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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207

作者:张爱玲
更新时间:2015-01-10 10:00:00
唱出来都有点像吟诗(她常常用拖长了的湖南腔背诵唐诗)。而且她的发音一来就比钢琴低半个音阶,但是她总是抱歉地笑起来,有许多娇媚的解释。

      她的衣服是秋天的落叶的淡赭,肩上垂着淡赭的花球,永远有飘堕的姿势。

      我总站在旁边听,其实我喜欢的并不是钢琴而是那种空气。我非常感动地说:“真羡慕呀!我要弹得这么好就好了!”

      于是大人们以为我是罕有的懂得音乐的小孩,不能埋没了我的天才,立即送我去学琴。

      母亲说:“既然是一生一世的事,第一要知道怎样爱惜你的琴。”琴键一个个雪白,没洗过手不能碰。每天用一块鹦哥绿绒布亲自揩去上面的灰尘。

      我被带到音乐会里,预先我母亲再三告诫:“绝对不可以出声说话,不要让人家骂中国人不守秩序。”果然我始终沉默着,坐在位子上动也不动,也没有睡着。休息十分钟的时候,母亲和姑姑窃窃议论一个红头发的女人:“红头发真是使人为难的事呀!穿衣服很受限制了,一切的红色黄色都犯了冲,只有绿。红头发穿绿,那的确”在那灯光黄暗的广厅里,我找来找去看不见那红头发的女人,后来在汽车上一路想着,头发难道真有大红的么?很为困惑。

      以后我从来没有自动地去听过音乐会,就连在夏夜的公园里,远远坐着不买票,享受着露天音乐厅的交响乐,我都不肯。

      教我琴的先生是俄国女人,宽大的面颊上生着茸茸的金汗毛,时常夸奖我,容易激动的蓝色大眼睛里充满了眼泪,抱着我的头吻我。我客气地微笑着,记着她吻在什么地方,隔了一会才用手绢子去擦擦。到她家去总是我那老女佣领着我,我还不会说英文,不知怎样地和她话说得很多,连老女佣也常常参加谈话。有一个星期尾她到高桥游泳了回来,骄傲快乐地把衣领解开给我们看,粉红的背上晒塌了皮,虽然已经隔了一天,还有兴兴轰轰的汗味太阳味。客室的墙壁上挂满了暗沉沉的棕色旧地毯,安着绿漆纱门,每次出进都是她丈夫极有礼貌地替我们开门。我很矜持地,从来不向他看,因此几年来始终不知道他长得是什么样子,似乎是不见天日的阴白的脸,他太太教琴养家,他不做什么事。

      后来我进了学校,学校里的琴先生时常生气,把琴谱往地下一掼,一掌打在手背上,把我的手横扫到钢琴盖上去,砸得骨节震痛。越打我越偷懒,对于钢琴完全失去了兴趣,应当练琴的时候坐在琴背后的地板上看小说。琴先生结婚之后脾气好了许多。她搽的粉不是浮在脸上――离着脸总有一寸远。松松地包着一层白粉,她竟向我笑了,说:“早!”但是我还是害怕,每天上课之前立在琴间门口等着铃响,总是浑身发抖,想到浴室里去一趟。

      因为已经下了几年的工夫,仿佛投资开店,拿不出来了,弃之可惜,所以一直学了下去,然而后来到底不得不停止了。

      可是一方面继续在学校里住读,常常要走过那座音乐馆,许多小房间,许多人在里面叮叮咚咚弹琴,纷纷的琴字有摇落,寥落的感觉,仿佛是黎明,下着雨,天永远亮不起来了,空空的雨点打在洋铁棚上,空得人心里难受。弹琴的偶尔踩动下面的踏板,琴字连在一起和成一片,也不过是大风把雨吹成了烟,风过处,又是滴滴嗒嗒稀稀朗朗的了。

      弹着琴,又像在几十层楼的大厦里,急急走上仆人苦力推销员所用的后楼梯,灰色水泥楼梯,黑铁栏杆,两旁夹着灰色水泥墙壁,转角处堆着红洋铁桶与冬天没有气味的灰寒的垃圾。一路走上去,没遇见一个人;在那阴风惨惨的高房子里,只是往上走。

      后来离钢琴的苦难渐渐远了,也还听了一些交响乐(大都是留声机上的,因为比较短)

      ,总嫌里面慷慨激昂的演说腔太重。倒是比较喜欢十八世纪的宫廷音乐,那些精致的MinBuet,尖手尖脚怕碰坏了什么似的――的确那时候的欧洲人迷上了中国的瓷器,连房间*揖叨加么善骼醋觯椎孛杞穑浅O盖傻囊巫印N易钕不兜墓诺湟衾旨也皇抢寺傻谋炊喾一蛳舭睿词墙显绲陌秃铡0秃盏那硬⒚挥泄南饲桑挥忻硖闷裁挥杏⑿燮抢锩娴氖澜缡潜恐氐模从值眯挠κ郑盒∧疚堇铮缴系墓抑拥梧“冢淮幽就肜锖妊蚰蹋慌饲W湃棺忧氚玻宦滩菰系挠兴枷胱诺呐Q蛴朊挥兴枷氲陌自撇剩怀恋榈榈南苍么笊枚窠鹕慕峄榈闹印H缤赡氖锼档模*”上帝在他的天庭里,世间一切都好了。“

