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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5

作者:易中天
更新时间:2015-01-12 10:00:00
个“兮”。

    兮是语气词,上古读音接近于“喝”,中古读音接近于“嘿”,意思相当于“啊”。我,也不是“自己”,是“兵器”,意思是“杀”。

    所以,甲骨文的羲,就是“杀啊”。

    杀谁?

    谁杀?

    谋杀案吗?

    当然不是。

    但要侦破此案,也只能倒推。从哪儿推?(牺)。因为伏羲又叫庖牺(庖)。庖牺的,就是牺牲的;牺牲的,则原本是伏羲的羲,就像蛇字原本是“它”。这在文字学上就叫“本字”,也就是“原版”。

    的原版是“羲”,蛇的原版是“它”。后来,“它”加上虫就成了蛇,“羲”

    加上牛就成了。为什么要加偏旁?为了强调。比方说,强调蛇是爬虫。同样,正因为羲是牺牲,所以要加牛。要知道,牺和牲,都是牛字旁。

    这当然很牛。

    伏羲,就是很牛的庖牺。庖即庖厨,牺即牺牲。

    献祭用的动物,包括马、牛、羊、猪、狗、鸡。其中色纯的叫牺,体全的叫牲,合起来叫牺牲。最重要的牺牲,是牛和羊。祭祀的仪式,有牛就叫太牢,没有牛只有羊就叫少牢。少牢比太牢用得多,因为羊比牛便宜。但再省钱,也得有羊。

    所以,尽管甲骨文的羲没有羊,金文就得加上。再后来,还得加牛。上面加只羊,旁边加头牛,伏羲或庖牺,才算验明正身。

    哈哈,原来伏羲这蛇头,是个做饭的。

    但伏羲或庖牺,却堪称“天下第一厨”,因为是做饭给神吃。请神吃饭,这在古代可是头等大事。《左传》就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戎就是战争,祀就是祭祀。[26]战争要杀人,祭祀要杀羊。羲,岂能不是“杀啊”!

    所以即便在女娲的时代,伏羲的地位也不低。事实上,如果说女娲的伟大发明是生殖崇拜,那么,伏羲的卓越贡献就是请神吃饭。他身上有羊肉味儿,后来起了王莽的心思,都不奇怪。

    奇怪的是,我们的先民为什么要请神吃饭?难道他们牛羊成群瓜果满园五谷丰登,吃不完用不完,要大摆宴席?

    当然不是。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

    请神吃饭其实是个局。

    做局也是逼上梁山。正如生殖崇拜是因为死人太多,吓着了;请神吃饭则因为饥肠辘辘,饿坏了。那时生产力实在低下,先民们吃了上顿没下顿,更难有储备可言。一旦长时间断粮断炊,族群面临的便是灭顶之灾。

    饥饿,是死亡女神的嫣然一笑。

    这就必须想办法,最实在的办法则是发展生产力。于是各种生产工具被相继发明了出来,包括作为猎具和渔具的罔罟(读如网古),作为农具的耜耒(读如四垒)。这些理应获得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发明和创造,后来被归功于伏羲和神农。这当然实至名归也受之无愧。因此,这时的伏羲,是制造猎具、渔具和农具的工匠,以及使用这些工具的猎手、渔夫和农民。[27]但,这跟蛇有什么关系,跟羊又有什么关系?

    羊是在狩猎过程中自投罗网的。原始猎人最喜欢羊,因为野猪野牛不易捕杀,兔子田鼠跑得太快,鱼虾贝蟹又解不了馋。只有羊,体大肉多,成群结队,反抗力弱,智商还低。这就不但可以打主意,还能智取。比方说,伪装成羊混入羊群,然后把它们带进包围圈。羊傻呀,又喜欢随大流,哪有不上当的?

    没错,这就是最早的“佯装”,装羊的伏羲就是最早的“羊人”。这也是最早的“局”,只不过它鲜为人知。后面的事情就简单多了:吃不完的羊被圈养起来,猎人伏羲也变成了牧人伏羲。这时,他当然还是羊人。

    尝到甜头的伏羲得寸进尺。他决定设一个更大的局,忽悠一把天神地。

    这就是请神吃饭――饭局。

    饭局和狩猎,其实一回事,都是为了吃。没得吃,不够吃,便要么去抢,这就是战争,也就是甲骨文的羲;要么去讨,这就是祭祀,也就是金文的羲。它的意义,一点都不亚于生殖崇拜。生殖崇拜祈求的,是种族的延续;请神吃饭面对的,是族类的生存。前者希望多子多孙,后者希望丰衣足食;前者考虑千秋万代,后者考虑当下眼前。你说哪个重要?

