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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4

作者:白饭如霜
更新时间:2015-01-24 10:00:00
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

      我被他这番话憋死了。读书人就是特别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顾着想那个比喻有多带感,就忘记怎么反驳了。

      但摩根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

      他问我:“就算把这人揪出来了,你也不能报警,你觉着,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

      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彻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

      “钢笔?拉菲?”

      摩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啊弹,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怎么跟你赌的?”

      “给钱。让我猜哪样东西贵,猜对了就给我钱。”

      “赌注多大?”

      “上次一千,这次就直接一万了。”

      “他给你?”

      “嗯,我猜对了,就给。”

      “你需要给什么出去吗?”

      “毛都不用,就动下嘴皮子。”

      “然后呢?”

      “然后?”

      说到这儿,我有点儿醒悟过来了。

      天上哪有对着你嘴巴往下掉的馅饼?

      摩根两根手指在桌面上移来移去,好像在下一盘想象中的国际象棋,他喃喃自语:“现实红利诱惑开局,纵深陷阱,连环诱导。”

      这些专业术语我一句都听不懂,所以我直着脖子跳起来:“说人话!”

      他立刻号出来:“人家玩你呢!”

      玩我?什么时候我的三围对男人有那么大吸引力了?

      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没好气:“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

      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帅啊!”

      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类人猿,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

      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

      摩根摇摇头:“NO,NO,NO,他仿佛是在试验你。”

      “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类人猿。”

      “很简单,是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啊。”摩根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啊,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耶,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

      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

      六 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heck it 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

      七 天然的感应

      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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