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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

作者:张宏杰
更新时间:2015-03-20 10:00:00
元璋把江南大量富豪之家强行迁到首都南京,使南京很快发展成为一个人口大约100万的巨型城市。朱元璋后来对大臣们说:“过去汉高祖刘邦迁徙天下豪富之家到关中,我初不以为然。现在想来,京师是天下根本之地,把他们迁到这里,实在是事有当然,不得不尔。”所谓事有当然,不得不尔,盖因这些豪强大户都是地方上的强悍势力,把他们从地方上拔出,一可以削弱他们的势力,把他们放到皇帝的眼皮底下,防止他们为乱地方;二他们带来了大量财富,可以活跃首都经济。

      毫无疑问,豪门大户并不愿意抛弃庞大的产业,搬离故土。即使搬到了南京,很多人还想方设法想要逃回故地。为了防止这些富户逃回,朱元璋制定了禁止逃亡的严厉法令,规定“富民私归者处以重罪”,使各地的缙绅不得不死心塌地做新朝的首都居民。

      第二个办法是制造冤案,发动百姓诬告陷害地主,以此抄没他们的财产。

      一个有名的传说是,江南首富沈万三为了讨好朱元璋,出巨资助建了南京城墙的三分之一,孰料朱元璋见沈万三如此富有,深恐其“富可敌国”,欲杀之,经马皇后劝谏,才找了个借口流放云南。沈万三最终客死云南,财产都被朱元璋收归国有。这个传说虽然被历史学家证明为杜撰,却十分传神地表现了朱元璋的仇富心理。

      在罗织罪名摧残富民这件事上,朱元璋的流氓性格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心黑手狠,任意黑白,不怕别人咒骂,不怕后人评说,不但不为妇人之仁,甚至也不受基本道德准则的约束。洪武年间,朱元璋为了惩贪和消灭政治上的异己力量,制造了四大冤案,即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和蓝玉案。四案加在一起,杀人十数万。

      强权在手,朱元璋搞起政治斗争来,长袖善舞,左右逢源。在消灭政敌的同时,“放牛拾柴禾――捎带手”,他把江南幸存的地主们也都消灭了。

      其手段是任意利用案件勾连地主富户,唆使人们诬陷他们藏有贪官寄存的赃款,以便没收他们的财产。绝大多数案件,都是一望而知的冤案。人们也揣摩到皇上的真实意图在于没收财产,所以乐得争相告发。

      《明史》说,郭桓案“核查赃款所寄放的人家,遍及天下,民众中中等以上富裕的人家大抵皆破”。吴宽说他的家乡长洲(今苏州)在洪武之世“乡人多被谪徙,或死于刑,邻里殆空”,并谈及三吴地区的情况说,“皇明受命,政令一新,豪民巨族,到削殆尽”,在胡、蓝党案中,江南有名的豪强地主几乎都受到株连,仅吴江一县,罹祸的就有张涛、莫礼、张瑾、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此举“并尽洗富土之民,而夷其室庐”。

      此外,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发生“南北榜”事件(因录取的考生均是南方人,引发北方考生质疑考官不公,朱元璋因此杀了一些考官和考生。)后,朱元璋“以江南大家为‘窝主’,许相讦告”,不少江南地主因此罹祸。由于大批地主私田被没收变为官田,明政府的田赋收入飞跃式增长。苏州府在元末应纳秋粮米八十八万二千一百石,到明初一跃增至二百九十余万石,翻了三倍还多。松江府也从六十六万余石骤升至一百四十万余石,涨了二倍有余。

      朱元璋的措施卓有成效。不少明代人说,在朱皇帝的流氓手段打击之下,地方上的富家大户已经被清洗一空,一个也没剩下。吴宽说江南“一时富室或徙或死,声销尾灭,荡然无存”。贝琼也说,当时三吴地区的大户,“既盈而复,或死或徙,无一存者”。当然,这种说法近年遭到怀疑,有学者研究证明,朱皇帝的清洗并没有那么彻底,也有极少数地主大族采取散发家财、外出逃亡等手段,活了下来。如无锡华宗寿家田地很多,富甲邑中,“至国初悉散所积以免祸”。长洲朱士清入赘乌溪大姓赵惠卿为婿,“赵以富豪于一方”,朱士清预料会出事,“出居于外以避之,后竟保其家”。不过,这样的幸存者毕竟是极少数。

      既然不可能改变土地私有制,朱元璋就不可能杜绝地主阶级的再生。无论采取什么手段,朱元璋都做不到绝对平均,大地主没有了,中小地主仍然遍地都是。不过,在整个统治期间,他都不忘时时刻刻敲打中小地主阶级。