    都重要。但现在就有吃的,更迫切。

    请神吃饭,不能不办。那些山神、河神、林妖树怪、土地公公,管着山间的兽、林中的鸟、水里的鱼、地上的庄稼,自己又吃用不完,完全可以分一点给我们。只不过,将欲取之,必先予之,你得把神伺候好了。要知道,就连范增要杀刘邦,也得先摆鸿门宴。

    显然,这只能是伏羲的事。也只有发明了猎具、猎获了羊群的他,才有资格充当请神吃饭的厨师长和主持人。也因此,在祭祀仪式上,他依然得头戴羊角身披羊皮扮作羊人。只不过,这时的他不再是猎手,而是祭司。同时,他也不再是甲骨文的羲,而是金文的羲。金文的羲,上面是。是仪()的本字,即威仪或礼仪。而且,正因为的本字是,的原版才是羲。

    (两种字形,都一目了然,就是兵器(我)加上羊。意思要么是杀羊,要么是杀羊的人。为什么要杀羊呢?请神吃饭。)

    伏羲的秘密,昭然若揭。

    与此同时,他的地位也节节高升。

    众所周知,在没有政权、法律、国家和公民概念的原始时代,族群都是自然形成的。纽带则与其说是血缘,不如说是共食。母子,是吃与被吃的关系;兄弟,是同一个娘养大的人。实际上,原始人类聚族而居,无非是要解决吃饭问题。因此,爹若有奶,爹就是娘;谁给吃的,谁就是老大。

    掌勺的必定变成掌权的。后起之秀伏羲,要向女娲讨个说法。

    披着羊皮的蛇

    说法很快就有了,那就是承认男人在生育中的作用,并为之设立祭坛。

    祭坛在红山文化遗址已经发现,只不过女的圆,男的方。这倒是符合我们的主观感受:男人有棱有角,女人珠圆玉润。难怪女娲手上拿的是规,伏羲拿的是矩,女圆男方嘛!

    但,天圆地方,又怎么讲?

    天,不是男性;地,不是女性吗?

    对不起,这是后来的事。在远古,在女娲的时代,女人才是天,男人则是地。只不过,自从男人有了方方正正的祭坛,也就好歹有了一席地位,可以跟圆圆满满的女人分庭抗礼。

    于是伏羲摇身一变而为蛇神。

    伏羲怎么会是蛇呢?伏与狗有关,[28]羲与羊有关,牺与牛有关,哪有蛇?兵器倒是有的。伏羲又叫伏戏。戏,还有羲字中的“我”,都是兵器。难道那蛇,其实不过是祭坛上器皿中兵器的倒影?

    当然不是。

    伏羲变成蛇,不是“杯弓蛇影”,而是“文化革命”。也就是说,越来越牛的男人,要求在饮食和男女两方面,都能体现其重要性。

    这就必须引蛇出洞。

    为什么必须是蛇呢?因为只有蛇,才是男性最强有力的象征。鸟,就温柔了点。所以,从氏族到部落,再到国家,蛇的作用都将一以贯之。在氏族时代,它是生殖崇拜的符号;到部落时代,它将成为图腾;到国家时代,它还将成为祖宗。只不过,狡猾的蛇多半会处于潜伏状态,该出洞时才露出真容。

    妙哉伏羲!他还真是伏蛇,只不过披着羊皮。

    潜伏的蛇神现在是羊人。他是羲,是,也是美。美,上面是羊,下面是大。这个大,其实是人,大人。人,如果是大人物,就写成正面而立的“大”,比如美好的美;如果是普通人,就写成侧身而立的“亻”,比如佯装的佯。可见,从佯到羲,到,到美,伏羲这小伙子拾级而上,每一步都离不开羊。

    善哉羊也!

    是的,羊是善,也是祥。因为羊肉可食,羊皮可衣,羊粪可以肥田,羊角可以做武器或乐器。这样的衣食父母,岂非功德无量?这样的大慈大悲,难道还不吉祥?头戴羊角的羊人伏羲,难道不美?这样一位远古时代的大帅哥,难道不该成为领袖?

    当然应该!

    实际上,吉祥二字,古文字就写作“吉羊”。羊就是祥,就是冠羊之人。那么,什么东西“吉”?红莲之珠。红莲就是女阴,红莲之珠则可能是印度人的摩尼宝珠,中国人的火齐珠,即阴蒂。蒂,就是帝,古文字写成或。它可能是整朵花,也可能是花蕊或花蕾。因此,神秘的“六字真言”――嘛呢叭咪,翻译为六字汉语,就是“神,红莲之珠,吉”。[29]

