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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7

作者:刘真
更新时间:2015-01-30 10:00:00
就告诉我说:“有两本相关图书,都是外国人写的,一本是托马斯・杰佛罗的,一本是詹姆斯・威尔逊的,书名就叫《破窗》,你要哪本?”

      我说:“后面那个叫詹姆斯・什么逊的,名字听起来很耳熟,就他吧。等等,他叫什么名字,你再重复一遍。”

      余晨晨一字一顿地读了一遍:“是――詹姆斯・威尔逊,怎么啦?”

      我有些发愣,这名字以前在哪里听过,一时却想不起来,肯定不是听沈恕说的,可我心中为什么有种隐隐的不安?

      我半晌没说话,余晨晨在电话那头不明所以地问道:“你怎么啦?这本书还要不要借?”

      她话音未落,我脑海里电光石火般闪过一个人的脸,我浑身一震,从头到脚都燥热不堪,一阵又一阵地冒冷汗。

      “你干吗呢?打电话时专心点行不行?”余晨晨明显不耐烦了。

      “回头再说。”我顾不上照顾她的感受,匆匆说了一句后,就把话筒用力拍回座机上,拔腿就往沈恕的办公室跑去。

      沈恕正和二亮一起埋头研究什么,见我气喘吁吁地跑进来,二亮愣眉愣眼地问:“咋了?想见我的心情已经迫不及待了?”

      我说:“你臭美吧,下辈子也轮不到你。沈队,关于流浪汉遇害的那起案子,我有个重要嫌疑人向你汇报。”

      沈恕的眼里立刻绽放出光彩,说:“你怀疑什么人?”他和我合作时间较长,彼此之间有默契,一听我的语气,就知道我有相当大的把握。

      我随手把身后的门带上,走近几步说:“这个嫌疑人是青年男性,生活层次不高,和流浪汉群体交集,他有一辆脚踏三轮车,所有特征都符合我们之前对凶手的分析。而他之所以会引起我的怀疑,是由于几天前他向我提起过詹姆斯・威尔逊的名字,而詹姆斯・威尔逊正是《破窗》一书的作者。”

      沈恕的眉头锁紧了几秒钟,旋即又舒展开,说:“你说的嫌疑人是张丰乙?”

      “原来你早已经想到了,”我的得意中带着些许失望。

      沈恕忙说:“我刚刚听你说起后才想到的。你几天前复查马三失踪现场,有机会见到张丰乙,他符合你列举的那些特征,而且又喜欢在谈话中使用警方术语,那么向你提起詹姆斯・威尔逊的多半就是他。是这起流浪汉失踪案让我们同时关注到这个名字。这绝不是巧合,破窗理论的创立者的名字早就深深印在张丰乙的脑海里,所以他才会脱口而出。淑心,这起案子如果因此破了,你的功劳最大。”沈恕说到最后,罕见地提高了音量,难掩内心的兴奋和激动。

      我十四岁时全家搬到公安厅的家属楼,之后就没有再和张丰乙联系过,直到三年前才在街头偶然重逢。对于张丰乙在此期间的生活经历,我一无所知。

      侦查员的外围调查表明,张丰乙高中毕业后,曾连续两年报考警校,都因身体原因落榜,第三年警校拒绝了他的报名。这对他的打击很大,他曾一度消沉,很长时间后才重新振作起来,支摊做起了小买卖。

      张丰乙的父母健在,但已经和他断绝了关系,多年不往来。张丰乙的经济条件不好,独自居住在城乡结合部的一间平房里,性格有些孤僻,从不和邻居们搭话。他一直没有成家,直到五年前不知从哪里领回来一个弱智的女人,两人搭伙过起了日子。那女人除去疯疯傻傻这个缺点,倒也生得眉清目秀、身段窈窕,张丰乙很疼爱她。谁知道好景不长,两人搭伙不到半年,那女人就失踪了,据说被一个流浪汉勾引去了外地。这件事算是张丰乙人生中遭遇的第二个重大打击。

      我清楚地记得沈恕听过对张丰乙的外围调查结果后,右手掌用力一拍座椅扶手,脸上的表情欣慰而笃定,说:“立即传唤张丰乙,并申请对他的住宅进行搜查。”

      13

      2014年11月14日。阴。

      楚原市郊张丰乙家。

      时近黄昏。

      张丰乙住在一排平房的顶头一间,低矮的房顶上铺着塑料布和油毡,用砖头压着。红砖墙壁斑斑驳驳,残破不堪,窗户上的玻璃沾满泥点,不知有多少年没擦过。一扇红漆铁门倒是厚重严密,像是才修整过,不过门没锁,开着一条缝,透出里面昏黄的灯光。