      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二月,他特地召见各地富民,告诫他们:

      汝等居田里,安享官税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生。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之所为,非良民矣。

      当然,他也知道中小地主不会人人都谨遵他的最高指示,所以,这些人一旦有不谨慎处,他就连施重手,摧残他们,必至他们家破人亡而止。为了防止大户通过飞洒①等手段将赋税转移到贫民身上,朱元璋大力在全国进①飞洒:特指明清地主勾结官府,将田地赋税化整为零,分洒到其他农户的田地上,以逃避赋税的一种手段。

      行土地普查,建立鱼鳞图册,以定赋税。通过精细严密的土地丈量,在全国范围内清查出地主隐瞒的大量土地,“业不可隐”,使豪强地主再难隐瞒土地,逃避赋税。

      朱元璋明确规定,如果地主们“有将田洒派,作诡寄名色,靠损小民等做法……所在被害人户及乡间鲠直豪杰,会议将倚恃豪杰之家,捉拿赴京,连家迁发化外,将前项田土给赏被扰群民”。一旦发现奸顽富豪有不法行为,他均以重刑处置。松江豪民王子信交结官吏,“侵害乡民,欺压良善”,被“拿获到官,于本邑枭令,家财入官,田产籍没,人口流移”粮长张时杰等一百六十人因私分税粮,延期不纲,朱元璋令将其全部处死。

      在朱元璋的政策影响下,地方官员也以挫辱地主为得计。如薛岩守镇江,执法极严,“豪强为之屏迹”,不敢妄为。苏州府太守王观,因当地百姓拖欠了许多税粮,就把全府的富户都叫到府衙,命令他们拿出家中的储积代老百姓赔偿。

      第六节 低薪制下的大明官员

      底层社会的成长经历,使朱元璋终生对官僚阶层保持着底层视角。

      在传统中国,庞大的官僚体系就是一丛吸血的庞大根须,每一滴膏血都最终源自社会最底层。因此,从社会底层向上望去,视野中所见的景象自然是一张张贪婪的面孔,是“无官不贪”,“无官不可杀”。中国的农民起义,与其说是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的斗争,不如说是农民阶级对官僚阶层的反抗。逼得百姓揭竿而起的,不是地主黑手里悬的霸主鞭,而是各级官吏们催粮催款敲诈勒索时的凶残嘴脸。中国老百姓说得简单而明白:“官逼民反”。在农民起义中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现象,那就是每一次起义中被屠戮最惨的都是官僚阶层而不是地主阶级。

      由于统治技术的粗疏,元代官吏贪污腐化较多数朝代更甚。元代官场,处处离不开钱。“下属拜见要给‘拜见钱’,逢年过节要给‘追节钱’,过生日要给‘生日钱’,管个事要给‘常例钱’,往来迎送要给‘人情钱’,发个传票、拘票要给‘赍(jī)发钱’,打官司要给‘公事钱’,甚至无事也白要钱,叫‘撒花钱’。”上级官员到下级地方来检查公务,竟公开带着管钱的库子,检钞秤银,争多论少,简直在做买卖。底层百姓平时见不到官员,偶尔地方官下乡,却都是来搜刮。所以,朱元璋一见到衙门的官吏,就恨得咬牙切齿。后来,他曾回忆说:“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吏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废事,凡民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

      一方面怀抱对官僚体系根深蒂固的反感与怀疑,另一方面他又不得不依靠这个体系,这一矛盾反映在朱元璋给官员们的待遇上。在中国历朝历代中,朱元璋对官员们是最苛刻的,一方面,他对自己的亲戚家人待之唯恐不厚,宗室贵族的俸禄异常丰厚。皇子封为亲王后年俸有一万石,是最高官员的近七倍,还不包括其他各种赏赐。另一方面,朱元璋又把官吏的俸禄定得出奇的低,对普通官员以“薄俸”为主流,史家因有“明官俸最薄”之说。

      顾炎武说:“唐代上州司马是五品官,每年收入数百石,还有月俸六七万钱,收入足以庇身给家。而明代官员的收入,不过是唐代的十分之二到十分之三。”官僚们“月不过米二石、不足食数人”。按照惯例,官员的部分幕僚、随从的报酬和部分办公费是要在年俸中开支的,所以官员们依靠正常的俸禄无法过上舒适的生活,低级官员更连养家活口都有困难。“不足以资生”、“困于饥寒”的抱怨不绝于口。