    噫!红莲之珠吉,冠羊之人祥。

    吉祥二字,伏羲占了多半。

    ◎六字真言艺术形象,它原本是日本奈良金刚山寺“宝珠舍利塔”的上部,王镛绘,转引自赵国华《生殖文化崇拜论》第155页。

    这个形象,最下面是灿烂绽放的莲花,内含丰硕多籽的莲蓬,上为光焰四射的宝珠。宝珠之内,又有莲花、莲蓬、宝珠,表示天地万物的生生不已,生命创造的永无止境。

    三分天下有其二,父系当然要取代母系。

    但这一切,都是悄然发生的。

    在母系社会后期,当篝火燃起夜幕降临时,登上祭坛的仍是女娲或蛙女。那模样和场面,我们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的蛙人图上已经见过:掌握了“生与死”这“一号机密”的蛙女神,占据绝大部分画面,表示她是当然的领袖。她头上的装饰物,是鱼和鸟,分别代表女性和男性生殖崇拜,也表示鱼人和鸟人是她的辅佐。四周,则是代表女性的花和代表子孙的星星点点。

    至于男性的蛇人和羊人,则多半只能在台下打理那些陶罐、陶壶、陶盘、陶钵、陶杯、陶碗。他们当然想不到,自己跟前的陶鼎,将来会变成青铜的,并成为国家和政权的象征。他们更不会想到,为了问鼎中原,兄弟姐妹们将付出怎样的代价。

    做爱,以神的名义

    祭祀的高潮和余兴,是篝火晚会。

    这很有必要,甚至不可或缺。事实上,原始时代的祭祀礼仪,并非规行矩步,庄严肃穆,而是载歌载舞,天恩共沐。

    歌舞,也是献给神灵的礼物。

    礼物无疑是丰盛的。

    首先是“牺牲”(肉类)和“粢盛”(粮食)。它们盛放在“豆”里。豆,是古代餐具,类似于高足盘,有的还有盖。里面装的,是猪头三牲、红焖羊肉和扬州炒饭。这是当时的“满汉全席”。

    其次是“玉帛”,也就是玉器和束帛。这是“红包”,放在器皿中。牺牲、粢盛、玉器、束帛,合起来就叫“牺牲玉帛”。盛放玉帛的器皿,和盛放牺牲的餐具(豆),叠加起来就是“”,也就是“礼”。[30]

    当然,粮食和肉类,神吃不掉;东西,也拿不走。玉帛之类,大约会重复使用。牺牲,则在仪式后由族民分食,叫胙肉(胙读如做)。分食也不完全是怕浪费,还因为肉上已经有了神的祝福。分而食之,正是为了共享太平。

    牺牲和粢盛是吃的,玉帛是用的,歌舞则是看的和玩的。这同样是人神共享。没人知道,神灵们是否会坚持看完这台晚会。也许,享用了盛宴,拿走了红包,又观赏了部分节目,他们已心满意足,要回天廷或山林打盹。但,分食了胙肉的族民却意犹未尽,兴致正浓。毕竟,请神吃饭的事,不可能天天都有。既然这日子相当于逢年过节,那又何不把它变成嘉年华?

    篝火晚会,弄不好就通宵达旦。

    那是一种怎样的歌舞啊!在青海省大通县孙家寨出土的陶盆上,我们看到了这样的场面:五人一组,手拉着手,头向一边侧,身向一边扭。他们的头上,飘着一根东西,疑为发辫;两腿之间,则翘着一根东西,疑为饰物。

    ◎青海省大通县孙家寨出土的舞蹈陶盆。

    嘻!这是土家族的摆手舞吗?这是纳西族的篝火舞吗?这是藏族的打阿嘎吗?这是维吾尔族的麦西来甫吗?

    也许是,也许不是。

    也许,它就是“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阕”的“葛天氏之乐”。[31]

    这样的原始歌舞,一定虔诚而又蛮野,热烈而又谨严。那是先民们在庄严仪式上生命活力的体现。据说,乐器是女娲和伏羲的发明。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来描述:如醉如狂,神采飞扬,伏羲琴瑟,女娲笙簧。

    值得关注的,是两腿之间那疑为饰物的东西。

    没错,它应该就是腰饰。但原始人的所谓腰饰,从来就是可疑的。它们往往是一些树上扯下的叶子,地上捡来的羽毛,或者松鼠和野狗的尾巴,遮蔽性极差,装饰性极强。人类学的研究表明,这些腰饰还是舞会上专用的。[32]

    这可真是欲盖弥彰。

    不难想象,月色朦胧,火光飘逸,疯狂摇摆飞速旋转的裸体上,唯独某一部分有着闪烁不定的珠光,摇曳生姿的流苏,会给春情勃发的青年男女以怎样的刺激。

    因此晚会的尾声,恐怕不是齐唱“难忘今宵”,而是三三两两地到密林深处去做爱。个别性急的,也许还等不到那一刻。

    做爱,以神的名义。

    做爱,在神的面前。

    这就是远古的礼乐。它是神的盛宴,也是爱的盛宴。

    用不着大惊小怪。在原始时代,饮食和男女,原本就是同一件事情的两面,同一个目标的两手。这个目标和这件事情,就是生存和发展。神,当然是赞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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