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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5

作者:张宏杰
更新时间:2015-03-20 10:00:00
已:“朕立城隍神,使人知畏。人有所畏,则不敢妄为。”

      第五节 一封奇特的公开信

      用今天的眼光看,“化民成俗”、“以德化民”的合理性十分可疑。针对这个词语,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可以发出许多置疑,比如:

      什么是道德?谁的道德?谁有资格制定道德的标准?谁有权力强迫别人实行他规定的道德规范?

      由朱元璋来“教育人民”的资格则更为可疑。这个前文盲、强盗,开国前曾经忘恩负义淹杀小明王,在他人抗元之际与元政权暗通款曲,开国后又大肆屠戮功臣,他用铁的事实一再证明自己的道德品质存在着十分严重的问题。然而,在当日,由他来教育人民,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中国的经典里说,中国的官员对百姓负有三种责任:作之君、作之亲、作之师。“作之君”即领导人,羊群中的头羊;“作之亲”则还是百姓的父母,要把百姓看作孩子来看管,要照顾他们,要爱护他们,要养育他们;“做之师”,则说明领导人还要负责做民众的老师,他们不懂,就得手把手教他们。

      在中国传统社会,每个老百姓在一定程度上来说都是“国有”的,也就是被战争的胜利者所有。被谁“化”,朝什么方向“化”,“化”成什么样,老百姓是没有权利过问的,就像牲畜没有权利选择它的饲料一样。任何一个人,不管他出身流氓还是强盗,一旦取得天下,成为天下人民之主,就证明他得到了“上天眷顾”,有驭天下之“德”,他不仅掌握了世俗权力,而且还因成功地掌握世俗权力而被证明掌握了世间一切真理、美德和良知;因此不仅有资格成为世俗生活的主宰,还是精神世界的主宰。

      在皇帝和官员眼里,老百姓不论多大岁数,在心智上都是长不大的儿童,“三十而立之类,似乎只是士大夫的人格成长论,老百姓是被当作永远不会成长的,因为老百姓不管二十岁还是八十岁,都必须由外力去保护他们,使之不受腐蚀”。统治者将老百姓“儿童化”,将自己“家长化”,人民既为“子民”,官僚就是“父母官”。因此,在中国传统社会,不论什么岁数,只要走进仕途,辈分和学问马上见长,就比百姓成熟得多,正确得多。

      基于皇权无限的逻辑,朱元璋的政府是典型的“全知全能政府”。这个政府不仅仅要实现“镇压之权”,还认为自己是正义与公理的代表,有权对老百姓的衣食住行直至思维方式进行全面控制。朱元璋不断教导民众何为美好生活,甚至直接规定百姓们的生活细节。

      英国政治思想家奥克肖特说:“人类在心智上的限制决定了政府在控制和预测事件能力上的限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那些关于何为美好生活的教导,因为这是对我们自己判断力的蔑视。在现代社会,任何集体的伦理目标,无论在他人看来何等高尚,都不能强令个人尊奉。这不但是因为个人天生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且因为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所必需。”

      朱元璋当然不会明白这些道理。他执着地认为,只要有好心就不会办坏事。因此,他像一个热心的街道妇女干部,直接走进每户人家,教导他们如何正确生活。

      他管百姓的家事。在农村生活中,他看到百姓家里经常因为分家等事闹纠纷。他认为,统一百姓的分家方案对国家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在《大明律》里他明确规定,每家每户的产业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如果这家人迟迟不立嫡长子,就要受到杖八十的惩处。只有当大老婆年五十以上又不生子者,才能立小老婆的儿子。即使立小老婆的儿子,也要立她的大儿子,否则与不立嫡子同罪。朱元璋又规定,在每个家庭里,一切财产只能由大家长来支配,不许随便分家,“别籍异财”受到严格的禁止,家里的晚辈不经家长同意,花了家里的钱,就直接触犯了《大明律》,要受到刑事处分,每花二十贯笞二十。

      开国之后,广东的两位军官,都指挥使狄崇、王臻,妻因夫贵,按规定被册封为淑人。后来他们的老婆死了,把妾扶了正,奏请册封其妾为淑人。

      这看起来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了,朱元璋却极为重视,专门召集满朝重臣开会,进行专题讨论。宰相李善长和礼部官员发表意见,认为“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妾不可为嫡夫人”。于是朱元璋驳回了两位军官的请求,并且因此颁布条例,规定不许扶小老婆当大老婆:“凡正妻在日,所娶侧室则谓之妾。正妻殁,诸妾不许再立为妻。”

