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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乐小七
更新时间:2015-01-17 10:00:00
一堆筒子楼中间,雷厉的加长宾利根本进不去。

    探头看了眼车外脏乱的小巷,雷厉拧紧剑眉,朝许译说,“你把车先倒到外面等我们。”

    听出他也准备下车,潘辰忙阻止,“我自己上去就……”

    可惜,“行“字还没出口,就见雷厉已拉开车门径自下了车。她耸肩,推门跟了上去。

    巷口到她住的宿舍还有段路,这一带是以前国营单位的宿舍楼,位置靠近著名的酒吧一条街,现在租在这儿的大多是些歌手、酒保,所以时不时能在墙根处看到不干净的东西。

    潘辰在这儿住了小半年早就习以为常,见雷厉剑眉紧锁,小心翼翼地选择下脚的地方,便忍不住道,“我说叫你不用跟来吧,你又担心我偷跑?”

    雷厉躲开一堆不明秽物,扔给她一记白眼,“我有什么好担心的,你就是跑到天涯海角我都能把你挖出来。”

    “那你干嘛非跟来。”

    “还不是怕你拿不动。”这丫头对着许译和小四,甚至是护工都客气有礼,怎么单单是以小人心度他的君子腹。

    “你可以叫许助理帮我搬。”潘辰如实说。其实,在医院时她就发现他有轻微的洁癖,护工没及时换掉床单,都能令他焦躁,让他来这么脏的地方,真是为难了。

    “你是我的女人,你的事轮不到别的男人插手。”雷厉霸气地宣布。

    “谁是你的女人。”潘辰小声嘟囔。

    “你。”雷厉斩钉截铁地说。一想到她把家里事告诉小四,不告诉自己,他就窝火得很。

    潘辰抿了抿唇,不打算跟他争口舌之快,只埋着头一个劲往前走走,几下就到了宿舍楼。

    相比其他居民楼,她们这幢由于住的都是杂志社的员工,干净得多。但潘辰还是担心他不习惯。“要不,你在下面等我。”

    “怎么,你屋子里藏了人?”

    “我是怕寒舍委屈了你这位大少爷。”潘辰讽刺道。

    雷厉斜了她一眼,迈开大长腿,两层两层地往楼上走。看得潘辰赶忙在后面喊,“407,我住407。”

    等潘辰气喘吁吁地追上楼时,他已等在门口。她掏出钥匙开门,几天没住人,屋子里有股潮潮的味道,怕他闻不惯,她一进去就直奔床边,推开窗户散味。

    雷厉跟在她后面进来,左右打量了下,“你就住这儿?”

    “对呀。”潘辰从柜子里拿出皮箱,开始装换洗衣服。

    他走到卫生间外,扫了眼牙杯里孤零零的一支牙刷,露出满意地笑,“这是你们单位提供的宿舍?”

    潘辰嗯了声,走到书架边,将几本常用的工具书装进了皮箱。

    “条件挺不错的,就是周围住的人太复杂了点。”他走到客厅里,见角落里放了个电磁炉和电饭锅,又问,“你在家做饭?”

    “偶尔会做,不过这里没厨房,不方便。”

    “你厨艺怎么样?”

    “还不错。”潘辰像是想起什么,突然笑道,“有人吃过我做的饭后还说要与我合伙开餐馆呢。”

    看见她脸上甜蜜的笑容,雷厉忽然有种感觉,她说的“有人”一定是个男人,这种感觉让他十分不爽。

    “幸好他没跟你合伙,否则一定亏-损。”

    “那可不一定,我们大二时还搭档拿过厨艺大赛一等奖。”潘辰语带自豪。

    “他跟你是同学?”雷厉微微挑起眉,他们的关系看来很不一般嘛,居然还一起参加厨艺大赛。

    潘辰浅浅抿了抿唇,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转开了话题,“你呢?会做饭吗?”

    避而不答?显然是有问题。雷厉窝火皱起眉,语气很冲,“不会,君子远庖厨。”

    “大男子主义。”潘辰扔给他一个鄙视的眼神。

    雷厉想当然以为她把自己跟那个男人比,气更是不打一处来,“你好了没?许译还等着呢。”

    “马上就好。”

    等她合上箱子,雷厉一把抢过来,肃声地命令,“记得关窗,关水电。”

    潘辰哦了声,朝着他的背影偷偷做了个鬼脸。宋博彦还真没说错,他真是肾上腺素紊乱。

    出门后,潘辰紧随在他身后,“是不是很重,要不我自己提吧。”

    结果,换来的是他不满的眼神,“大男子是不会让小女人拿东西的。”

    “小气鬼。”潘辰吐了吐舌头,低声嘟囔。

    一上车,雷厉就吩咐许译,“去最近的菜场。”

    随后,他侧头对潘辰冷冷一笑,“以后我的三餐都由你负责。”

    潘辰被他的笑容得打了颤,她现在真切感觉到他在生气?只是,这一大早的,他到底在气什么呢?

