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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8

作者:夜不语
更新时间:2015-01-14 10:00:00
。时家在这个城市很有权力,虽然这个家族不是首府,但却称得上是最有势力的家族。他们的势力扎根在城市各个权力机关,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如果想要将一个小小的事件封杀住,实在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何况,这件事原本就十分的不光彩。

      「报社高层应该已经告诫过你们,不要再调查这件事的,对吧。怡江小姐,我知道你是个好奇心旺盛的人,但你也并不会笨到,单纯因为某个富豪权力家族的入赘女婿,惨死在情妇家中,就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查根究柢。

      「要知道,现在工作不好找,就算一个十分有才华,如你一般的女强人,要再找回这份工作,也极度的不容易。除非,这个事件,确实值得你固执的探究下去,甚至不惜丢掉工作。」

      我笑得越发的灿烂,「或许,这件事并不简单,深奥到无法用常理形容!」这次轮到怡江脸色惨白了,她看着我,许久才结结巴巴的道:「你究竟是谁?」

      「抱歉,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我苦笑,「总之我醒来的时候,已经陷入这个事件中,现在抽身都困难了。」

      「什么意思?」怡江越听越迷惑。

      「这是私人秘密,你不需要知道,还是让我继续揣测一下你的目标吧。」我抿了一口茶水,舒服的靠在沙发上,「我昨天花了小小的时间,查了你写的一些新闻,发现了许多有趣的东西。」

      「首先是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星期三,那天在塞纳-马恩省-马恩省河小区,发现了三具怪异的尸体,两女一男,死的极为怪异。两具女尸的内脏皆被凶手用菜刀一块一块割下,喂入了男尸的胃中;而男性致死原因为胃部破裂,内脏遭受大量压迫。

      「当时你在新闻中写道『三名死者关系暧昧,疑为三角恋。只是不知凶手为何用此种残忍的手法,将三名受害人杀害,三名受害人和凶手又是怎样的关系?』我认为,你好奇的开端就是在这里。」

      顿了顿我又道:「接着是,二00七年六月七日星期四。在青杨小区B栋发生了两男两女惨死的案件,死状恐怖,疑似遭到古代酷刑『梳洗』的事件,具体情况我就不再复述了,相信你比我更清楚。

      「总之,虽然你在文中说『余某、周某、李纹、张姓男子,身上都出现了用铁刷子梳过的痕迹,这与古代酷刑―『梳洗』极为相似。而且四个人都有具体的关联,周某是余某的妻子,而周某同时又与张姓男子和李纹有染。

      「『不知道四人死亡的原因,究竟会不会与此有必然的关联。』其实是在暗暗传递一个信息―这个事件,有第五个人在现场,那个人便是凶手!」

      「最后便是时家入赘女婿,杨名染死在情妇家里的事情,感情原本很好的他们突然在凌晨对砍,还双双落井死亡。不但如此,身上还分布着一种死者两人都不可能造成的锯齿状伤痕,这或许也是个有第三者在场的信息。」

      我刻意将语速变慢,一字一句的缓缓问:「怡江小姐,请你告诉我答案,你是不是认为,这三起案件,都是同一个变态的杀手所为?」

      怡江全身都抖了一下,许久都没有说话,似乎内心在不断挣扎着什么。

      「好了,我把该说的都已经说了,现在是该怡江小姐表现诚意的时候。如果您有足够的诚意,恐怕我们能够合作,共同将这些事件的黑手揪出来,对这件事,我很感兴趣。

      「何况这个无序的连环凶杀案,我们只知道三件,或许还有更多隐藏在这个城市的其它角落里,只是没有被发现罢了!」我循循善诱,不断蛊惑她:「把你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我们合作!」

      终于,怡江毅然的抬起头,和她身旁的秦汉,交换了下眼色,咬住嘴唇,缓缓的吐出了三个字:「沉溺池!」

      「什么?」我一时没有听明白。

      「沉溺池,这就是我们找到的真相!」怡江解释道:「不管你相信不相信,这个城市出现的怪异死亡事件,确实有许多没有报导出来,不过它们唯一的关联就只有一个地方,便是沉溺池。」

      「对不起,我搞不太懂。你口中的沉溺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有些胡涂了。

      「这个我知道。」时悦颖拉了拉我的衣角,「沉溺池在城市西面,大约有五十公里的蓄村山里,很有名。据说它是两个井组成的,一子一母,也就是俗称的子母井,这两口井相隔了一点五公里左右,但是里边传说是相通的。

      「因为这两口井不论春夏秋冬,井里的水也都保持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一点不多,一点不少,很平衡。而且一年四季不管天干旱成什么样子,都不会缺水,很神奇!」

      「不错!」怡江把话接了过来:「『沉溺』,在这个地方的方言里,又读作『承诺』。所以『沉溺池』也就是『承诺池』。

      「据说,如果在这个子母井前,男方站在子井处,女方站在母井处,同时喊出同样的承诺,两个人就一定会幸福。不过,这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怡江冷笑了一声:「我早在一个月前就发现,城市里有现场诡异的死亡事件,主角全都是情侣。我越查越是心惊,他们死

