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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8

作者:易中天
更新时间:2015-01-12 10:00:00
同。

    所以,我们没有宗教,也不需要宗教。

    实际上,从巫术到礼乐,在中国就像从部落到国家一样自然,只不过时间要晚得多。准确地说,那是周人智慧的体现。因此,我们现在还不能讨论礼乐。因为历史舞台上还有一些明星没有退场,必须交代它们的去向。

    比如图腾。

    * * *

    [1]奥尔梅克、玛雅、特奥蒂瓦坎和阿兹特克都有活人献祭和金字塔,也都崇拜太阳神。奥尔梅克和特奥蒂瓦坎两个民族都神秘失踪,玛雅则莫名其妙地弃城而走,只有阿兹特克为西班牙人所灭。

    [2]全世界的考古学家都无法回答,特奥蒂瓦坎人从哪里来,又突然去了哪里,也不知道他们讲什么语言,但发现特奥蒂瓦坎城是根据太阳系的模型来建造的,其重要建筑之间的距离恰好与太阳系行星运行轨道数据一致,因此怀疑特奥蒂瓦坎是外星人的遗族。

    有部分学者认为,奥尔梅克文明的建立,可能得到了中国商代流亡者的帮助。因为奥尔梅克文明兴起之日,即公元前1200年前后,正是殷商灭亡之时。两种文明的相似之处也很多,比如都以虎为尊,至少有150个文字符号相像,美国华裔学者许辉甚至于1999年在奥尔梅克文化展中发现了一个商代遗民的祭祀品。但此说仍有争议。

    [3]西方史学界把人类文明分为三个阶段:古代文明、古典文明和现代文明。古代文明主要指美索不达米亚、埃及、克里特、印度河、中国的商文明;古典文明则包括希腊、罗马、印度、西周以后的中国。古代文明的衰落,被认为是游牧民族所摧毁。就连西周取代殷商,也被说成是“蛮族的入侵”。这显然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本书拒绝接受这种观点。

    [4]关于夏商周的文化范围,请参看许倬云《西周史》。

    [5]中华文明的特点,是连续与聚合;印度文明的特点,是松散和间断,请参看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关于这一点,学术界有争议。

    [6]莫卧儿王朝第六代君主叫奥朗则布,号“阿拉姆吉尔”(意为世界的征服者)。其父为建造著名泰姬陵的沙?贾汗。

    [7]英国人类学家詹姆斯?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提出,人类的智慧、意识和精神生活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这就是“巫术――宗教――科学”。起先人们以为,往天上泼水,就会下雨。这就是巫术。后来发现不管用,便叩拜神灵,乞求赐雨。这就是宗教。等到连这也不管用时,人类才真正踏进科学之门,学会了天气预报,也学会了人工降雨。所以,巫术是“前宗教”,也是“伪科学”。本书不同意这个观点。

    [8]佛教和耆那教的创始人都是王子。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是净饭国王子,耆那教创始人筏陀摩那是贝那勒斯王子。二千多年后创立锡克教的纳那克,虽然不是王子,却也是“刹帝利”。这就说明,独立、自由、平等,确实是人类的共同价值和共同追求。

    [9]哭墙又称西墙,是耶路撒冷旧城古代犹太国第二圣殿护墙的仅存遗址。犹太教把该墙看作是第一圣地。千百年来,流落在世界各个角落的犹太人回到圣城耶路撒冷时,便会来到这面石墙前低声祷告,哭诉流亡之苦。

    国家一旦诞生,图腾就鞠躬谢幕。

    埃及人把它变成神,罗马人把它变成法,中国人把它变成祖宗。

    第五章

    告别图腾

    神佑尼罗河

    正如许多民族在氏族时代都有巫术,他们在部落时代也有图腾。

    比如埃及。

    跟中国、印度、美索不达米亚不同,埃及不是“两河之间”。埃及人只有一条母亲河,那就是尼罗河。在上古时代,尼罗河就像一条珠链,从南到北连缀着大大小小珍珠般几十个聚落。这些聚落,古埃及人叫“斯帕特”(spt),希腊人叫“诺姆”(nomos),中文则翻译为“州”。它们原本是部落,后来变成了国家。古埃及文明,就从这里诞生。

    变成国家的“斯帕特”或“诺姆”,起先是部落国家,也是城市国家。他们都有自己的保护神。其中不少是动物,比如鹰、蛇、狼、公牛、狮子、鳄鱼、朱鹭;也有的“半人半兽”,比如厄勒藩丁的克努姆神,就是羊头人身。