      歌剧这样东西是贵重的,也止于贵重。歌剧的故事大都很幼稚,譬如像妒忌这样的原始的感情,在歌剧里也就是最简单的妒忌,一方面却用最复杂最文明的音乐把它放大一千倍来奢侈地表现着,因为不调和,更显得吃力。“大”不一定是伟大。而且那样的隆重的热情,那样的捶胸脯打手势的英雄,也讨厌。可是也有它伟大的时候――歌者的金嗓子在高压的音乐下从容上升,各种各样的乐器一个个惴惴慑服了;人在人生的风浪里突然站直了身子,原来他是很高很高的,眼色与歌声便在星群里也放光。不看他站起来,不知道他平常是在地上爬的。

      外国的通俗音乐,我最不喜欢半新旧的,例如“一百零一支最好的歌”,带有十九世纪会客室的气息,黯淡,温雅,透不过气来――大约因为那时候时行束腰,而且大家都吃得太多,所以有一种饱闷的感觉。那里的悲哀不是悲哀而是惨沮不舒。“在黄昏”是一支情歌:“在黄昏,想起我的时候,不要记恨,亲爱的――”

      听口气是端方的女子,多年前拒绝了男人,为了他的好,也为了她的好。以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她一个人住着,一个人老了。虽然到现在还是理直气壮,同时却又抱歉着。这原是温柔可爱的,只是当中隔了多少年的慢慢的死与腐烂,使我们对于她那些过了时的逻辑起了反感。

      苏格兰的民歌就没有那些逻辑,例如《萝门湖》,这支古老的歌前两年曾经被美国流行乐队拿去爵士化了,大红过一阵:我走低的路我与我真心爱的永远不会再相逢,在萝门湖美丽,美丽的湖边。“

      可以想象多山多雾的苏格兰,遍山坡的heather,长长地像蓬蒿,淡紫的小花浮在上面像一层紫色的雾。空气清扬寒冷,那种干净,只有我们的《诗经》里有。

      一般的爵士乐,听多了使人觉得昏昏沉沉,像是起来得太晚了,太阳黄黄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没有气力,也没有胃口,没头没脑。那显著的摇摆的节拍,像给人捶腿似的,却是非常舒服的。我最喜欢的一支歌是《本埠新闻里的姑娘》,在中国不甚流行,大约因为立意新颖了一点,没有通常的“六月”,“月亮”,“蓝天”,“你”:――本埠新闻里的姑娘想那粉红纸张的本埠新闻里的年青美丽的黑头发女人。“

      完全是大城市的小市民。

      南美洲的曲子,如火如荼,是烂漫的春天的吵嚷。夏威夷音乐很单调,永远是“吉他”

      的琮。仿佛在夏末秋初,席子要收起来了,挂在竹竿上晒着,花格子的台湾席,黄草席,风卷起的边缘上有一条金黄的日色。人坐在地下,把草帽合在脸上打瞌盹。不是一个人――靠在肩上的爱人的鼻息咻咻地像理发店的吹风。极单纯的沉湎,如果不是非常非常爱着的话,恐怕要嫌烦,因为耗费时间的感觉太分明,使人发急。

      头上是不知道倦怠的深蓝的天,上下几千年的风吹日照,而人生是不久长的,以此为永生的一切所激恼了。

      中国的通俗音乐里,大鼓书我嫌它太像赌气,名手一口气贯串奇长的句子,脸不红,筋不爆,听众就专门要看他的脸红不红,筋爆不爆。《大西厢》费了大气力描写莺莺的思春,总觉得是京油子的耍贫嘴。

      弹词我只听见过一次,一个瘦长脸的年青人唱《描金凤》,每隔两句,句尾就加上极其肯定的“嗯,嗯,嗯,”每“嗯”一下,把头摇一摇,像是咬着人的肉不放似的。对于有些听众这大约是软性刺激。

      比较还是申曲最为老实恳切。申曲里表现“急急忙忙向前奔”,有一种特殊的音乐,的确像是慌慌张张,脚不点地,耳际风生。最奇怪的是,表现死亡,也用类似的调子,气氛却不同了。唱的是:“三魂渺渺,三魂渺渺,七魄悠悠,七魄悠悠;阎王叫人三更死,并不留人,并不留人到五更!”忒楞楞急雨样的,平平的,重复又重复,仓皇,嘈杂,仿佛大事临头,旁边的人都很紧张,自己反倒不知道心里有什么感觉――那样的小户人家的死,至死也还是有人间味的。

