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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7

作者:法医秦明
更新时间:2015-01-28 10:00:00
   我看了一眼尸体,心头一揪。

    我经常说,法医会经历比医生更多的心理考验。虽然同样是面对死亡,但我们面对的死亡更震撼人心。有的是死状甚惨,有的是腐败不堪,有的是本不该死亡的花季生命突然陨灭。即便是看惯了各种残忍的死亡方式,但是眼前这个老人的死状还是让我揪心了一下。

    和赵局长说的一样,老人已经没有脸了。

    尸体仰卧在解剖台上,颈部以上一片血肉模糊。从耳屏前的皮肤褶皱还可以看得出,这是一个古稀老人。但是从两侧颧骨开始,中间的面容已经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鲜红的皮下组织、黄色的脂肪和惨白的颅骨。血肉模糊中,还有一些白色的脑组织嵌在其中。

    我麻利地穿上手术衣,戴上手套,走到尸体旁边,拉扯了一下脸部四周的皮肤,想把死者的面容还原。显然,那是徒劳。在这一片挫碎了的面部组织中,我甚至无法分辨哪一块是鼻子,哪一块是眼睑。甚至眼球都已经爆裂,在眼眶里还看得见已经塌陷了的黑白相间的眼球壁组织。乍一眼看上去,这确实是一个没有面孔的尸体。

    “这记者够缺德的,”大宝说,“这么血腥也往网上挂。”

    “这是什么工具形成的?”林涛的提问把我从揪心的思绪中扯了出来。

    我用止血钳把面部缺损部位周围的皮肤拼了拼,说:“可以在还没有缺失的面周皮肤上看到条状的创口,工具倒是没什么问题,是砍器,很锋利。而且,刃长应该接近于死者面部的长度,所以,应该就是普通的菜刀吧。”

    “菜刀能把人砍成这样?”林涛问。

    我点点头,说:“这样的损伤不是一次形成的,而是数十次形成的。死者处于一个固定的位置,被反复砍击面部,多处创口融合,皮肤等软组织挫碎,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林涛可能是想到了峰岭市的案件,说:“砍击这么多次,难道又是精神病人作案不成?”

    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尸体,说:“损伤、工具什么的,对于这个案件应该不难。至于是不是精神病人作案,没有太多依据。上次的案件是多个不合理的点结合在一起,可以推断是精神病人作案,这个案件则不行。我感兴趣的,倒是死者的衣着。”

    郑金氏下身穿着一条棉毛裤,光着脚,脚上还有一双没有提起后跟的布鞋。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套了一件旧时的马褂儿,马褂儿在腋下的位置系了个扣子,其他的扣子都没有扣。

    “死者的衣着,我们一眼就能看得出,是入睡时的衣着。”我说,“可能是听见有动静,披了一件外套、趿拉着布鞋就出门了。”

    “对。”大宝说,“这个衣着反映的就是这个情况。”

    “那老头儿的衣着呢?”林涛问。

    我和大宝走到运尸车旁,拉开尸袋,暴露出郑庆华的尸体。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郑庆华的一张血肉模糊的面孔。和郑金氏不同,郑庆华的面部皮肤并没有破碎,但是也一样无法辨别面容。除了黏附大量鲜血外,那青紫肿胀的眼眶和完全塌陷的鼻子、上颌骨,让一张脸变得面目全非、扭曲丑陋。

    我们检验了郑庆华的衣着。他下身穿着一条布外裤,里面是一条棉毛裤,两侧棉毛裤的裤腿卷到膝盖,只有脱掉外面的布裤才能看见。布裤的裤带没有系,拉链也是开的,只有纽扣扣住了裤腰。郑庆华也是光着一双脚,没有穿鞋子,但是据技术员反映,死者的一双鞋都脱落在尸体原始位置周围。上身穿着一件棉毛衫,外面披着一件没有扣扣子的衬衫。

    “他也是睡眠衣着,听见动静起床的。”大宝说。

    我点点头,说:“准确地说,他正在洗脚,然后套了一件外褂和外裤。”

    大家看了看郑庆华卷起的棉毛裤腿,都点头认可。

    解剖室里突然沉寂了,大家都在暗自思考整个现场过程。

    沉默了一会儿,我说:“先常规尸检吧。”

    大家又都默不作声地开始尸检,可能是因为死者的惨状震撼了大家的心灵,也可能是因为大家都和我一样,总觉得在案件过程中,有一些解释不过去的地方。所以,整个解剖室里除了器械碰撞的声音,再也没有其他的声响。