    ◎古尼罗河流域图。

    ◎厄勒藩丁的克努姆神。

    哈!埃及跟中国一样,也有“羊人”。

    他们的“伏羲时代”或“炎帝时代”,也是“群魔乱舞”。

    没错,远古原本就是牛鬼蛇神的舞台。他们的鹰神、蛇神、鳄鱼神、朱鹭神等等,最早也都是图腾,甚至生殖崇拜的象征。进入文明时代后,就变成了国家的保护神。

    这是一个重大的转变。

    转变是必然的,也是必需的。人类发明图腾的目的,一是要“变父系为母系”,二是要“变氏族为部落”。因此,国家一旦诞生,它们就该鞠躬谢幕,就像巫术必须变成科学、宗教或礼乐。

    问题只在变成什么。

    埃及人的选择是把它们变成神。这当然是最顺理成章的。因为图腾原本就极具神秘色彩,是能够让氏族的老祖母神奇怀孕的神秘物。它也原本就享有神的地位和尊崇。比方说,不能吃图腾动物的肉,不能以粗暴、猥亵和戏弄的态度对待它们,它们死后要举行隆重的葬礼等等。

    图腾变神,岂非轻而易举?

    何况对于君主国,这样做最合适,也最合算。因为君主制,就是“主权在君,君权神授”。所以欧洲那些君主登基,都要教皇来加冕。但如果国王是“神的儿子”,那就连授权的程序都不用走了,岂不便当?

    再说这一点都不难。从部落到国家,从图腾到神,对于民众来说,不过是族民变国民,族徽变国徽;对于君主来说,则不过族长变酋长,酋长变国王。图腾,原本就是部落的祖先。酋长,当然是“图腾的儿子”。因此,只要顺便把图腾变成神,就一切OK。埃及的神从动物变成半人半兽,最后又变成人形,道理就在这里。

    这确实神!

    也许,正是依靠这种“神力”,埃及从部落国家到统一王朝,只用了短短几百年。公元前3100年,世界上大多数民族还没睡醒的时候,纳尔迈(美尼斯)就兼并上下埃及,建立了“第一王朝”。跟中国相比,不但时间早得多,进程也快得多。此后至少还要一千年,中国传说中的夏才会出现,而且还只相当于埃及的“诺姆国家”。秦始皇一统天下,则要到两千八百多年后。那时,埃及早就先后被波斯和马其顿征服,只剩下落日余晖了。[1]

    奇怪!这个“神佑之国”怎么会亡?

    成败都是它

    因为埃及的神是图腾变的。

    图腾不能变成“国家神”吗?不能。图腾与族民是什么关系?血缘关系。国家与国民又是什么关系?公共关系。部落是由氏族组成的,氏族则由血缘来组织。部落与国家的区别,就在于部落成员都相信自己是同一图腾的后代,国家则必须“按照地区来划分居民,使用权力来处理事务”。因此,原则上讲,变部落为国家,就必须同时变革图腾。首先,必须把所有部落的图腾都一笔勾销。然后,要么取其部分重塑一个,比如中国的龙;要么干脆直接另造保护神,比如竞争上岗的雅典娜。

    可惜,埃及没能这样。

    埃及人的做法,是把所有的图腾全部变成了神,正如他们把所有的部落直接变成了国家。于是,原来有多少部落,后来就有多少诺姆;原来有多少图腾,后来就有多少神。如果这诺姆是部落联盟,那么,同一诺姆还会有许多神。再加上后来创造添加的,古埃及的神据说竟有两千之多。

    不对吧?几十个诺姆,怎么会有两千多神?

    有两个原因。首先,他们的神原本就多,差不多每个村社就有一个,类似于我们的土地公公。其次,古埃及人对待宗教的态度极其开放和开明。他们不但一视同仁地看待其他诺姆的神,就连外国的神来了,也愿意与之共进晚餐。

    好嘛!这么多神,谁说了算?

    主神。

    主神也有两种。一种是地方性的,一种是全国性的。那么,谁是全国性的主神?哪个诺姆是江湖老大,他们的神就是主神。比如荷鲁斯,原本是提尼斯的保护神。提尼斯的国王纳尔迈(美尼斯)“一统天下”后,荷鲁斯就成了上下埃及共同的主神。当然,为了让大家都接受,必须在这只鹰的头上加一个太阳,因为太阳神是古埃及人都崇拜的。后来,底比斯变成老大了,底比斯的阿蒙就成了主神。阿蒙曾经有过各种形象,有时是一只鹅,有时是一条蛇,有时是一头羊。但最后,它的头顶也升起了一轮红日。

    ◎卢克索的卡尔纳克神庙中头戴太阳盘的公羊首阿蒙神。

    也就是说,只要自己的神变成了全埃及的太阳神,就坐稳了江山。

    但,老大是轮流坐庄的。于是,古埃及就会有许多主神,甚至会有许多个太阳神――拉、荷鲁斯、阿蒙、阿吞,等等。

    这就意味着“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岂能不乱?

