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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蒲公英的约定

作者:愤怒小鸟
更新时间:2018-11-13 04:18:00
    (猫扑中文 )    “那是因为你永远不会懂得东方人的感情。

    “我是您忠实的司机和保镖,能陪您重温过去的时光完全是我的荣幸。”

    “可是……”和田秀美露出几分思索神色:“以后我们不用再回来了。”

    男人皱了皱眉:“您想好了吗?”

    和田秀美隔着车窗看了眼詹洪基:“一切都过去了,我只希望他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而不是打扰他。开车吧。”

    男人叹了口气,发动汽车……

    叶承欢和林佩珊已经来到詹洪基身边,看着汽车徐徐开动,又看看詹洪基那副呆呆的憨厚表情,叶承欢恨不得给他两个大耳瓜子,这货要是有自己十分之一就不至于连个女人都摆不平。

    “还愣着干什么,去啊,把你想说的话都告诉她,现在还来得及,要是你不说,这辈子都没机会了。”叶承欢皱眉道。

    詹洪基天人交战,眼看汽车已经开出很远,他忽然跑了起来,直到跑不动才停下,对着那辆车放开嗓子叫道:“秀秀,四十年过去了,我还是最喜欢你的眼睛……”

    车里的和田秀美听得一清二楚,忽然身子一震,眼睛里闪过几丝晶莹,“保罗……”

    “什么事,女士?”

    “我想,十年以后还要麻烦你回来一趟。”

    保罗点了点头:“我的荣幸!”

    眼看汽车很快从视野里消失,眼看着詹洪基呆呆的站在操场中间,林佩珊感动的流下眼泪。

    “唉,女人啊,眼窝子就是浅,从没见过这么窝囊的男人,我都快气炸肺管子了,亏你还会觉得感动。”叶承欢感叹道。

    林佩珊剜了他一眼,眼泪还是住不住的往下掉:“你这个又冷血又讨厌的家伙当然不会感动,你觉得他窝囊么,可我觉得他是个伟大的男人,一个男人可以为一个女人苦苦守候四十年,本应得到所有人的尊重,你一辈子也不会懂得这种感情的。”

    叶承欢摸摸鼻子:“好吧,我冷血,我讨厌,行了吧。”

    林佩珊嘟着小嘴:“你本来就是!”

    叶承欢凝起眉锋:“喂,你有没有搞错,这么窝囊的男人你都挺他,像你老公这么有男人味的你反而不喜欢。”

    “你以为男人味是什么,是随便杀人么,你错了,男人味代表着坚守、稳健和责任,这些东西你有吗?”

    “既然你这么欣赏他,干脆嫁给他好了。”

    “你!不可理喻!”林佩珊一阵气苦,感觉自己和这种人完全没办法交流,她气得一跺脚,踩着高跟鞋,飘着秀发,快步走了。

    叶承欢抓起自己衣领深深闻了闻,一股淡淡的烟草味道混着汗味送进鼻孔,这种味道不知道迷倒过多少少女呢,可林佩珊偏偏无感,他自言自语的道:“不懂得欣赏的女人!”

    叶承欢来到詹洪基身后,拍拍他肩膀,怔怔的看他半晌,看得詹洪基一毛一毛的:“你……你要干什么?”

    刚才随便一只手就把自己从看台扔下去,试问连他手下最强悍的保镖都做不到,现在他又用这种眼神打量自己,就好像一头饿狼在打量猎物,詹洪基这把老骨头可经不住折腾,真是怕了这个男人了。

    “你说的那些都是真的?”叶承欢定定的问道。

    詹洪基茫然点头。

    “你喜欢那个女人吗?”

    詹洪基苦笑一下,摇了摇头。

    “我问你喜欢那个女人吗?”叶承欢提高嗓音,从他的表情来看,一点儿开玩笑的意思都没有。

    詹洪基汗颜道:“喜……喜欢吧。”

    “要是你能再见她的话,你敢不敢对向她表白?”

    “什么?怎么可能?我们再也不会见面了。”

    叶承欢瞪起眼睛:“我问你敢还是不敢。”

    “敢。”

    “好,这可是你说的,希望你到时候别给我丢脸。”说罢,叶承欢转身走了,一边走一边还喃喃的道:“这家伙哪儿有半点儿男人味了,我怎么就看不出来。”

    詹洪基摸摸冷汗,心想这位是不是吃错药了,要么怎么满口梦话呢?

    回到车上没见林佩珊,估计这妞生气一个人打车走了,叶承欢苦笑着摇摇头,点上一支烟,起码没她存在,自己总算能过过烟瘾。

    一直等到把这根烟抽完,他关上车窗,表情顿时变得冷峻起来。

    他把手伸进上衣口袋,里面居然还有道拉链,他拉开拉链,里面是一个夹层。

    他的手伸进夹层里,摸来摸去,最后摸出一根头发丝一样细的针状物体,一端是极其锋利的针尖,另一端则是一个微小的圆锥状。

    他把这根针慢慢****手掌心里,那个圆锥状物体立刻发出诡异的蓝色光芒。

    随即,他的手心变成透明色,骨骼隐隐泛着蓝芒,还有各种血管的纹路,清晰可见。

    他把手掌按在车窗上,原本透明色的玻璃立刻出现一片电子通讯的图案。

    在摁了一排古怪的符号后,视频框里马上浮出全息影像。

    视频框里是一个十分华丽的卧室,各种摆设以及装潢都散发着欧洲古典主义气息,巨大的落地玻璃窗敞开着,清晨的风一下下掀起长长的白色纱帘,透过窗框正对着的是一片宝石般湛蓝的大海。