    解剖工作进行了五个小时。

    两名死者都死于重度颅脑损伤。郑金氏是面部遭砍器多次砍击,导致面颅崩裂,脑组织挫碎而死亡。郑庆华虽然头部、肩部有一些砍创,但是这些砍创不足以致死,他的致死原因是左侧面部遭钝性物体反复打击,导致全颅崩裂。

    两名死者的肢体都没有约束伤和抵抗伤,可以看得出凶手和死者的体力悬殊很大。我们之前看现场多处血迹认为有搏斗过程,也经过尸检否定了。其实,只是郑庆华在屋子里逃避、躲闪,凶手追在身后砍击而已。郑金氏全身没有其他损伤,她应该是直接被砍倒在小方桌后,凶手连续砍击导致她迅速死亡。

    最后,我们打开了死者的胃部。

    “胃内容物的形态已经不是很清楚了,应该是消化了两小时以上了。”大宝说,“要不,我们打开看看死者的肠内容物?”

    常规解剖是不需要打开肠腔进行检验的,尤其是对这两具尸体,我们的解剖工作已经持续五个多小时了。这时候的我们,早已精疲力尽。

    我点点头,说:“死亡时间还是能再准确一些比较好。而且老两口生活很规律,每天晚上六点吃饭,有了固定的末次进餐时间,通过胃肠内容物判断死亡时间才是最准确的办法。”

    人的小肠有五到七米,我们需要把整个小肠从肠系膜上慢慢剪下来,然后平铺在解剖台上,再把整个肠管剪开。这项工作,又持续了近两个小时。

    通过胃肠内容物迁移的距离,我们判断死者是末次进餐后两个半小时内死亡的。

    “八点半才死亡?”我说。

    “不对啊。”后法医说,“七点半就起火了,八点半才死亡?不应该是先死亡,再点火吗?难道这一堆火,和死者的死亡真的没有关系?”

    “还有,还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大宝说,“为什么要用锐器杀老太太,又用钝器杀老头儿?有锐器为啥要费劲儿用钝器?还有,那个钝器应该是什么?”

    “工具没问题。”后法医说,“我记得男死者倒伏位置的旁边有个水桶,水桶里有块砖头,我们开始就认为这块砖头可能就是第二种工具。”

    “我的脑袋也已经一片糨糊了。”我看了看窗外越来越浓的夜色,说,“不如我们先吃饭,再去专案组捋一捋思路?”

    第四章

    “鉴于刚才秦科长他们法医组的介绍,现在初步可以排除溜门入室盗窃的可能性。依据是时间太晚了。”赵局长说,“如果是溜门入室,那凶手必须是在死者习惯的关门时间前进入,这个时间经过调查是五点半。那么他没必要一直等到八点多才动手。”

    刚才,我们拖着疲惫的身躯,赶到了专案组,对死者的死因、致伤工具、死亡时间和致伤方式进行了介绍。

    这时候的我,坐在专案组里,脑子里仍然是一团糨糊。但我知道,很多时候,即便自己没有理出思路,和别人多说多谈,思路也会清晰一些。我知道由于网上炒作的缘故,已经不可能给我们留下整理思路的时间,我们必须第一时间确定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

    “那么,现在大家都有什么看法?”赵局长组织起讨论。

    后法医率先发言:“我觉得这是一起因仇杀人的案件,凶手和死者是熟人。凶手半夜敲门入室,见人就砍,杀完人后离开。”

    “那门口的火堆呢?”一名侦查员说,“我们调查的时间和你们法医推断的时间对不上啊。怎么会先起火,后死人呢?会不会是你们法医推断错了?”

    “技术工作和侦查工作是相辅相成的。”我插话道,“即便调查的证据确凿,但是我们也必须坚持自己的技术所见。如果被侦查结果绑架,势必会造成技术推断的错误。”

    大家都默不作声了。

    陈诗羽说:“火堆可以和案件无关。但是现场客厅的灯是开着的,如果是寻仇杀人,只需要进入中心现场就可以了,没必要走到院落最里面的客厅去开灯啊。”

    “对,我也认为这一点解释不过去。”赵局长说,“客厅的灯是一个疑点。如果这样分析呢?凶手和死者是熟人,知道死者家钱财的位置所在。所以凶手敲门入室后,直接杀人,然后戴手套进客厅,在客厅的某个地方拿走了钱财。”

    “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肯定是去找特定位置的钱财。”我说,“因为现场没有任何翻动的痕迹,怎么看都不是侵财现场。”

    “如果我的分析不错,那么凶手只有可能是死者的二儿子。”赵局长说,“贼喊抓贼的事情多了去了。这个二儿子很可疑,你还记得门帘吗?”

