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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爱玲
更新时间:2015-01-10 10:00:00
所里做事。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的。”汝良道:“他是俄国人?”沁西亚点点头。汝良笑道:“他一定很漂亮?”沁西亚微笑道:“很漂亮。结婚那天你可以看见他。你一定要来的。”

      仿佛那是世上最自然的事――一个年青漂亮的俄国下级巡官,从小和她在一起的。可是汝良知道:如果她有较好的机会的话,她决不会嫁给他。汝良自己已经是够傻的,为恋爱而恋爱。难道他所爱的女人竟做下了更为不可挽回的事么――为结婚而结婚?

      他久久没有收到请帖,以为她准是忘了给他寄来,然而毕竟是寄来了――在六月底。为什么耽搁了这些时?是经济上的困难还是她拿不定主意?

      他决定去吃她的喜酒,吃得酩酊大醉。他没有想到没有酒吃。

      俄国礼拜堂的尖头圆顶,在似雾非雾的牛毛雨中,像玻璃缸里醋浸着的淡青的蒜头。礼拜堂里人不多,可是充满了雨天的皮鞋臭。神甫身上披着平金缎子台毯一样的氅衣,长发齐肩,飘飘然和金黄的胡须连在一起,汗不停地淌,须发兜底一层层湿出来。他是个高大俊美的俄国人,但是因为贪杯的缘故,脸上发红而浮肿。是个酒徒,而且是被女人宠坏了的。他瞌睡得睁不开眼来。

      站在神甫身边的是唱诗班领袖,长相与打扮都跟神甫相仿佛,只是身材矮小,喉咙却大,激烈地连唱带叫,脑门子上挣得长汗直流,热得把头发也脱光了。

      圣坛后面悄悄走出一个香伙来,手持托盘,是麻而黑的中国人,僧侣的黑袍下露出白竹布裤子,赤脚趿着鞋。也留着一头乌油油的长发,人字式披在两颊上,像个鬼,不是《聊斋》上的鬼,是义冢里的,白蚂蚁钻出钻进的鬼。

      他先送了交杯酒出来,又送出两只皇冕。亲友中预先选定了两个长大的男子高高擎住了皇冕,与新郎新娘的头维持着寸许的距离。在那阴暗,有气味的礼拜堂里,神甫继续诵经,唱诗班继续唱歌。新郎似乎局促不安。他是个浮躁的黄头发小伙子,虽然有个古典型的直鼻子,看上去没有多大出息。他草草地只穿了一套家常半旧白色西装。新娘却穿着隆重的白缎子礼服,汝良身旁的两个老太太,一个说新娘的礼服是租来的,一个坚持说是借来的,交头接耳辩了半日。

      汝良不能不钦佩沁西亚,因而钦佩一切的女人。整个的结婚典礼中,只有沁西亚一个人是美丽的。她仿佛是下了决心,要为她自己制造一点美丽的回忆。她捧着白蜡烛,虔诚地低着头,脸的上半部在障纱的影子里,脸的下半部在烛火的影子里,摇摇的光与影中现出她那微茫苍白的笑。她自己为自己制造了新嫁娘应有的神秘与尊严的空气,虽然神甫无精打彩,虽然香伙出奇的肮脏,虽然新郎不耐烦,虽然她的礼服是租来的或是借来的。她一辈子就只这么一天,总得有点值得一记的,留到老年时去追想。汝良一阵心酸,眼睛潮了。

      礼仪完毕之后,男女老少一拥上前,挨次和新郎新娘接吻,然后就散了。只有少数的亲族被邀到他们家去参加茶会。

      汝良远远地站着,怔了一会。他不能够吻她,握手也不行――他怕他会掉下泪来。他就这样溜走了。

      两个月后,沁西亚打电话给他,托他替她找个小事,教英文,德文,俄文,或是打字,因为家里待着闷的慌。他知道她是钱不够用。

      再隔了些时,他有个同学要补习英文,他打电话通知沁西亚,可是她病了,病的很厉害。

      他踌躇了一天一夜,还是决定冒昧地上门去看她一次,明知道他们不会让一个生人进她的卧房去的,不过尽他这点心罢了。凑巧那天只有她妹妹丽蒂亚在家,一个散漫随便的姑娘,长得像跟她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就是发酵粉放多了,发得东倒西歪,不及她齐整。丽蒂亚领他到她房里去,道:“是伤寒症。医生昨天说难关已经过去了,险是险的。”

      她床头的小橱上放着她和她丈夫的双人照。因为拍的是正面,看不出她丈夫那古典美的直鼻子。屋子里有俄国人的气味。沁西亚在枕上两眼似睁非睁蒙卑地看过来。对于世上一切的漠视使她的淡蓝的眼睛变为没有颜色的。她闭上眼,偏过头去。她的下巴与颈项瘦到极点,像蜜枣吮得光剩下核,核上只沾着一点毛毛的肉衣子。可是她的侧影还在,没大改――汝良画得熟极而流的,从额角到下颔那条线。

