枝,勾画了起来,而越勾画就越难受,因为如果以那个小岛为风水眼往外延伸的话,这里连接九峰,是一个非常好气而宏大的九龙拱珠地貌,九龙拱珠,也可以说是风水格局中的顶峰,放在古代,起码可保十代江山。

    “九龙拱珠吧应该是,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这边势是绝对足了,但是形不足,名山深处的山还是太小了点,要是换成秦岭那样的大山,绝对了不得。”我说道,说完,我拿眼睛的余光看了看孙老头,生怕自己的说错了丢脸。

    他点了点头,道:“那一峰藏的那么深都能被你看到,也不简单,你说的也没错,风水地利,形势要兼得,这也没错,这里的确势有余而形不足,但是它有一个最妙的地方,就是水,龙属水遇水则灵,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句话你也应该耳熟能详,再说了,何谓风水?藏风聚水之地,所以这个湖,可以说是点睛之作,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当年运送昆仑龙胎本来设定的目的地,应该就是这里,但是却是在沟子岭遭到了伏击。”

    我看了看水,不得不说,我还是因为紧张和阅历不够而忽略了很多东西,孙老头的话,给了我醍醐灌顶的感觉,我点了点头,道:“的确,也就是这样的地方,才配得上龙昆龙胎这种听起来就霸气绝伦的东西。”

    “差得远了,昆仑的东西,论地势,谁能与昆仑争锋?当时如果不是被逼无奈,那个人也不会暴敛天物。走吧,时代变了,不跟你们这些年轻人说这些玄乎的东西,下去看看,这地方,到底有多玄妙。”孙老头哈哈大笑道。

    我们下了山,一切平静的可怕,这让都准备大干一场的我非常的迷惘,不知道是真的没事儿呢,还是风雨欲来的压抑窒息,山下面,是一片树林,长的也不是什么稀奇的树种,而是柳树,而且枝桠也并不粗壮,穿过树林,来到了岸边儿,可是真的到了岸边儿,我们就发现了一个问题,没有船。

    怎么过去?当然,这似乎不是多大的事儿,宋斋队伍里的人马上就有人自告奋勇的说道,游过去,我就是在海边儿长大的,这点距离对我来说,真的不算什么事儿。可是他在脚下水的时候,就打了一下哆嗦,道:“真他娘的凉啊!”

    此时已经入深秋,山风一吹,的确是有点凉,可是还远未到那种地步,我伸手摸了一下,还真的不是一般的凉,这是一阵彻骨的凉意,这种温度的水下去,绝对是找死,可是那个人好像好要面子一样的画已出口木已成舟,笑道:“不算啥,以前我大冬天的在海里游泳,海风一吹,那酸爽就别提了。”

    “去吧,最好是测测深度。”宋斋的少主人对那个人点了点头说道。这是人家的家事,我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看着那人脱的剩下内裤下水,水深我不知道,可是看着这一片深蓝,想必应该不浅,深山里的水潭,一般都浅不了,地形的原因甚至让你前一脚还只是到脚踝,下一脚却能没过你的头顶。

    那个人下水之后,水性确实不错,游动的时候,甚至在表面都看不到什么波澜,走的深了一点儿,他对我们招了招手道:“就这里,我置一下底啊。”说完,他还带着笑的,潜入水去。

    这样需要水性很好,特别是深水,我小时候也在林家庄之外的河里游泳过,知道这样的难度,可是,三十秒过去了,一分钟过去了,两分钟过去了。

    刚才那个跟我们笑着挥手的人,好像上一次挥手,将画面定格,已经成为了永恒。

    “救人!”我道,虽然那个人对我来说是路人甲,可是我却无法接受这样的情况发生,刚才还好好的一个人,转眼就这么没了?

    “你去啊!”宋斋的少主人瞪了我一眼,道。

    我却不知道怎么接话,我去?我想,但是我会去吗?她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把我说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的,或许刚才的我,在一次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去谴责了别人,在行动上,我却也是个矮子?

    我苦涩的一笑,道:“我去了,一定会再死一个,不会有别的可能。”

    她看了看我道:“我的人下去了,就一定不会再死一个?”

    气氛,一下子沉默了下来,死一般的寂静,平静的湖面,平静的柳树林,不是亲眼所见,根本就难以想象,就在几分钟前,这里一个人,消失在了水里,甚至都没有翻起一道涟漪。五分钟过后,基本上可以确认,这个人出事儿了,我没在说话,因为不知道说什么好,我敬畏生命,可是我却不敢下水救人。

    “捞一下试试,看到底出了什么事儿。”宋斋的少主人下令道,他们的队伍非常专业,甚至刚死了一个人,每个人的脸色都还非常的平常他们拿出绳子,我看到,绳子的一端,挂着钩子,这种并不是专业的捞尸工具,看样子,这个钩子,本来的用途应该是用来攀登高山,此刻他们在绳子的一端绑上石头,开始往刚那个人消失的地方够,绳子有七八根,第一次,有两根绳子,就拉不回来了,貌似勾到了什么东西,但是绝对不是坚硬的,因为绳子可以拉动,那边儿的东西,似乎有弹性。

    这种感觉很不好,很压抑,不单纯是出于人对水的的天生敬畏,更多的,是因为未知,因为你无法猜测,水里面到底有什么东西,而在未知面前,最可怕的东西,其实是人的想象力。

    “少爷,应该很难捞到了,不知道以后还会不会用到绳子,水深,我们一下子损失这么多也不行,而且,水底会有暗流,尸体会随着暗流涌动,不一定还会在刚才的位置。”其中有一个人,对宋斋的少主人说道。

    “你们谁还有在水边生活过的经历,遇到这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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