      二亮一马当先,推开门径直走进屋,我和沈恕、可欣紧随其后。

      绕过厨房进入卧室,室内面积倒不小,像是两间房打通后合成的一间,足有二十多平方米。屋子里没几件家具,靠墙摆放着一排大冰柜,此外空空荡荡的。光线很暗,而且灯泡被风吹动,不停地摇曳,平添了几分神秘感。室内味道很难闻,是油污、血腥和灰尘混合的味道,让人欲呕。

      张丰乙正坐在桌边穿羊肉串,抬起头见我们走进来,惊愕的表情一闪即逝,垂下眼睑,恢复落落寡欢的神气,说:“你们到底还是来了,快三年了,我每天都在猜测你们什么时候会找上门来。”

      这句话等于已经招认了他是凶手。

      他又瞄了我一眼,说:“姐,你也来抓我了?”

      我心里一酸,眼圈红了,忙把脸转到一边去。

      二亮说:“挺痛快嘛,既然你敢作敢当,干脆原原本本地招供,咱们都省些力气。”

      张丰乙竖起大拇指,说:“那天在两洞桥见到沈队,我就知道这案子快到头了。还有你,淑心姐,你也是个人才,我从小就佩服你。可惜我命不好,做不成警察。”

      沈恕叹了口气,看似随意地向他慢慢走过去。张丰乙猛地抓起用来割羊肉的尖刀,抵在自己脖子上,由于情绪激动,他皮下的颈动脉剧烈搏动着,在刀尖下一颤一颤的。

      沈恕只好停住脚步。我见状忙说:“丰乙你别冲动,把刀放下。”

      张丰乙苦笑着说:“我心里明白,一旦被你们发现了,横竖都是死,我早准备好了。不过我不后悔,我为这座城市修补了许多扇破窗,如果没有我的工作,这座城市要经历更多从破窗漏进来的凄风苦雨。

      “我杀死的九个流浪汉都有取死之道,不,是他们自己杀死自己的,只不过命运之神借用了我的手而已。自从三年前,我心爱的女人和那个叫老妖的流浪汉跑掉,我就知道,是修补城市破窗的时候了。”张丰乙的情绪很激动,眼圈也红了,脸上的肌肉和嘴料都颤抖着,说话声音也逐渐尖利高亢起来。

      我们知道张丰乙即将招供他的全部罪行,都极力屏住呼吸,不去打扰他。

      张丰乙的眼睛里饱含泪水,继续说道:“那些流浪汉,就像是城市的寄生虫,他们的人生已经触底,再没有顾忌,也丧失了良知。他们是罪恶的渊薮,他们不彻底消失,这座城市就不得安宁。

      “我并不滥杀无辜。我在杀死第一个流浪汉储波前做了许多工作,在查清了他的底细,确认他是一个劣迹累累的渣滓后,才开始执行我的计划。

      “杀死储波很容易,因为他有个致命的弱点――沉迷于网络游戏。我轻而易举地就把他骗到我家里来,他在跨过我家门槛时也就跨进了鬼门关,他死得悄无声息,原来杀死一个人是那么容易。人命的轻贱和蝼蚁也差不多。

      “杀死储波时,我心中浮现出一种神圣的使命感。我不是因为个人恩怨而取他的性命,而是为了这座城市里的芸芸众生。我替他们修补了第一扇破窗。”

      张丰乙交待他的罪行时,脸上的表情没有懊悔或恐惧,而是充满着满足和向往,这让我感到不寒而栗。

      张丰乙又接连说出大董、小叶、马三、傻宝和三驴子的名字,另外还有三个名字是我在此之前没有听到过的:老黄、常青、天佑。这些人都死在张丰乙的手里。

      他的作案过程持续了两年七个月零三天。

      他的作案手法并不高明,不过他很有耐心,没有足够的把握绝不动手。他每次都跟踪作案对象很长一段时间,掌握其性格特点和作息规律。能够攻其弱点进行诱惑的,他就以提供住宿、食物或交朋友等各种借口把流浪汉骗到家里来,然后伺机杀害。所以马三等人的栖身地并不是命案第一现场,我们未在那里发现任何犯罪痕迹;而大董和三驴子却生性狡诈多疑,始终对张丰乙避而远之,更不肯跟随他到他家里去。张丰乙却又盯准了这两人,非要杀之而后快,所以他才铤而走险,选择了在两人栖身的地方动手,因此留下的犯罪证据成为警方立案的基础。

      我听着张丰乙的供述,越听心里越凉,疑窦丛生,快步走向靠墙的一排冰柜,用力掀开一台冰柜的盖子,里面整整齐齐地码放着冻肉,最上面的赫然就是一条从人类背部切下来的皮肉,约五公分宽,二十公分长,人皮上的汗毛孔历历可见。

      我从事法医多年,却又极少见到这样可怖的场景,顿时双腿发软,几乎要瘫倒在地上。

      这时,我隐隐约约听见二亮在问道:“你把他们的尸骨丢到了哪里?”