    阳台上挂着只金灿灿的鸟笼,笼子里有只绿色的鹦鹉,梳着长长的尾巴,歪着脑袋,好奇的瞧过来。

    一张硕大的金色大床上,正躺着个美丽的金发女郎,穿着件贴身的纱裙,一头麦浪似的长卷发服帖的散在雪白的床单上,高耸的丰胸随着她的呼吸微微起伏,玉雕般的长腿随着她侧卧的姿态微微蜷起,裙摆在丰润的美臀处打了个不经意的褶皱,刚好能盖住裙里春光。

    整个人好似一条沉睡的美人鱼,美得惊心动魄,连叶承欢都不禁多瞧了一会儿。

    “美女,不介意我来打扰你的美梦吧。”叶承欢的语调变了,用了一种奇怪的语言说话。

    金发女郎蹙了蹙黛眉,慢慢睁开眼睛,一对比窗外那片海水还要清澈的大眼睛怔怔地瞧了过来。

    叶承欢嘴角挂起一丝邪魅的弧度,“怎么,我的小猫咪,不认识我了么?”

    穿得如此清凉,被一个男人直勾勾的窥视,金发女郎一点儿都不显得羞涩,她慢慢坐起,捂着嘴巴打个小呵欠,等她放下手的时候,一张绝美的西方人的面孔便完全展露在叶承欢面前。

    棱角分明的脸颊,微凹的眼眶,挺拔的鼻梁,玫瑰花一般的嘴唇,可当你看到那双会说话的眼睛时,很容易忽略掉她的其他部位,仿佛她的一切都是为了那双眼睛而陪衬的,可是你偏偏又不敢正视她的眼睛,生怕看一眼都像是种对圣洁的亵渎。

    可叶承欢偏偏看了,不光看了她的眼睛,还留恋了她的奶白的脖颈,挺拔的双峰,笔直的长腿,最后在喷火的腰臀狠狠戳了两眼,这段眼睛的旅行才算告一段落。

    “米兰小猫咪,要是谁见到你的大白天还睡懒觉,都很难相信你是世界顶级的大科学家。”叶承欢调笑道。

    回答他的是米兰扔过来的枕头,直接把镜头给打歪了,不难猜测她在看到叶承欢时那种愤怒。

    “我真想用你的基因创造出一种人兽杂交的动物!”女人用她的职业习惯告诉叶承欢,生物学家骂起人来没有最狠,只有更狠。

    一股子凉气从脚底板窜到脑瓜顶,叶承欢倒抽一口,“小猫咪,咱不带这么吓唬人的,虽然我知道你完全有这种能力。”

    “我现在改变注意了,我要把你变成人和植物的杂交体,那一定更有趣。”

    叶承欢脑后冷风阵阵,裂开嘴苦笑:“我猜那一定不好玩,起码要有人给我天天浇水才行。”

    米兰冷哼一声:“就不给你浇水,我要看着你慢慢枯萎,然后死掉。”

    叶承欢摸摸满是冷汗的鼻尖:“咱们好久没见了,你就是用这种方式来问候你的甜心吗?”

    “你已经不是我的甜心,你是魔鬼,是魔鬼!”米兰显得很狂乱,胸前的两团美肉也跟着一起狂乱。

    “好吧,我承认我好久没和你联系,不过我想这样的话,能让你抽出更多时间搞你的研究。”

    “你现在找我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些无聊的借口的,对吧?”

    “当然不,我为的是告诉你,你永远是我的小猫咪,哪怕再久的时间不见,也改变不了什么。”

    米兰瞪大美目:“你说的是真的吗?”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我爱你,叶,可我不能接受你忘了我,那样我会死掉的。”

    “如果忘了你,我还是给你打电话吗?别傻了。”好久不见,这妞还是这么感性,和林佩珊比简直一个南辕一个北辙,刚才还凶巴巴的要把自己变成“植物人”,一转眼的功夫就变成只乖巧的小猫咪,恐怕沙漠的气候都没她的情绪变得快,她是一只小猫咪,还是一只无比单纯的小猫咪,猫咪当然是最吃哄的。不过她这只猫咪偏偏就吃叶承欢这套,要是换成别人,说不定什么时候她犯了性,就给你一爪子。

    米兰露出玫瑰花的笑靥,迷人的金发随风飘散,闭着眼睛对着镜头深情的一吻。

    “叶,你知道的,为了你我可以放弃一切,哪怕是我最钟爱的科学。”

    叶承欢点点头,“没人比我更懂得这一点。”

    要是换成林佩珊,这种哄小孩子的话就算说一万句,她也不会动容,可米兰完全不同,三言两语过后,她满腔的怒火早已无影无踪了。

    根据手掌上的电讯系统显示,叶承欢很清楚地知道她现在所在的位置,可还是习惯性的问了句,“你现在在哪儿?不会真在搞什么荒唐的人兽杂交实验吧?事先说明,你要真搞那种东西,以后别说认识我。”

    米兰咯咯一阵娇笑:“瑞士伯尔尼,世界卫生组织刚刚为我在这里建了座实验室,作为回报,我要参加他们在这里举办的无聊的世界基因大会,自从上次我们在泰晤士河畔分手之后,我的生活就像陷入了泥沼,简直糟透了。”猫扑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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