      朱元璋甚至承担起妇联职责,满怀义愤地替秦香莲们打抱不平。祥符卫指挥郭佑,取了妾后,和大老婆关系不好,把大老婆连家人二十六口赶出去另住,却把妾立为正妻,两人独门独院,过起了幸福生活。

      朱元璋听说这件事后大为生气,把他贬到云南,并且教训天下人说:

      “结发妻和他一起生活了三十年,有儿有女了,当初日子艰难时两个人一起过来,如今他做了大官,正好夫妻享福快活,他却把他们娘儿们赶出去了,一天只给八升米,那二十六口人,怎么过?这样无情无义的,也算是个人?”他把这件事记载进了《大诰》,以杀一儆百,提醒天下所有官员不要忘了糟糠之妻。

      在《大诰》的另一章里,他甚至管起了官员们的婚事。当时,他起用了许多太学学生做官,这些学生大都尚未婚娶,公余无事,难免有人眠花宿柳。朱元璋得知,直接给这些官员的父母写了封公开信,劝他们早点给孩子娶亲:

      朕自开国以来,凡官多用老成。既用之后,不期皆系老奸巨猾,造罪无厌。及至进用后生,皆是年壮英俊。初,父母且贤,致令习学经书,通达古今,已成士矣。其父母宠爱之道,得其宜也。

      至此之际,各各父母反为愚夫愚妇。子既年壮,公私作为,无有不可者。朕既授以官,且有厚禄,只身在任。朝出暮归,寒暑为之自调,汤药亦为之自奉。其父母愚而不与之娶,致令孤守厚禄,淫欲之情横作。一旦苟合于无藉之妇,暮去朝来,精神为之妄丧,财物由是而空虚,天生诚实之性,因而散乱,虽古智人君子,莫复其原,岂不难哉。

      今以诰告,凡在京有官君子之父母,即早婚娶前来,以固天生自然之性。不然,暂染娼优,污合村妇,性一乖为,莫可得而再治。其诸父母,早为之计。

      也就是说,现在这些青年官员,一个人在任上,身边没个服侍的人,什么事都要自己操持。父母不给他们娶亲,他们手里有大笔工资,怎能不出去乱搞?一乱搞,又花钱又耗神。所以凡是在京当官的人的父母,都早点给他们娶亲吧!

      第六节 大明帝国的教育体系

      统一思想的最大障碍是读书人。知识分子的本职就是进行思考,从而天然容易产生对一元化思想的离心倾向。朱元璋从源头上抓起,大力兴办义务教育,以此控制知识分子胚胎形成的规格、模式,使符合他需要的知识分子能成批量地生产出来。

      朱元璋对办学非常重视,说,“学校之设,国之首务”,“治天下以人材为本,人材以教导为先”。他把教育与农业一起视为“王政之本”,一直抓得很紧。早在龙凤五年(公元1359年)正月,大明开国前九年,他就曾于婺州开设过郡学培养人才,龙凤十一年九月又在应天创办了国子学。明朝建立后,更大力发展教育,从中央到地方,兴办了国学、郡学和社学三级学校。

      国学就是国子学,是国立大学。开始校址沿用元朝儒学的旧址,因为校园较小,朱元璋不断扩建,仅洪武六年一次就“增筑学舍几百余间”。但此地处于市中心的繁华之区,靠近弹筝吹笛之地,不利于学生静下心来学习。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亲自为新校区相基选址,选定在距离京城七里的鸡鸣山之阳,那里环境幽静,适宜攻读。朱元璋投入巨资,工部尚书陈恭亲自主持建设,洪武十五年,新学校落成,教学区、生活区、图书馆、食堂、菜圃具备,“凡为楹一十有奇,壮丽咸称”。五月十七日,皇帝亲临国子监“谒先师孔子”,又登上讲堂,亲自为学生们上了一堂课,内容是讲解《尚书》的《大禹谟》、《皋陶谟》、《洪范》诸篇,课后又宴请了全体师生。

      国子监的生员通称监生,分为官生和民生两大类。“官生取自上裁”,是由皇帝指派,“民生则由科贡”,是由地方保送。在传统时代,这所大学规模可称得上非常宏大,洪武二十六年(公元1393年)的生员总数达到八千一百二十四名,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高等学府之一。如果当时搞一个大学排名,相信国子监规模一定在全世界名列前茅。