      张丰乙发出奇怪的笑声,说:“你们永远也别想找到,他们的尸体已经化成千百块,从这个世界上彻底消失了。”

      张丰乙的怪笑声刺激着我的耳膜,我猛地想明白一件事,像遭遇迎头一击,只感觉天旋地转,眼前直冒金星,缓缓栽倒在地上。

      在我倒下去的同时,有人撕心裂肺地大叫道:“放下刀!”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枪响,张丰乙的怪笑声戛然而止。我也沉沉地昏睡过去。

      14

      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药柜。可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陪伴着我。见我醒来,可欣笑得眉眼都开了花,说:“淑心姐你可算醒了,这一觉睡了三个多小时。”

      我回忆起昏迷前的场景,张丰乙冰柜里的肉块又浮现在眼前,我再也遏制不住恶心,胃里翻江倒海,一股脑地涌到嗓子眼,“哇”的一声大吐而特吐。不过我连续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胃里已经排空了,除去酸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可欣唯恐避之不及,边叫护士帮助打扫边说:“你也太夸张了吧?又不是第一次出现场,至于见到一冰柜人肉就又呕吐又昏迷的吗?”

      我吐得昏天黑地的,索性不理他,把头埋到枕头里痛哭。可欣不明所以,呆呆地看着,不知道该怎么劝说。

      我病了,高烧四十度,神智有些模糊,还说胡话、做噩梦,连续打了三天退烧针才渐渐好转。

      我并不是反应过度,而是事实真相太恐怖、太伤人。这个秘密我没有跟局里的任何人说,当然沈恕很可能已经猜到了。在抓捕张丰乙的现场,冰柜里储藏的人肉和桌上才串成的羊肉串有着完全相同的颜色和肌理,张丰乙卖的“羊肉串”其实是人肉,是那些遇害的流浪汉的肉!

      而我,曾经是张丰乙的忠实顾客,在他的摊位上吃过的肉串大概有几十串。

      我懊恼得想自杀。

      这个情节过于骇人听闻,后来公布的案情中都有意将其略去,只有报送公安部的内参中才作了详细描述。

      我出院后才弄清楚那天在抓捕现场发生的事情――张丰乙死了,是自杀。

      事后来看,张丰乙早就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所以当我们突然出现时,他并没有矢口抵赖或试图逃跑,而是坦然认“罪”。不过,他内心深处并不认为他的所作所为是犯罪,而是在修补“破窗”,为社会做好事。他不想落到警方手里,也不愿被送上法庭和刑场。他宁愿自我了结,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符合他一贯的个性。

      在我昏倒的瞬间,三个侦查员都看出了张丰乙有自杀的企图,二亮吼了声“放下刀”,沈恕则果断开枪,准确击中张丰乙右臂,只是稍晚了半步,切肉刀已经刺进张丰乙的脖颈,颈动脉被割断,血浆如喷泉般奔涌而出。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张丰乙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在他家里找到许多本残缺不全的刑侦类书籍,詹姆斯・威尔逊撰写的《破窗》赫然在内,书角都卷了起来,纸张泛黄,散发出油腻的味道。

      张丰乙至死也未交代他抛尸的所在。他家的冰柜里虽然储藏了大量的人肉,但是流浪汉们的头颅和骨骼被丢到了哪里?张丰乙在近三年时间里连续作案,杀害九条人命,尸体却从未被发现,他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找不到尸体,案子就缺乏证据支持,张丰乙杀害的人数、被害者的身份,都无法得到证实。这起案子仍是悬案。

      八百里楚原,滚滚巨流河,巍巍苍莽山,张丰乙随便把尸体丢在哪个隐蔽的角落,找起来都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15

      2014年11月16日。多云转晴。

      苍莽山天坑。

      东莱在关键时刻再次发挥了它的重要作用。它在张丰乙的居室内嗅过人体碎肉的味道后,仰头长啸,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和红艳艳的牙床肉,浑身光滑的毛发不停地抖动。那画面让我想起月光下的狼人,它的眼睛里饱含悲悯,声音中有无尽的苍凉。

      东莱掉头向外跑去,跑跑停停,它灵敏的鼻子贴近地面上、草丛里、断墙边,东闻西嗅。它很快地跑近张丰乙出摊用的三轮车前,两只前爪扒在车身上,狂吠不止,似乎那上面还藏着流浪者的尸身。

      这让我们更加坚信此前的判断,这辆三轮车就是运输尸体的工具。虽然所有的罪恶痕迹都已经被擦拭干净,但那气味却已渗透到车身的每一条木纹里,逃不过东莱那比人类灵敏一百万倍的鼻子。

      东莱继续时停时跑地向前,它腰腿上的肌肉线条流畅而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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