      ☆、第18章

    活了30多年,雷厉是第一次进菜场。

    这会儿已过了买菜的早高峰,偌大的市场内人迹可稀,摊贩们见有顾客经过,纷纷扯开嗓子吆喝,“要买点什么?”

    雷厉跟在潘辰后面,见她从一家家热情招呼的商铺走过,却没有停下的意思,不免纳闷,“不是买菜吗?怎么看都不看?”

    “去后面买。”潘辰扯了扯他的袖子,压低声音说,“前边摊位都是菜贩子,后面有农民自己种来卖的。”

    “北城哪儿还有地种菜。”

    “怎么没有,我上次在昌平就看到菜地。”

    瞄了眼放在胳膊上的手,再看看湿漉漉的地,雷厉有些烦躁地问,“还要走多远?”

    “就在前面了。”潘辰瞅瞅他程亮的皮鞋,“要不,你在这儿等,我进去买。”

    “不要。”雷厉想也没想就拒绝。

    真是难伺候。潘辰微微撇嘴,赶紧另找话题,“你喜欢吃什么?”

    “没有特别喜欢的,好吃就行。”

    说了等于没说。潘辰又问,“有没有什么忌口呢?”

    “鱼。”这次,他回答得很干脆。

    “淡水鱼?还是海水鱼?”

    “全部。”雷厉补充,“跟鱼有关的以及长得像鱼的都不吃。”

    “鱼丸也不行?”

    “对,烧过鱼的锅都不行。”

    “那虾和螃蟹呢?”

    “其他海鲜都没关系。”他强调:“除了鱼。”

    “你还真奇怪。”潘辰嘟囔,“很多人不吃鱼是受不了腥味,所以海鲜也不吃,你怎么其他都会吃,就不吃鱼呢?”

    “你是不是鱼肉过敏?”她好奇地问。

    “不。”

    “那是小时候被鱼刺卡住,留下阴影?”

    “没有。”

    “那你为什么不吃?”她胡乱猜测,“难不成你被鱼咬过?”

    出乎意料,雷厉非但没有干脆利落地否认,表情还变得极不自然。

    不是吧!她惊诧偏过头,“真是因为被咬过?”

    “被咬过很稀奇吗?”雷厉毛。

    当然稀奇,她听过被狗咬、被猫咬,甚至是被鸡啄,就是没听过被鱼咬。“我能问下,你是被什么鱼咬吗?”

    他皱起眉,万分厌恶地吐出两个字,“锦鲤。”

    锦鲤?不就是公园池塘里最常见的观赏鱼吗?“它怎么会咬你?”

    “你问那么多干嘛?难不成你要去帮我咬回来。”雷厉没好气地呛声。

    “行啊,你去把它找来,我晚上就把它剁了红烧。”潘辰乐呵呵地笑,“帮你报仇。”

    见他被堵得憋气,潘辰知道再笑下去他非毛不可,连忙收住笑。“既然你不吃鱼,我们就买点螃蟹吧。”

    去水产摊位时,潘辰特地不让雷厉跟上来,这次他也没拒绝,只是塞给她一个钱夹,然后远远地站在一边,用手捂着鼻子,眉心紧拧。

    潘辰挑了三只青蟹,回来时把钱夹还给他。

    雷厉却不接,“你拿着,不是还要买菜吗。”

    “刚才有找钱。”她摊开手心,“这里够了。”

    往前再走几步就到了菜场的最北边,跟前面整齐划一的摊位不同,这里的菜都摆在地上,卖菜的大多是老年人,菜的品种也很单一。

    一圈下来,潘辰买了几样蔬菜和配料,然后朝肉摊走去。雷厉跟在后面,轻轻哼了声,“看着挺精明的,实质还不是个糊涂蛋。”

    看她没听明白,他把话讲得更清楚。“你走老远不就想省点钱,可你买东西不问价,也不还价。”

    “他们卖得很便宜,没必要还价。”潘辰无所谓地说。

    “你没比过价,怎么知道谁更便宜?”

    “我是没比过,但卖菜的人自己比过。”潘辰分析道,“他们的位置很偏,如果没有价格优势,买菜的人干嘛要多走路进来?”