      至于国子监的功课,则范围有点窄,主要有语文、数学、政治、书法、体育几类。语文课的教材主要有《四书》和《五经》。政治课的教材主要是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等,汉代刘向的《说苑》,录载可供人们取法的遗闻逸事,朱元璋认为熟读它,可教会人们怎样做人处世,因此列为必修的功课。

      至于数(数学)和书(书法)的教材没有记载。体育的内容是学习武艺,洪武三年,朱元璋诏国子监及郡县生员“皆令习射”,洪武二十三年还下令在国子监内“辟射圃”,为生员提供练习骑射的场所。除了国立大学外,洪武二年,朱元璋又开始在全国广泛兴建学校。他“令郡县皆立学校”,他下诏:

      “今虽内设国子监,恐不足以尽延天下之俊秀。其令天下郡县并建学校,以作养士类。”“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以复先王之旧。”

      郡学是由各地方政府设立的中等学校。开国之初,朱元璋政权的执政能力十分突出,一声令下,全国各府、州、县都开始建立学校。政策当然是一刀切,府级学校,学生四十人,州级三十人,县级二十人。随着郡学的发展,不久又命扩大生员,不限数额,教学内容和国学相似。

      洪武八年,他又令天下建立社学,即乡村小学和社区小学。他说:“过去远在周朝之时,每家都有私塾,每乡都有学校,所以百姓无不知学,因此圣人的教化得以实行而风俗变得淳美。今京师及郡县皆有学校,而乡村百姓则还没有享受教育的权利。所以,要命令各级官员建设乡村小学及社区学校,请老师来教民间子弟,这样可以引导普通百姓向良善之俗转化。小学以御制《大诰》和《大明律令》作为主要的必修课程。”据统计,洪武年间各府、州、县平均设有社学近六十一所,数量相当可观。

      在前现代化国家,国立学校从京师一级历府、州、县一直延伸到乡村一级,覆盖面如此广,数量如此众多,全世界罕见其匹。帝王的精神教育由皇宫发出,即可直达乡野田间每家每户。正如明史所说,由此,“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虽然秉性吝啬,在教育上,朱元璋却从来不惮花钱。建校舍,请老师,已经投入了巨额财政资金,而学生的待遇,又创历代之冠。

      洪武年间办学都是国家投资,学校经费来源于国家拨给的学田(办学用的公田以田地收益作为学校基金),洪武十五年正式诏定天下学田之制,规定府学一千石,州学八百石,县学六百石。

      府、州、县各级学生,都可以享受国家补贴。金额是每人给米六斗,额外还有鱼肉供应。京师的太学学生待遇更好。一旦考上太学,国家包发校服,每季度发一套,还包供食宿。甚至结了婚的,还可以带家眷入学。家眷们的生活供应,由马皇后亲自负责。

      朱元璋对学生们的关心体贴可谓无微不至。学生们离家日久,朱元璋发给他们新衣服一套,路费钞五锭,让他们可以回家看望父母。过春节、元宵,朱元璋还专门给学生们发过节钱。皇帝的人情味浓到如此程度,甚至恩及学生的家人。如洪武十二年,皇帝赐每个学生的父母各四匹帛。

      至于每乡每里的社学,虽然无法提供如此丰厚的食宿,但也不收学杂费。朱元璋规定,由基层干部根据老百姓家的自然状况,尽可能多地动员适龄学童上学。

      各级学校都有奖励制度。国子监学生科举廷试得第一名,在国子监门口立进士题名碑,加以褒奖。郡学学生每年选出一名成绩最好的作为贡士,保送国子学继续深造。

      朱元璋的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教育的发展。全国“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jiǎo),山陬(zōu)海涯”,出现了“家有弦颂之声,人有青云之志”的社会现象。

      明代教育的发达,超过了以往的唐宋时代。

      第七节 朱校长的可怕校规

      虽然待遇如此之好,不过,如果有机会坐时空穿梭机回到洪武时代,还是劝你不要去享受皇帝的义务教育。因为,你进了国立学校,很有可能不能活着出来。

      并不是耸人听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洪武皇帝亲自制定的学规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的。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在学校里学的是什么。各级学校的功课,都是由皇帝直接指定的,内容是《御制大诰》(即皇帝语录),《大明律令》(即刑法),此外还有四书五经和《说苑》。皇帝规定:太学学生每日写字一幅,每三天背下《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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