      汝良从此不在书头上画小人了。他的书现在总是很干净。

      (一九四四年一月)

      花  凋她父母小小地发了点财,将她坟上加工修葺了一下,坟前添了个白大理石的天使,垂着头,合着手,脚底下环绕着一群小天使。上上下下十来双白色的石头眼睛。在石头的缝里,翻飞着白石的头发,白石的裙褶子,露出一身健壮的肉,乳白的肉冻子,冰凉的。是像电影里看见的美满的坟墓,芳草斜阳中献花的人应当感到最美满的悲哀。天使背后藏着个小小的碑,题着“爱女郑川嫦之墓”。碑阴还有托人撰制的新式的行述:

      “……川嫦是一个稀有的美丽的女孩子……十九岁毕业于宏济女中,二十一岁死于肺病。……爱音乐,爱静,爱父母……无限的爱,无限的依依,无限的惋惜……回忆上的一朵花,永生的玫瑰……安息罢,在爱你的人的心底下。知道你的人没有一个不爱你的。”

      全然不是这回事。的确,她是美丽的,她喜欢静,她是生肺病死的,她的死是大家同声惋惜的,可是……全然不是那回事。

      川嫦从前有过极其丰美的肉体,尤其美的是那一双华泽的白肩膀。然而,出人意料之外地,身体上的脸庞却偏于瘦削,峻整的,小小的鼻峰,薄薄的红嘴唇,清炯炯的大眼睛,长睫毛,满脸的“颤抖的灵魂”,充满了深邃洋溢的热情与智慧,像《魂归离恨天》的作者爱米丽。勃朗蒂。实际上川嫦并不聪明,毫无出众之点。她是没点灯的灯塔。

      在姊妹中也轮不着她算美,因为上面还有几个绝色的姊姊。郑家一家都是出奇地相貌好。从她父亲起,郑先生长得像广告画上喝乐口福抽香烟的标准上海青年绅士,圆脸,眉目开展,嘴角向上兜兜着,穿上短裤子就变了吃婴儿药片的小男孩,加上两撇八字须就代表了即时进补的老太爷,胡子一白就可以权充圣诞老人。

      郑先生是个遗少,因为不承认民国,自从民国纪元起他就没长过岁数。虽然也知道醇酒妇人和鸦片,心还是孩子的心。他是酒精缸里泡着的孩尸。

      郑夫人自以为比他看上去还要年青,时常得意地向人说:

      “我真怕跟他一块儿出去――人家瞧着我比他小得多,都拿我当他的姨太太!”俊俏的郑夫人领着俊俏的女儿们在喜庆集会里总是最出风头的一群。虽然不懂英文,郑夫人也会遥遥地隔着一间偌大的礼堂向那边叫喊:“你们过来,兰西!露西!

      沙丽!宝丽!“在家里她们变成了大毛头,二毛头,三毛头,四毛头。底下还有三个是儿子,最小的儿子是一个下堂妾所生。

      孩子多,负担重,郑先生常弄得一屁股的债,他夫人一肚子的心事。可是郑先生究竟是个带点名士派的人,看得开,有钱的时候在外面生孩子,没钱的时候在家里生孩子。没钱的时候居多,因此家里的儿女生之不已,生下来也还是一样的疼。逢着手头活便,不能说郑先生不慷慨,要什么给买什么。在鸦片炕上躺着,孩子们一面给捶腿,一面就去掏摸他口袋里的钱;要是不叫拿,她们就捏起拳头一阵乱捶,捶得父亲又是笑,又是叫唤:“嗳哟,嗳哟,打死了,这下子真打死了!”过年的时候他领着头耍钱,做庄推牌九,不把两百元换来的铜子儿输光了不让他歇手。然而玩笑归玩笑,发起脾气来他也是翻脸不认人的。

      郑先生是连演四十年的一出闹剧,他夫人则是一出冗长的单调的悲剧。她恨他不负责任;她恨他要生那么些孩子;她恨他不讲卫生,床前放着痰盂而他偏要将痰吐到拖鞋里。她总是仰着脸摇摇摆摆在屋里走过来,走过去,凄冷地磕着瓜子――一个美丽苍白的,绝望的妇人。

      难怪郑夫人灰心,她初嫁过来,家里还富裕些的时候,她也会积下一点私房,可是郑家的财政系统是最使人捉摸不定的东西,不知怎么一卷就把她那点积蓄给卷得荡然无余。郑夫人毕竟不脱妇人习性,明知是留不住的,也还要继续地积,家事虽是乱麻一般,乘乱里她也捞了点钱,这点钱就给了她无穷的烦恼,因为她丈夫是哄钱用的一等好手。

      说不上来郑家是穷还是阔。呼奴使婢的一大家子人,住了一幢洋房,床只有两只,小姐们每晚抱了铺盖到客室里打地铺。客室里稀稀朗朗几件家具也是借来的,只有一架无线电是自己置的,留声机屉子里有最新的流行唱片。他们不断地吃零食,全家坐了汽车看电影去。