    这话听来倒是有点道理。不过,以雷厉的经商思维而言,“即使便宜,也应该有议价的余地。”

    “为了几毛钱,没意思。”

    “你走那么远,不也就为了几毛钱。”雷厉反驳。

    “不全是。”潘辰正色道,“他们种点菜不容易,还要大老远挑过来。”

    “你怎么知道他们……”

    “我知道他们不一定是农民。”潘辰抢断他的话,“但换个角度想,他们都一把年纪了不在家安详晚年,还要出来摆摊,不是更不容易。”

    被她这么一说,雷厉才恍然发觉,刚才她挑的摊贩的确全是老人,他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微微叹了口气。

    是该夸她善良,还是骂她不精明?

    从菜场出来,两人手上都提满了东西。

    许译从后视镜里看到一身品牌的老板左手拎了桶花生油,右手挂着一个大塑料袋,肩膀上还扛了一袋大米,惊得他下巴险些掉了下来。

    这画面,太太太违和了。

    足足愣了十几秒,他才醒过神,急忙打开车门,小跑着迎上去。

    “雷总,给我吧。”

    “不用,你帮她提。”雷厉朝潘辰努了努嘴。

    许译又把手伸向潘辰,“潘小姐,您都给我吧。”

    “不用了,就几步路。而且也不重。”雷厉把最重的全包揽了,她手上就拎了两只螃蟹和一袋青菜。

    “还是给我吧。”许译抢过她手上的袋子,跑向车边。

    潘辰手上落了空,再看雷厉肩扛手提的,有些过意不去,“你把油给我吧。”

    雷厉懒懒地扫了她一眼,用沉默表示拒绝。

    **

    菜场出来,车子一路向西,足足开了50多分钟才使劲一个小区。等车子缓缓停下后,潘辰小声问雷厉,“我以后就住这里吗?”

    “暂时先住着,如果你不喜欢可以换。”他说得异常轻松。

    不喜欢?开什么玩笑。进门时,她瞥到了小区的名字――金鼎苑。

    在北城,但凡对房市有那么一点关注,谁不知道金鼎苑,楼盘中的王中王,创下了迄今为止单平最贵的交易记录,被称为“富人公寓”,不少名人都把家安在了这里。如果她没记错,这儿也是长路开发的项目。

    没想到,她一个领助学金的人居然有机会住进传说中的金鼎苑,真是“有幸”。

    车子挺好后。许译率先拿走了最重的几样,雷厉把行李箱交给她,自己则是拎了剩下的几个袋子。

    雷厉住在顶楼,到了楼上,许译把东西全部搬进厨房后,问:“雷总,你还有别的吩咐吗?没有的话,我就先告辞了。”

    潘辰正在换鞋,听他要走,下意识就跟了句,“你不留下来吃中饭吗?”她买菜的时候可是把许译的份也算上了。

    “不用了、不用了。”许译连声拒绝。开什么玩笑,他才没那么不识相,留在这儿当电灯泡,会遭老板白眼的。

    潘辰抬手看表,继续挽留,“已经快11点了,这附近也没吃的,不如……”

    “公司还有文件等着他签。”雷厉打断她的话,毫不留情地下逐客令,“行了,你快走吧。”

    许译干干地讪笑了两声,匆匆向潘辰道了个别,穿上鞋子走人。

    电梯从楼上下来时,他望着显示屏上逐渐变小的数字,忽然想起上次在公司电梯遇到潘辰的情景。

    这个小姑娘,好像跟雷总很不对盘,先是揣了他一脚,接着又用镇纸直接把他砸进了医院……可说来奇怪,雷总非但没生气,还把人给领了回来。

    倘若他记忆没出偏差,这还是雷总第一次把女人领回家。

    莫非这就是电视里常演的欢喜冤家?随着电梯叮的一声响,许译脑子里猛然蹿出个不算好的预感――这对冤家会让他过上鸡飞狗跳的苦日子。

    **

    许译在那边暗自伤神,潘辰则是站在玄关踌躇不前。

    雷厉洗好手出来,见她还傻愣愣地杵在门口,很是不解:“你站哪儿干嘛?”

    “我……”她指了指皮箱,“这个放哪里?”

    “给我吧。”雷厉拎过箱子,朝前走了两步发现她没跟上来,随即转过身,霸道地牵起她手。“进来。”

    潘辰被他拉着往前,走到客厅才发现这房子是复式结构,上面还有一层。

    看她在打量,雷厉也不着急上楼,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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