    更何况,无论谁当法老,都得坚持“君权神授”,也都得巴结讨好神庙和祭司。神庙和祭司如果强势,法老就会从神子变成神奴。[2]比如十八王朝有一位女王跟她儿子(同时也是她的堂兄弟)争权夺利,后来把她儿子扶上王位的就是祭司。[3]显然,王朝后期的祭司就像中国东汉的外戚、晚唐的宦官,有废立皇帝之权,至少不难架空法老。最后,阿蒙神庙的某个祭司干脆篡夺了法老的王位,埃及也从此进入“后王朝时期”。[4]

    说起来这也是法老们自作自受。因为神庙和祭司原本就是他们自己养肥的,谁知道竟会尾大不掉?但他们又不能不仰仗神庙和祭司。因为他们统治的合理性,政权的合法性,都来自神,而且是图腾变成的神。

    神权政治,注定只能饮鸩止渴。古埃及政治的成败,也全在图腾变神。

    那么,它就不能变成别的什么吗?

    能。比如罗马。

    法治罗马

    罗马人的转变最不可思议,他们把图腾变成了法。

    这不奇怪。罗马本身就是奇迹。

    没错,罗马出现在世界舞台上时,起初是一点都不显眼的。公元前753年罗马开始建城那会儿,埃及人早就盖起了金字塔,波斯人早就发明了拜火教,印度的《吠陀本集》早已完成,中国则进入了东周。就连希腊,也已经举办了六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这时的罗马,算什么呢?

    蕞尔小邦。

    罗马的弱小,甚至让他们躲过了许多劫难,因为没人把他们放在眼里。然而很快,他们就让世界刮目相看。勃然雄起的罗马,扫平了意大利,占领了西班牙,征服了阿拉伯,把诸多文明古国尽收囊中。马其顿、叙利亚、希腊、埃及,都变成了罗马的行省,迦太基甚至还被改名为“阿非利加”。[5]

    由此,罗马得到了一个雅号――“世界的征服者”。

    不过,尽管罗马人把地中海变成了自己的内湖,但如果仅此而已,他们也顶多只是英勇善战的骑兵,开疆辟土的汉子,甚至杀人如麻的武夫。然而罗马对世界的贡献,却不在武化,而在文化。至少在西方人那里,罗马绝不仅仅只是一座城市,一个国家,一段历史,更是一种文化和精神。

    那么,罗马留给世界最宝贵的遗产是什么?

    基督教,罗马法。

    也许,这才是罗马征服世界的利器,永垂不朽的原因。是的,自从安东尼和埃及女王克娄巴特拉兵败自杀,屋大维被称作“奥古斯都”,延续了五百年的罗马共和国就终结了。之后的罗马帝国,跟中国的两汉并驾齐驱。他先是兴盛,后是分裂,最后灭亡。西罗马帝国,亡于中国的南北朝那会儿;东罗马帝国,亡于中国明朝的景泰年间。[6]

    罗马的日子,够长的了。

    这么长的日子,那么大的地盘,罗马人是靠什么来维持和维系的?

    契约。

    作为“希腊人的好学生”,罗马人把希腊人建立的契约精神发挥得淋漓尽致。基督教和罗马法,都是它的集中表现。基督教,就是“与神签约”。签约有两次,先签的叫“旧约”,后签的叫“新约”。罗马法,则是“为人立法”。立法也有两种,一种叫“公法”,一种叫“私法”。公法是处理国家事务的,私法是处理国民关系的。有了公法和私法,国家与国民,就各安其分,各得其所,不至于乱成一团。尤其是国民,既有安全感,又有自由感。因为当他们需要安全的时候,有法律保护;需要自由的时候,又公私分明。

    国家的功能,被罗马法成功地体现。罗马作为国家,又岂能不成功?

    明确界定“公私两权”,合理处分公权力和私权利的法典,叫《民法大全》。它是由东罗马帝国来完成的。其时,中国是南有南梁,北有北魏;欧洲则兵戎相见,烽火连天。这不能不让人感慨系之!是啊,罗马人似乎天生就有法律头脑和法律兴趣。他们竟然想出这种办法,来管理那庞大复杂的国家,而且在只剩下半壁江山时还乐此不疲。

    法治,也许是罗马的秘密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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