      孩子蛀了牙齿没钱补,在学校里买不起钢笔头。佣人们因为积欠工资过多,不得不做下去。

      下人在厨房里开一桌饭,全巷堂的底下人都来分享,八仙桌四周的长板凳上挤满了人。厨子的远房本家上城来的时候,向来是耽搁在郑公馆里。

      小姐们穿不起丝质线质的新式衬衫,布褂子又嫌累赘,索性穿一件空心的棉袍夹袍,几个月之后,脱下来塞在箱子里,第二年生了霉,另做新的。丝袜还没上脚已经被别人拖去穿了,重新发现的时候,袜子上的洞比袜子大。不停地嘀嘀咕咕,明争暗斗。在这弱肉强食的情形下,几位姑娘虽然是在锦绣丛中长大的,其实跟捡煤核的孩子一般泼辣有为。

      这都是背地里。当着人,没有比她们更为温柔知礼的女儿,勾肩搭背友爱的姊妹。她们不是不会敷衍。从小的剧烈的生活竞争把她们造成了能干人。川嫦是姊妹中最老实的一个,言语迟慢,又有点脾气,她是最小的一个女儿,天生要被大的欺负,下面又有弟弟,占去了爹娘的疼爱,因此她在家里不免受委屈,可是她的家对于她实在是再好没有的严格的训练。

      为门第所限,郑家的女儿不能当女店员,女打字员,做“女结婚员”是她们唯一的出路。在家里虽学不到什么专门技术,能够有个立脚地,却非得有点本领不可。郑川嫦可以说一下地就进了“新娘学校”。

      可是在修饰方面她很少发展的余地。她姊姊们对于美容学研究有素,她们异口同声地断定:“小妹适于学生派的打扮。

      小妹这一路的脸,头发还是不烫好看。小妹穿衣服越素净越好。难得有人配穿蓝布褂子,小妹倒是穿蓝布长衫顶俏皮。“

      于是川嫦终年穿着蓝布长衫,夏天浅蓝,冬天深蓝,从来不和姊姊们为了同时看中一件衣料而争吵。姊姊们又说:“现在时行的这种红黄色的丝袜,小妹穿了,一双腿更显胖,像德国香肠。还是穿短袜子登样,或是赤脚。”又道:“小妹不能穿皮子,显老。”可是三妹不要了的那件呢大衣,领口上虽缀着一些腐旧的青种羊皮,小妹穿着倒不难看,因为大衣袖子太短了,露出两三寸手腕,穿着像个正在长高的小孩,天真可爱。

      好容易熬到了这一天,姊姊们一个个都出嫁了,川嫦这才突然地漂亮了起来。可是她不忙着找对象。她痴心想等爹有了钱,送她进大学,好好地玩两年,从容地找个合式的人。

      等爹有钱……非得有很多的钱,多得满了出来,才肯花在女儿的学费上――女儿的大学文凭原是最狂妄的奢侈品。

      郑先生也不忙着替川嫦定亲。他道:“实在经不起这样年年嫁女儿。说省,说省,也把我们这点家私鼓捣光了。再嫁出一个,我们老两口子只好跟过去做陪房了。”

      然而郑夫人的话也有理(郑家没有一个人说话没有理的,就连小弟弟在裤子上溺了尿,也还说得出一篇道理来),她道:

      “现在的事,你不给她介绍朋友,她来个自我介绍。碰上个好人呢,是她自己找来的,她不承你的情。碰上个坏人,你再反对,已经晚了,以后大家总是亲戚,徒然伤了感情。”

      郑夫人对于选择女婿很感兴趣。那是她死灰的生命中的一星微红的炭火。虽然她为她丈夫生了许多孩子,而且还在继续生着,她缺乏罗曼蒂克的爱。同时她又是一个好妇人,既没有这胆子,又没有机会在其他方面取得满足。于是,她一样地找男人,可是找了来作女婿。

      她知道这美丽而忧伤的岳母在女婿们的感情上是占点地位的。

      二小姐三小姐结婚之后都跟了姑爷上内地去了,郑夫人把川嫦的事托了大小姐。嫁女儿,向来是第一个最麻菇,以后,一个拉扯着一个,就容易了。大姑爷有个同学新从维也纳回来。乍回国的留学生,据说是嘴馋眼花,最易捕捉。这人习医,名唤章云藩,家里也很过得去。

      川嫦见了章云藩,起初觉得他不够高,不够黑。她的理想的第一先决条件是体育化的身量。他说话也不够爽利的,一个字一个字谨慎地吐出来,像隆重的宴会里吃洋枣,把核子徐徐吐在小银匙里,然后偷偷倾在盘子的一边,一个不小心,核子从嘴里直接滑到盘子里,叮当一声,就失仪了。措词也过分留神了些,“好”是“好”,“坏”是“不怎么太好”。

      “恨”是“不怎么太喜欢”。川嫦对于他的最初印象是纯粹消极的,“不够”这个,“不够”那个,然而几次一见面,她却为了同样的理由爱上他了。

      他不但家里有点底子,人也是个有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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