      中国的流行歌曲,从前因为大家有“小妹妹”狂,歌星都把喉咙逼得尖而扁,无线电播音机里的《桃花江》听上去只是“价啊价,叽价价叽家啊价”外国人常常骇异地问中国女人的声音怎么是这样的。现在好多了。然而中国的流行歌曲到底还是没有底子,仿佛是决定了新时代应当有新的歌,硬给凑了出来的。所以听到一两个悦耳的调子像《蔷薇处处开》,我就忍不住要疑心是从西洋或日本抄了来的。有一天深夜,远处飘来跳舞厅的音乐,女人尖细的喉咙唱着:“蔷薇蔷薇处处开!”偌大的上海,没有几家人家点着灯,更显得夜的空旷。我房间里倒还没熄灯,一长排窗户,拉上了暗蓝的旧丝绒帘子,像文艺滥调里的“沉沉夜幕”。丝绒败了色的边缘被灯光喷上了灰扑扑的淡金色。帘子在大风里蓬飘,街上急急驶过一辆奇异的车,不知是不是捉强盗,“哗!哗!哗!”,像轮船的汽笛,凄长地,“哗!

      哗!哗!哗!“大海就在窗外,海船上的别离,命运性的决裂,冷到人心里去。”哗!

      哗!“渐渐远了。在这样凶残的,大而破的夜晚,给它到处开起蔷薇花来,是不能想象的事,然而这女人还是细声细气很乐观地说是开着的。即使不过是绸绢的蔷薇,缀在帐顶,灯罩,帽檐,袖口,鞋尖,阳伞上,那幼小的圆满也有它的可爱可亲。

      (一九四四年十一月)

      自己的文章我虽然在写小说和散文,可是不大注意到理论。近来忽然觉得有些话要说,就写在下面。

      我以为文学理论是出在文学作品之后的,过去如此,现在如此,将来恐怕还是如此。倘要提高作者的自觉,则从作品中汲取理论,而以之为作品的再生产的衡量,自然是有益处的。但在这样衡量之际,须得记住在文学的发展过程中作品与理论乃如马之两骖,或前或后,互相推进。理论并非高高坐在上头,手执鞭子的御者。

      现在似乎是文学作品贫乏,理论也贫乏。我发现弄文学的人向来是注重人生飞扬的一面,而忽视人生安稳的一面。其实,后者正是前者的底子。又如,他们多是注重人生的斗争,而忽略和谐的一面。其实,人是为了要求和谐的一面才斗争的。

      强调人生飞扬的一面,多少有点超人的气质。超人是生在一个时代里的。而人生安稳的一面则有着永恒的意味,虽然这种安稳常是不完全的,而且每隔多少时候就要破坏一次,但仍然是永恒的。它存在于一切时代。它是人的神性,也可以说是妇人性。

      文学史上素朴地歌咏人生的安稳的作品很少,倒是强调人生的飞扬的作品多,但好的作品,还是在于它是以人生的安稳做底子来描写人生的飞扬的。没有这底子,飞扬只能是浮沫。许多强有力的作品只予人以兴奋,不能予人以启示,就是失败在不知道把握这底子。

      斗争是动人的,因为它是强大的,而同时是酸楚的。斗争者失去了人生的和谐,寻求着新的和谐。倘使为斗争而斗争,便缺少回味,写了出来也不能成为好的作品。

      我发觉许多作品里力的成份大于美的成份。力是快乐的,美却是悲哀的,两者不能独立存在。“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悲哀的诗,然而它的人生态度又是何等肯定。我不喜欢壮烈。我是喜欢悲壮,更喜欢苍凉。

      壮烈只有力,没有美,似乎缺少人性。悲剧则如大红大绿的配角,是一种强烈的对照。

      但它的刺激性还是大于启发性。苍凉之所以有更深长的回味,就因为它像葱绿配桃红,是一种参差的对照。

      我喜欢参差的对照的写法,因为它是较近事实的。《倾城之恋》里,从腐旧的家庭里走出来的流苏,香港之战的洗礼并不曾将她感化成为革命女性;香港之战影响范柳原,使他转向平实的生活,终于结婚了,但结婚并不使他变为圣人,完全放弃往日的生活习惯与作风。

      因之柳原与流苏的结局,虽然多少是健康的,仍旧是庸俗;就事论事,他们也只能如此。

      极端病态与极端觉悟的人究竟不多。时代是这么沉重,不容那么容易就大彻大悟。这些年来,人类到底也这么生活了下来,可见疯狂是疯狂,还是有分寸的。所以我的小说里,除了《金锁记》里的曹七巧,全是些不彻底的人物。他们不是英雄,他们可是这时代的广大的负荷者。因为他们虽然不彻底,但究竟是认真的。他们没有悲壮,只有苍凉。悲壮是一种完成,而苍凉则是一种启示。

      我知道人们急于要求完成,不然就要求刺激来满足自己嗜好。他们对于仅仅是启示,似乎不耐烦。但我还是只能这样写。我以为这样写是更真实的。我知道我的作品里缺少力,但既然是个写小说的,就只能尽量表现小说里人物的力,不能代替他们创造出力来。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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