      态全不相同,但都死的很惨,有些甚至惨的让人根本不会联想到,他们曾经是活生生的人。

      「开始时我还以为这些案件的背后,有个变态杀手,但渐渐的,我的想法开始改变了。沉溺池,最后我发现沉溺池,是所有死者中唯一的关联。

      「他们每一个人,都曾经在沉溺池前许下过承诺,但是都违背了自己的誓言。离婚,背叛,外遇,于是他们无一例外的死亡了!」

      我打了个寒颤,「你的意思是说,他们违背了在沉溺池前许下的誓言,然后沉溺池杀掉了他们?」

      我难以置信的摇着头,苦笑,「这个结论实在太有想象力了!」

      「我就说你不可能会相信吧,毕竟这实在超出常理太多。不过,我不求你现在相信!」怡江也苦笑起来,笑容略微有些憔悴,「先生,你知道吗?一般正规的誓言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想要达到的目的,例如我爱你,我们一定要在一起,永不背叛,永远幸福。然后是第二部分,如果没有实现的处罚,例如,吃第三者的心脏撑死,受古代酷刑『梳洗』而死等等。

      「无一例外的,那些人都应验了他们发誓时,许下的死亡方法。而且不只他们两人要死,就连和他们有关联的,直接参与、破坏他们之间承诺的人,也会以相同的方法死掉!」

      我摸了摸额头,「如果真像你说的那样,沉溺池是个很出名的地方,出名到时悦颖这种粗神经的人都知道,那么专程前去许愿的人一定会有很多。

      「要知道现代人的感情,原本就很薄弱,今年的离婚率甚至比结婚率还高了十个百分点。离婚对于人类而言是最大的背叛。那些在承诺池前许下过愿望,而又背叛对方,甚至离婚的人,肯定更多,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死亡了。死掉的只是少数而已,这件事你又能怎么解释呢?」

      「这就是我想探寻的真相!」怡江缓缓道:「沉溺池一定有一套它自己判断的标准,又或者只在特定的时候,许下承诺才会起作用。所以我才坚持来采访时女士。」

      「你认为我的姐姐也和姐夫,在承诺池前许下过承诺?」时悦颖紧张的问。

      「很有可能,毕竟你的姐夫杨名染,和他的情妇死的实在太不正常了,警方都没办法查证,估计这个案件最后也会不了了之。」怡江点点头。

      「那你的意思是,姐姐也会以当初承诺时,同样的方式死掉?」时悦颖脸色惨白。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你的姐姐,她是个例外。所以我才冒着丢掉饭碗的危险,执意过来采访。」

      怡江面色凝重的解释道:「一般而言,在我看到的所有『沉溺池』案件中,全部的相关者,都是在同一个时段,也就是时间差不会偏离二十分钟的范围内死亡的。

      「但你的姐夫在昨天凌晨三点十九分死去,而她的情妇也在凌晨三点九分死掉。可是你的姐姐却直到现在还活得好好,所以我也很迷惑。」

      「我明白了,你来采访,主要是想知道时女士,究竟有没有在沉溺池前许过愿望,如果许过,究竟是许下了什么愿望,对吧?」我沉思片刻道:「没问题,我会帮你问的。」

      「谢谢,这是我的名片,如果有结果请打电话通知我。」怡江点头,爽快的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然后站起身和她的搭档离开了。

      我将他们送出门,便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思考着。

      「喂,你在想什么?」时悦颖明显有点心不在焉,终于忍不住用手推了推我。

      「没什么。悦颖,你相信她的话吗?」我抬头问。

      「不、不知道。」她迟疑的回答。

      「看来你是相信了。嘿,真有点搞笑,虽然很不合逻辑,而且难以置信,但是,我居然也有点信了!」我苦笑着,深深吸了一口气。

      「悦颖,有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联络到你姐姐,如果这件事是真的,恐怕,她会十分的危险!」

      还没等她打电话去联络,电话已经急促的响了起来……

      第六章 螳螂(下)

      「你是谁?」她问。

      「不知道,你忘了,我正在失忆中。」我笑笑的摇头。

      「真的失忆了?」

      「我发誓!」时女士一直都很温柔的目光,猛地变得锋利起来。

      所谓承诺,翻开《辞海》就能准确的得到解释。这是人与人之间,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说的、具有一定憧憬的话,一般是可以实现的。

      〈一〉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

      〈二〉承诺必须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等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

      〈三〉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

      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

      关于承诺有效要件,大陆法系各国要求较严,非具备以上三要件者,则不能有效。

      而英美国的法律,对此采取了比较灵活的态度。

      例如,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商人之间的要约,除要约中已明确规定承诺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或所附加的条款,对要约作了重大修改外,被要约人在承诺中附加某些条款,承诺仍可有效。

      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

      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一般认为,承诺和要约一样,准许在送到对方之前或同时撤回;但迟到的撤回承诺的通知,不发生撤回承诺的效力。

      从这些数据里可以看出,情人之间的承诺,有着许多不可预测性和随意性,也不可当作法律效应的参考。当两个人之间的感情热闹时,什么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话都能说出口。

      而热恋中的人,公认的智商为零,当然不可能去考虑,承诺是不是会兑现,而假如无法兑现的话,自己究竟会怎样……

      不知道沉溺池是怎么判断承诺标准的,但是,看得出它在怡江的判断中,是一个执法者,默默地执行着背叛承诺后的处罚。在这件事上,我无法识别真假,老实说,我现在的思绪很乱,一方面对这件事无法接受,一方面又在大量的证据前徘徊。至少有一件事我就难以解释,时悦颖姐夫的血液究竟是怎样,以什么形式,为什么会在他死亡的那一刻,从二楼地板的裂缝里冒出的。那究竟意味着什么?

      而地板上以及两个死者身上,分布的利落锯齿状痕迹,又是代表着什么呢?难道是时女士以及她老公,曾经在沉溺池前许下的承诺中的一部分?他们俩究竟有没有在池前许下过承诺呢?

      这一切的一切,都需要找到时女士,让她来给我解惑。或许,事情的关键答案,全都在她的身上。

      突然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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