      不仅如此,朱元璋甚至舍不得给退休官员开工资,阎步克《品位与职位》说:“国初的致仕者居然没有俸禄,赐半俸终身就算是优礼了。”

      除了低薪制,朱元璋还取消了官员的许多其他特权。唐宋两代,官员的子弟会得到“荫封”,可以直接做官,而朱元璋则取消了这一做法,大官之子虽有“荫叙”;但所叙的只是“禄”而非“官”,想做官仍要参加考试。

      明代以前,官场上一直实行“以官抵罪”,即官员犯罪,以降职或夺官做为一种抵罪措施。然而,这一特权也被朱元璋毫不留情地剥夺了。官员犯罪,与百姓同样,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一点也不予宽容。

      很明显,在分配帝国利益蛋糕时,朱元璋把官僚体系排除在外了。朱元璋的做法显然是“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他希望这些孔孟之徒能“见义忘利”,吃着孔孟的精神食粮忘我地为他工作。其实,从一个农民的角度思考,朱元璋认为他给官员的并不算太少,因为比起农民来,他们的生活还是优越的。更何况,精细的朱元璋认为,做官对中国人来说除了直接物质收获外,还会有成就感等心理上的报偿。

      朱元璋这样教育广大官员:如果你们清廉为官,虽然收入不是特别丰富,但“守俸如井泉,井虽不满,日汲不竭渊泉”,毕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存下去。另外还能“显尔祖宗,荣尔妻子,贵尔本身”,“立名于天地间,千万年不朽”。所以,他觉得他对官员们还算是够意思。

      第七节 人类史上最大的移民行动

      唯有对于农民,朱元璋是关怀备至。因为,农民的利益与他的利益高度重合。在打击地主阶级利益的同时,朱元璋不遗余力地提高底层人民的社会地位。

      元朝社会奴隶制复活,大量贫民因没有生计,卖身为奴。朱元璋即位不久,就下令解放奴隶。他下诏说:“因元未大乱,所在人民或归乡里,或避难地方,势孤力弱,或贫乏不能自存,于庶民之家为奴者,诏书到日,即放为良,不得羁留,强令为奴。”并决定由朝廷出资赎还因饥荒典卖为奴者。

      在他的政策下,绝大多数奴隶获得了解放。

      元朝时期,地主和佃户之间贵贱等分甚严,元法律规定,地主与佃户行主仆之礼,佃户对地主“拱侍如承官府”,在路上遇见田主,“不敢施揖,伺其过而复行”,地主打死佃客,仅科以“杖一百七,征烧埋银五十两”,便告了事。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朱元璋下诏改变这种严重不合理的规定:

      “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若在亲属,不拘主佃,则以亲属礼行之。”农民和地主的关系,由父子升为少长,身份地位有了明显提高。

      朱元璋起家于起义,也正是在起义中,他亲身感受到了普通百姓身上蕴藏的力量。他认为,元朝之所以灭亡,在于“昏主恣意奢欲,使百姓困乏”,“骄淫奢侈,饫粱肉于犬豕,致怨怒于神人”。起自赤贫的他,当了皇帝后仍然非常俭朴。对老百姓,朱元璋也很厚待。朱元璋制定了极低的赋税水平。在全国大多数地区,老百姓的田赋一般是每亩征收三升三合五勺①,以亩产一石而论,不过三十税一,也就是说,朱元璋制定的农业税,税率是百分之三到百分之一甚至更低。与元末相比,实在是不啻霄壤。

      为了让全国官员理解他的这一做法,在这篇白话诏书《大诰武臣》中,朱元璋将道理讲得粗鄙而透彻:

      ①勺,中国市制容量单位,一升的百分之一。

      且如人家养个鸡狗及猪羊,也等长成然后用。未长成,怎么说道不喂食,不放?必要喂食看放有条理,这等禽兽畜生方可用。如今军官全家老小,吃着穿着的,这见受的职事,都是军身上来。这军便似他家里做饭的锅子一般,便似仓里米一般,又似庄家种的田一般……似他这般害军啊,却便似自家打破锅子要饭吃么遥?却似露天地里放着米,眼前吃一顿,别的都烂了,明日再要米吃,有也无?却似庄家种田,本是一百亩,足本家食用,内卖去十四五亩,荒了数亩,尚且要饱饭吃,得也不得……害得军十分苦楚,望长远受用,如何能勾?

      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朱元璋还大力建设民政福利制度。

      一有灾荒,他就心神不安。对灾荒的记忆牢牢地刻在他的脑海里。他说:“朕经常想起寒微之时,不断遭遇兵荒饥馑,经常靠野菜度日。今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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