    之前,我们通过中心现场门外没有血迹,判断中心现场房间应该是有个门帘的,看来赵局长发现了什么。

    赵局长接着说:“我们拐弯抹角地问了死者的二儿子情况,没有反映出任何情况。后来,我们在中心现场的猪圈里找到了门帘。这个门帘应该是挂在中心现场门上的,门帘是被随意抛甩在猪圈里的。门帘是塑料布做成的,上面有死者二儿子的指纹。”

    “血指纹吗?”林涛问。

    赵局长摇摇头,说:“汗液指纹。”

    “汗液指纹很正常啊。”林涛说,“因为是他最先发现的,是他报案的,他肯定要掀起门帘进门,才能看得见尸体啊。”

    “他取下了门帘,扔进猪圈,用意何在?”赵局长说。

    大宝说:“说不定是他看到尸体后,慌乱中取下门帘,扔进猪圈呢?”

    “我也觉得不太像是亲人作案。”我说,“一般亲人作案,案后都会有明显的愧疚行为。比如在尸体上盖被子,用毛巾盖脸什么的,这都是愧疚行为。但这起案件有明显不同,凶手不仅没有愧疚行为,反而通过行为反映出他的仇恨心理。毕竟尸体毁坏严重啊,尤其是面部,砍击面部一般都出于仇恨心理,儿子和母亲有那么大仇恨吗?”

    全场沉默。

    我接着说:“而且我思来想去,总觉得案件现场有一些问题,但问题何在,我还说不好。不如你们先审查一下他的二儿子,我们回去捋一捋思路?”

    “那个门帘在哪儿?”林涛不用在解剖台上干体力活,所以这个时候比我们精神多了,“我们去做做潜血实验看看,说不准能发现点儿什么呢?”

    躺在宾馆的床上,现场在我脑海里一一浮现:门外的火堆、菜刀、砖头、死者的衣着……我试着将这些碎片组合在一起,想把整个案件现场还原。

    时钟还在“嘀嘀嗒嗒”地走着,我脑海里的碎片慢慢地拼接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自信的微笑,精神抖擞地走进了专案组会议室。

    可能是审讯经历了一夜毫无收获,侦查员们的脸上都是沮丧的表情。

    我开门见山:“昨晚整理了一下思路,现在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熟人敲门入室,杀人后,取财。第二种是熟人敲门入室,因仇杀人。这两种可能性的共同点是敲门入室,因为大家认为那个时间点不可能溜门入室,对吧?”

    大家纷纷点头。

    我说:“但是大家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两种可能性都不能解释。”

    大家又都露出好奇的眼神。

    我说:“两名老人都是在中心现场就寝,对吧?凶手不管怎么进入中心现场,杀人都要有先后顺序,对吧?狭小的空间里,不可能进来两个凶手,对吧?”

    大家又纷纷点头。

    我接着说:“根据法医检验,两名死者的头部都处于固定位置,被连续打击。这样打击,是需要一定时间的。那么凶手在杀甲的时候,乙在做什么?”

    大家开始议论纷纷。

    我说:“郑金氏死于锐器砍击,郑庆华死于钝器打击,但是郑庆华身上也有锐器伤。为什么凶手把郑庆华砍倒后,换了并不顺手的砖头呢?为什么不用锐器直接砍击呢?只有一种可能,他的锐器出现了问题,卷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儿脱离了。既然工具出现了问题,他就不方便再用锐器杀人,所以我们推断凶手是先杀女,再杀男。刃柄分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为我们判断郑庆华并没有和凶手进行正面冲突,也就是说,没有搏斗,只有逃避。在追逐砍击的过程中,因为有大力的挥舞动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离的。而且,我们在尸体上,也没有发现卷刃刀形成的砍痕。”

    大家点头认可,赵局长拿起电话,走出门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赵局长重新返回会议室后,接着说:“既然在门口砍击了郑金氏,而且是连续砍击,几十刀啊,那么长时间,郑庆华在做什么呢?从郑庆华的衣着情况看,郑庆华应该是正在洗脚的时候,穿了外衣、外裤。那么,难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击的时候,还能从容地穿衣服吗?你们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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